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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文摘 第042期 窒息邪恶
【2003年01月13日】
  • 历史 戏 丑角

  • 江XX镇压法轮功犯下十大罪

  • 三名大陆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XX、曾XX、罗X(摘要)

  • 江XX因迫害法轮功 被告至美国伊州北区联邦法院

  • 多国法轮功学员联名向国际刑事法庭起诉江XX等人

  • 六国公民起诉大陆独裁者的声明

  • 中共9官员被告上海外法庭 因私出国或被逮捕

  • 严惩江XX 让千古奇冤昭雪于天下


  • 历史 戏 丑角

    林风


    巍巍中华五千年,英雄上演了一幕又一幕壮观的历史,在这一巨型舞台上,演绎出全部人类的文明,既惊心动魄又辉煌无比,明主、暴君、昏君,各路角色都凑齐了,到了最后这一幕,既是历史的主题,又是戏的高潮:主佛正法,历经万难,而为了使这出戏更戏剧化,历史便安排了一个丑角。

    按常理,丑角是提供笑料的,以牺牲自己的形像以博观众一笑,但这种笑过之后观众会有悠长的回味,从而启悟人生,这是一般的丑角,象著名的早期电影之父卓氏,创造出的笑,那是一种辛酸的笑,笑中有泪,笑中有人生百味,丑角丑却心底善良。然而历史的丑角就不能这样了,它必须新鲜不落巢臼,它不仅要集古今中外之丑于一身,且还要邪,邪恶之极方十恶不赦,当然还要愚,愚不可及,天下笑骂却不自知;还要有权,不权倾一时,怎么演也不能声名狼迹,昭丑名于天下。于是,它要在死海挺尸,在西班牙搔首弄姿掏出梳子梳头, 在俄国与俄总统勾肩搂背恍若人妖,在土耳其抓起勋章跌破世人眼镜,在冰岛扯破喉咙让人措手不及,其实丑角无论怎么表现也是乌鸦本色,岂可变凤凰?胸无文墨肚腹空空,直把下流当风流,再怎么做秀也遮不住骨子里的自惭形秽,粗鄙和低贱, 于是它疯狂了,如历史上奸臣秦桧要置岳飞于死地、蠢货鳌拜要与明主康熙为敌。它要与真理为敌,每个细胞都充满了几近爆裂般的妒嫉,正如阴暗要与光芒万丈的阳光为敌一样。

    其实丑角仅仅是为历史舞台上的一个角色的需要,要它演绎出真正的丑、愚、恶、妒嫉,最终令世人清醒,抑恶扬善,历史即将落下这一帷幕了,可悲可叹的是即将下无生之门的丑角─江鬼尚不知自己遑遑不可终日是因为那张皮即将在天安门当挂展以谢罪天下。而历史的真实即将显现: 该丑角即当今“皇上”是个妖怪,是一赤色的三条腿的蛤蟆精变的,它是来祸害中国, 残害人民的。

    江XX镇压法轮功犯下十大罪


    自去年4.25以来,江XX一手制造了对法轮功的镇压,同时也是对人类善良本性及社会道德回升的封杀,初步审查:江XX的倒行逆施,对人类犯有十大罪状:

    一. 江XX是祸国殃民的独裁者

    江XX凌驾于法律之上,强迫修炼群众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严重践踏了《宪法》中:“公民有上访权利,有信仰自由”等条款;凌驾于国家政府之上,把过去国家政府授予的“明星功派”,私自定为“非法组织”“X教”“反动势力”;凌驾于党的集体领导和《党章》之上,在人大会召开前,在国外私自对费加罗报记者宣布法轮功是X教,迫使人大屈从它的意志。不顾一亿修炼人的呼声,不顾国家政府调查报告中公正客观的结论,无视世界40多个国家对法轮功的合法注册和褒奖以及对其镇压的谴责,一意孤行。

    二. 江XX是凶狠残忍的暴君

    根据不完全统计,江XX策划对几十万善良的上访群众的打压,500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被捕和监禁,10000多人未经过法律程序被送劳改营;约600人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迫注射对神经有害的药物和电击;500多人被判刑;60多人被打死(编者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为止,1999年7.20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详细核实的已有55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更多的人被打伤,亿万亲朋好友受牵连。

    更为狠毒的是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滥用四十余种刑具,手指钉竹签、老虎凳、用火烧、放毒蛇蝎子咬,其手段之残忍连国民党的渣滓洞、白公馆都望尘莫及!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多少生命在残酷的刑具下默默消逝;更有多少鲜活的生命致伤,致残,再也无法站立……一笔笔血债,一幕幕人间悲剧,谁能相信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这样的罪恶竟然还在继续!

