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是一种智慧

岚冰玉


【正见网2024年02月18日】

师父曾讲过:“为私是过去宇宙的根本属性,成住坏灭、生老病死也是因此属性所带来的必然性。”(《各地讲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后来,师父又讲了:“在漫长的岁月中,生命不符合标准了、败坏了,这一切都不行了,是因为这宇宙本身就只有这么大的智慧,叫‘成、住、坏、灭’。”(《各地讲法十二》〈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我从师父的法中体悟到:为私的属性与智慧的限制有着直接的联系。然而,平日生活中,一般只会把为他、为私与一个人的善恶联系起来,而非大脑的灵活度。那么,为公与智慧到底有没有关系呢?我觉的有。下面,从三个方面阐述我的这个理解。

一、只有一个“我” 却有无数“他”

如果只为自己着想,那么就只需考虑一个人的利益,可如果要为更多人着想,就要思考如何平衡多人的利益了。举个例子,假如说一个人有100块钱,如果只为自己想,那么自然是把钱都用在自己身上。可是,如果要把这100块钱都用在别人身上呢?那就要考虑分配的问题了。如果把100块钱全部都用在孩子身上,那么就没有钱去给朋友买礼物,或给家里的其他人买东西。这样的分配方式,孩子很开心,可其他人就没那么高兴了。如果想让大家都开心,都觉得公平合理,就要根据情况分配,可这就需要智慧了。

修炼人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大法弟子的项目很多,可每个学员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做了项目A,可能就没时间做项目B。如果两个都做,两个项目都做的三心二意,就可能漏洞百出。能支配好自己的时间,更好的利用资源,也是需要智慧的。

我经常听到、看到协调人呼吁更多学员去参与他们负责的项目。可是,一个学员能拿出来做讲真相项目的时间就那么多,如果做不到好钢用在刀刃上,就会造成资源浪费。这里先说件社会上的事情。前些年,两个美国人发起了一项非常成功的慈善活动,募集了很多善款。然而,有社会调查发现,一般人每年愿意捐出去的钱都是有数的,所以给了这两人支持的慈善机构,很可能就不给其它的募捐组织了。他们支持的慈善机构很开心,而且表面上,很多大明星参与了募款、也有不少媒体报导,看起来热热闹闹,爱心满满。可对于整个社会呢?不均等的捐款会导致更需要钱的慈善机构募集到更少的钱,这么看时,还是好事吗?

有些项目协调人劝说同修做项目的能力很强,结果这个项目确实有更多的学员参与了,可其它项目怎么办呢?有几个讲真相的项目不缺人?

当然了,作为协调人,呼吁更多同修参与他们负责的项目无可厚非,若是能把不出来的学员叫出来更是功德一件。可是,如果协调人能有智慧考虑更多的项目、更广范围的影响,如果同修都能更合理的支配自己的时间、金钱等资源,或许整体上,救人的效果就会更好。

二、不同的角度 不同的结论

前些日子,和母亲(同修)聊天时,谈到了不同角度看问题。当时,我随手指了饭桌上的一个杯子打了个比方。这个杯子上面印了三只可爱的小狗。可是,由于我当时坐在母亲的对面,所以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画面。我能看到两只小狗,而母亲只能看到一只。假如说,我们两个人都不能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可能就会因为杯子上到底有几只狗而吵起来。我甚至可能觉得母亲这么多年白活了,连数字都分不清;而母亲可能觉得我的数学系白念了,连数都不会数。而实际情况是,无论是母亲看到的一只,还是我看到的两只,都是片面的答案,因为杯子是立体的。

修炼中,我觉得这种情况也存在。佛教中就有盲人摸象的故事。《洪吟二》的〈无阻〉中,师父曾写下“修炼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如果每个学员的路都不一样,走在路上看到的风景应是不同的,对法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时候,当我看到、听到学员说别人修的差,我就在想:真的吗?是别人修的不好,还是修的与你不同呢?然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时候,我发现自己其实也在用自己的标准衡量别人,也觉得别人这不好、那不对。过去,我会把这看成心性、道德方面的不足,可现在,我还会加上智慧的缺乏。原因是,我近期意识到,能做到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是需要智慧的。没有智慧,就算有为别人着想的愿望,也是做不到的。

常人中,有不少人觉得立体几何难,因为他们没办法凭空想像出三维立体的情况。当学生立体几何题答不出来的时候,一般人就会认为,这个学生的这个方面不行,不够聪明。既然在常人中,能想像出三维图形会被看作是一种能力,那么,能把事情想的周到、多维度看事物,甚至是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何尝不是一种能力和智慧呢?

有的人想对别人好,但却好心办坏事,反倒惹得别人心烦。原因是什么呢?有一种情况就是,他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认为自己为别人好,而不是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可是,能知道别人心思,并非易事;若是不仅仅要考虑别人的个人喜好,还要考虑大法对生命的要求,然后再去为别人做些什么,就更难了。为别人着想是门学问,有智慧才能做好。

三、为己之聪明 为公之智慧

现代社会,很多人羡慕那些尖滑的人,认为他们“聪明”。既然,很会为自己利益着想会被当作“聪明”,那么,与此相对的,那些愿意为别人付出的人,是不是应该被说成有“智慧”呢?本文开头说,一般人只把为公、为私与善恶联系起来,其实,这只是个肤浅的认识。常人会把“利己”和“聪明”联系起来,换句话说,把“利己”和修炼中的“悟性差”联系起来。从这个角度看,常人也在说,自私是没有智慧的表现。

尖滑的人可能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执着的吃不好、睡不香。但是,若是考虑如何摆平各方利益,应该就不会出现这个情况。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曾说:“当你有无数的众生需要你去管的时候,那也是很操心的”。所以我想,为公可能还是要操心的,但因为心胸坦荡,不会像为私那样沉重和痛苦。

《论语》中的“大法是创世主的智慧”这句法不知背了多少遍,可最近好像才开始对“智慧”一词有了更深刻的体悟。我现在对这句法的一个理解是,学法是在增加智慧;学不好法,会缺少智慧,有心为公,也无力做到。如果说为他是一种智慧,那么能做到这一点,也是学法学得好的一种表现。

个人浅见,不当之处还请同修海涵。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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