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文 拾珠玑】刘、沈认屐 (苏轼)

幸紫


【正见网2011年04月18日】

【白话试译】

刘凝之脚上所穿的鞋子,被人误认了,刘凝之立即把鞋子给他。后来,这个人找到自己丢失的鞋子,就把错认的鞋子送还,可是刘凝之却不肯收回。沈麟士也被邻人误认自己所穿的鞋子,沈麟士笑着说:“这真是你的鞋吗?”便把鞋子给他了。后来邻人找到自己的鞋子,立即把沈麟士的鞋子送还。沈麟士说:“这不是你的鞋吗?”笑了一笑,就把鞋子收下来。这虽然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我们待人处世,应该学沈麟士有容人之量,不应该像刘凝之呀!

【原文】《南史》:刘凝之为人认所著屐(屐,一种木底的鞋子),即与(给)之。此人后得所失屐,送还,不肯复(再)取。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屐,麟士笑曰:“是卿(古时对人之尊称)屐耶?”即与之。邻人后得所失屐,送还。麟士曰:“非卿屐耶?”笑而受之。此虽小事,然处世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心得体会】

本文选自东坡笔记文集《志林》,刘凝之、沈麟士都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著名隐士,“刘沈认屐”事,分别见《南史》卷七十五、七十六刘凝之、沈麟士之传。

苏轼在文章的末尾,对此事作出了结论:“处世当如沈,不学刘!”人非完人,总是会犯错的,尤其在患得患失、心烦意乱时,更容易不加思索的错怪别人。所以,当有人误会或冒犯我们时,事情不大,就宜多包涵,事后人家既已认错了,更应一笑置之,倘若耿耿于怀,便显器量太小了。

其实,刘、沈二人都是当时有名的隐逸,朝廷屡召不就,官员屡荐不赴,情愿躬耕自足,着重品德修养,因此当时的人都非常敬重他俩。凝之羡慕老莱、严子陵的为人,推拒自己所分得的家财给其弟及兄子,建屋于野外,非自食其力的东西不接受。曾有人认其所著屐,笑说:“我穿着已久,早坏了,我家中还有新的,正准备给你送去。”此人后来在田中寻得所失之屐,送还回来,可他不肯再要。

沈麟士,博通经史,有高尚之心。家居贫困,以织帘为业,得空诵书,口、手绝不停息,乡里人号称为“织帘先生”。曾经为人作竹帘误伤其手,便流泪返家。陪同作帘的人问他说:“这也不是啥大损伤,何至于涕泪连连?”他答曰:“这点伤口本不痛,但父母赐给我的遗体,却不注意的毁伤了,因而感到悲伤哪。”曾在行路当中,被邻人误认其所著屐,麟士曰:“是卿屐邪?”即刻脱下给他,光脚而返。后来邻人寻得屐了,把先前错认的送还,麟士曰:“非卿屐邪?”笑而受之。

我认为,就所著屐被误认一事,两人做法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修练层次的不同、心性高低有差别之故。刘认为自己一心向道,虽被误认也不放在心上,给了就给了呗,反正脚上还有得穿!

至于那两个错认刘、沈之屐的人,也有他们的闪光点:承认错误、物归原主!正视现实、还原真相!虽是小人物,可当时的人,道德却是相对高的,诚信不欺,绝不会将错就错、私吞别人之物,发现不对,立刻改正弥补。这一点,是应该赞扬与肯定的,这一点,是处于道德沦丧的当今人士,该深思与借鉴的!

【作者】苏轼(西元1036-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他是苏洵长子,苏辙之兄。仁宗朝進士,直史馆;神宗朝因反对王安石新政,外放,历任杭州、湖州……等知县;哲宗即位召还,累官端明殿侍读学士,卒谥文忠。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古文诗词书画无一不佳,著作甚多,诗文收《东坡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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