    三. 江XX是欺世无双的骗子

    镇压法轮功本来就是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江XX靠的是无中生有,造谣惑众。在开动国家一切宣传工具欺骗国民的同时,也向全世界播出谎言。

    在CBS专访节目中,江XX对该节目主持人华莱士说:“他们的领袖李洪志自称是菩萨转世,耶稣转世。他说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地球将会爆炸。”中央电视台在江XX的授意下,将李洪志老师在讲法录象中讲到的只有邪教才宣扬世界末日,这个地球曾经历过多次大爆炸,大劫难不存在了等内容剪接删改,但是它们忽略了一点:在国外,法轮功书籍、音像很容易得到(这也是江XX为什么收缴销毁法轮功资料的原因),翻遍大法书籍也无此话,而有据可查的倒是1999年7月22日《我的一点声明》中李老师说:“我也从来没说过我是释迦牟尼”,《在北美讲法》中说:“所有称在一九九九年将要发生什么地球的灾难啊,或者是宇宙的灾亡啊,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可见,江XX按己所需,毫无根据的信口雌黄到了何等地步。身居高位的江氏尚且如此,那么宣传机构“敛财”“豪宅”“1400人致死”“集体自杀”等一系列谎言的产生就可想而知了。

    四. 江XX是中华民族的败类

    本来4.25时,中国总理与法轮功学员的沟通已是息事宁人,“两办”又发表文章向全世界庄严承诺“人们有练习某种功法的自由”。可是不出三个月,就开始对法轮功进行全面镇压。泱泱大国出尔反尔已被世人耻笑,更何况江XX把谎撒到全世界,说“法轮功导致数千人自杀”等。在国内破坏法轮功的同时,在世界各地大言不惭地说:“现在是人权最好时期”。把谎言成堆的小册子亲自送给各国领导人……现在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知道了江XX镇压法轮功的真相后,纷纷发表声明谴责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江XX为中国政府丢尽了脸面。

    五. 江XX是亡党亡国祸根

    江XX镇压法轮功,它的话便可以高于法律、大开杀戒,置已有的社会制度社会进步于不顾,使几代人的艰苦努力付诸东流。人民翘首以待的中国法治建设和政治改革本来已初具雏形,却在一夜之间毁于江XX个人淫威的大发之中。它不准人民选择自己的信仰和思想,不惜用整个国家的命运做为代价,出卖中国的世界地位和历史前途。

    六. 江XX是颠倒黑白的阴谋策划者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于年底向江提交了调查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训,令江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并把报告推给罗X。罗X自然心领神会,以“法轮功有国外政治背景”为由,和其连襟何XX一同导演了“天津事件”和“7.22事件”。事后,江XX嫁祸于法轮功,动用国家所有宣传媒体向全国人民播放假新闻,把法轮功的和平请愿说成是“聚众闹事”;把自己失去民心说成是“法轮功与党争夺群众”;把无处说话,不得不去天安门广场的请愿说成是“向党和人民示威”;把全世界各国的谴责说成是“法轮功投靠国外势力”……翻手云,覆手雨,颠倒黑白,欺骗人民。

    七. 江XX是丧心病狂的刽子手

    法轮功群众修炼的是宇宙特性“真、善、忍”,是教人向善,提升道德,回归人类先天善良本性的根本保证,这就是为什么法轮功学员能够视死如归,前仆后继地上访,善意地向政府和世人讲清真相的原因所在!在江氏监牢里关押的有开国元勋,有劳模,有人大代表,有曾经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有捐款十几万给大西北建设的“不留姓名的北京人”……他们都是共和国建设的基石、脊梁!江XX凶狠残忍,叫嚣要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指使打手动用四十多种刑具威逼他们放弃对宇宙真理“真、善、忍”的信仰,有六十多人被迫害致死(编者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为止,1999年7.20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详细核实的已有55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高达1600人。)。

