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减税行善得福报

华翰


【正见网2009年03月09日】

唐代,两浙的田税,原来的规定是:每亩交赋税三斗。钱氏归附朝廷后,朝廷派王方贽往两浙,去调整各项税收。王方贽下令:一律每亩田交一斗税,减轻了三分之二。

王方贽回到京城后,朝廷责备王方贽擅自减少税额,王方贽回答说:“每亩田交一斗税,是全国通行的法令。两浙的百姓既然已经是归顺了朝廷的子民,岂能再遵循伪国(指从前的吴越国)的法令?”皇上听从了他的意见。

两浙地区的百姓,一直每亩交税一斗,这是从王方贽那时开始的。但是,江南、福建,依然遵循从前的税额,因为当时无人对这项税赋提出修正、减轻的意见,于是就依旧例,沿袭下来,成了永久的定制。

王方贽很快被升任为右司谏,最终做到京东转运使。他有五个儿子:王皋、王准、王覃、王巩、王罕。王准的儿子王?,后来官至宰相。王方贽其他的子孙,也多至高位。人们议论讲:“因为王方贽关心百姓,敢冒风险,给两浙地区的百姓,减轻了田亩的税额,积了大德,所以有此福报。”

难道这不是他为百姓造福的回报吗?

(事据宋代沈括《梦溪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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