元宵节传来的人间悲剧

石铭


【正见网2019年02月20日】

据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报道:“2019年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2018)川1902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七位老年人。该判决书以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法轮功学员。”他们中有六位是古稀老人,其中89岁老人张新伟,男,被冤判有期徒刑3年,勒索罚款4000元;82岁老人张明朗,男,被冤判有期徒刑5年,勒索罚款10000元。

据明慧网报道, “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今天是元宵节,人们大多都在阖家欢乐的氛围中吃元宵、庆元宵,可是有多少善良的家庭却在无辜遭受着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这样的悲剧却是中共无中生有随意制造的,拿四川省刚刚发生的这起悲剧为例:“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巴州区法院本想关押多少时间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巴州区法院的“法官”,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做出枉法冤判。”报道中列出了岳映聪弟弟跟检察官李红和法官蒲升元的两段对话,我们得知四川省刚刚发生的这起冤案,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施压造成的。(详情请看明慧网《四川政法委胁迫检察院、法院践踏法律 冤判耄耋老人》)

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有多少是受到上级的督办施压?有多少是受到了共产党的政法委、610办公室的非法干预?公检法在其中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宪法和法律受到了怎样的践踏和侮辱?中国的司法系统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现状?真是令人不寒而栗啊!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在中共政法委和“610”非法组织的指使下,全国各省份至少绑架4848名法轮功学员,1010人被非法判刑,骚扰4217人,抄家2050人,32人因控告恶首江泽民而遭报复性绑架骚扰。他们中至少有403名65岁老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少有180名65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年龄最大的91岁。

二零一八年,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4631723元。其中法庭非法判罚金2463000元,警察绑架、抄家勒索现金2168723元。

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中共警察绑架181名法轮功学员,骚扰65人,批捕22人,送洗脑班4人,判刑50人,庭审30人。一月份中共警察、法官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82300元。其中,警察抄家勒索27300元,法官非法判罚金155000元。一月份有20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70岁以上16人,年龄最大的83岁。

据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报导:河北省秦皇岛市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山海关、昌黎公检法司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对抗真善忍普世价值,非法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左洪涛十三年,吴文章十一年,李国爱十年,刘长富八年,左洪涛妻子崔秋荣(没炼功)一年零几个月徒刑。家属提出上诉。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上午,山东省招远市八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郭振香为了让更多的百姓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城区一公交车站点发资料、讲真相,遭梦芝派出所警察绑架。仅仅几个小时,郭振香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

吉林榆树市七十六岁的退休女教师宋兆恒,在大街上善意的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关押到榆树市看守所四个多月,被非法庭审,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年来,被中共肆意非法绑架、关押、冤判、逆杀的法轮功学员就这样夜以继日的发生着,是中国共产党利用政法委、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邪恶机构)直接操控国家司法机关公检法司等实施犯罪,是名副其实的国家恐怖主义。

在中国老百姓都在欢度元宵节的时候,愿有更多的人清楚在这个号称所谓“伟光正”的国度里正在发生着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愿有更多的人关注这场悲剧的来龙去脉,共同起来解体清除这场悲剧的制造者,还人类应有的尊严与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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