    八. 江XX是违法乱纪的罪魁祸首

    根据《宪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现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举报如下情况:

    1999年10月25日,江XX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妖言惑众:“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X教。”

    首先这段话违背了事实。法轮功自1992年传出,其不同于一般气功,要求炼功人不仅炼动作,还要重德修炼心性,提高思想境界,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这与X教有着天壤之别。

    其次,这段话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行为规范”《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而这样以访谈形式宣布对涉及国际范围的群众修炼活动给予定性的,且开始带领警方对法轮功进行大规模拘役,劳教等,严重违反了《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行为。江某称“根据不完全统计,因炼法轮功致死达一千四百多人”,却提供不出这些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和死亡时间等法律定性程序,而是为达到破坏法轮功目的,大批拘禁,劳教,致伤致残,千万人被开除公职,撤职等。给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江某犯有:1.滥用职权罪;2.侮辱毁谤罪;3.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4.非法拘禁罪;5.非法搜查罪;6.刑讯逼供罪;7.暴力取证罪;8.伪证罪;9.妨害作证罪;10.打击报复证人罪;11.诬告陷害罪;12.报复陷害罪;13.虐待被监管人员罪;14.故意伤害罪;15.过失致人死亡罪;16.故意杀人罪;17.徇私枉法罪;18.侵犯通信自由罪;19.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九. 江XX是一切邪恶势力的总代表

    江XX集“假、恶、暴”于一身,这就是他为什么不遗余力的把谎言、谣言、嫉恨、恶毒走一路,撒一路的根本原因。如果江XX真的认为亿万法轮功修炼群众是他的威胁,当了解事实后,就会改正其错误的做法。如果他真的认为法轮功是中国内政,他就不会主动向外国记者宣布法轮功是X教,也不会在各国首脑的会晤时大量散发攻击法轮功的材料。好人自会了解“真、善、忍”的好处,坏人生来就仇恨“真、善、忍”,并与之势不两立,否则就无正邪可分了。邪恶生命的代表 -- 江XX自然不会接受“真、善、忍”,所以镇压的必然性就从这里开始。

    十. 江XX是危害人类的历史罪人

    镇压法轮功不仅危害中国,更是为害世界,为害人类!在人类面临重大转折,这个重要历史关头,亿万中国人民适时的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时刻,可是,这是历史赋予中国的为人类作出巨大贡献的辉煌使命,却断送在江XX的一己私利欲望中。

    今天,江XX已经一步步地走上历史的审判台了!

    善良的声音在呼喊,

    江XX: 还法轮大法清白!
        还李洪志老师清白!
        还6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生命!
        还万名狱中学员的人身自由!
        还上亿炼功群众的合法修炼环境!

    天理昭昭,善恶有报!江XX血债累累,罪恶滔天,早已人神共愤。全世界所有善良正义的力量终将看到上天对江氏之流严厉宣判的结果。

    宣判人:善良的人们
    2000.10.20

    三名大陆学员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XX、曾XX、罗X(摘要)

    编者注:以下为一封三名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8月起诉江XX、曾XX和罗X的起诉状摘要。为保护原告不受被告的非法迫害,我们隐去了原告的姓名等个人资料。

    起诉状

    原告:
    1.姓名:略 性别:女 职务: 略
    2.姓名:略 性别:男 职务: 略
    3.姓名:略 性别:男 职务: 略

    被告:
    1.姓名:江XX
      性别:男
      职务: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军委主席

    2.姓名:曾XX
      性别:男
      职务: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组织部部长

    3.姓名:罗X
      性别:男
      职务: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政法委书记

    案由:

    江XX、曾XX、罗X借法轮功问题大规模迫施祸国殃民之事,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体制、宪法及法律,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和恶劣影响不可估量,如再不依法严肃处理,必将祸患无穷。

    诉讼请求:

    1、撤销江XX、曾XX、罗X等人盗用政府的名义指使中国公安部于1999年7月29日向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发布的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令号:公缉19990102),撤销中国公安部违背宪法发布的1999年7月20日《通告》,以及其他所有对法轮功所做的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
    2、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押、被劳教、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并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3、允许合法出版和发行法轮功的书籍及音像资料;
    4、依法追究江XX、曾XX、罗X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
    5、责令被告对因其行为而受到各种处罚的公民公开道歉,赔偿受害公民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6、追究追随被告人参与有关预谋、陷害和抓、打、压、酷刑迫害行动的责任人相应责任。

    事实及理由:

    自从1992年5月,特别是1999年7月以来,以江XX为首的曾XX、罗X等人,为维护和谋取他们个人的私利和权势,盗用国家、政府的名义,利用国家专政和宣传机器对法轮功强行定罪并疯狂镇压。他们所例举的有关法轮功是“X教”的所谓事实真相与定论,与真正的法轮功真相完全不符。所说法轮功是“X教”及例举的所谓真实面目,一切都是以江XX为首的曾XX、罗X等少数人事先经过密谋策划、精心编造的假事实、假证据,那其中没有一点儿是法轮功的东西,一切都是颠倒黑白、栽赃陷害的欲加之罪,是极其卑鄙的违法行为!他们将亿万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放到政府的对立面,并在全国性滥捕滥抓中,使几十万法轮功学员非法被抓、被拘、被劳教、被判刑,50余名学员被虐杀或谋害,更多的学员受到非法与非人道的残酷迫害。由此造成的致伤、致残、致死及被抓后杳无音讯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法轮功学员无计其数。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在此,我们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以江XX为首的曾XX、罗X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及刑事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XX、曾XX、罗X等人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劳教、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善后一切事宜。

    江XX因迫害法轮功 被告至美国伊州北区联邦法院

    芝加哥23日消息 - 中国XX党总书记、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江XX在芝加哥逗留期间,被以酷刑罪和对法轮功学员的灭绝罪起诉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

    原告代表原告律师

    江XX是在中国大陆发起和推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元凶,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对中国大陆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政策,三年中几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关押、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一些女学员被强奸,数千人被非法关入精神病院,截止到2001年10月底,中国政府官方的内部统计数字表明,大陆有16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到2002年10月为止在海外得到报导的案例有503件。

    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是一种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大法,教人修心向善,使人身体健康,从1992年5月洪传于世以来,受到全世界数以亿计学炼者的喜爱。1999年因受江XX的妒忌开始遭到公开镇压。

    今日(2002年10月23日)美中时间上午十点,数名中西人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理兹酒店附近的帕尔莫酒店(Palmer House Hilton Hotel)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了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XX的集体起诉,并且宣告起诉成立。此案是依据美国《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提出的一桩集体诉讼案(class action suit)。

    美国法律规定,当被告在美国境内被送达诉状后诉讼才能成立。据参与此案准备工作的芝加哥法轮功学员程小姐介绍,按照美国法律,在某些情况下诉状不能直接递达被告时,递交给警卫人员同样可使诉讼成立。10月22日下午,江XX住进理兹-卡尔顿酒店(Ritz Carlton)后,学员分别向三名负责此次访问活动保安工作的中美警卫人员成功递交了起诉书。

    代理此案的律师泰瑞-马什女士指出:“商机固然重要,但是人权也应该得到重视。这次法轮功学员的集体诉讼不是针对中国人民、中国政府或XX党,而是针对江氏滥用手中权力迫害无辜的法轮功群众这一犯罪行为。”

    就此案的意义,记者采访了芝加哥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杜先生。杜先生说:“以前曾有五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群众的江氏党羽遭到起诉,但此次是针对发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有着特殊意义。这次诉讼不但对其他参与江氏犯罪行为的官员起到震慑作用,而且也能增加老百姓对正义公平的信心。”

    美中时间今晨8点多,江XX从理兹酒店后门离开,乘车到奥亥尔(O'hare)机场前往休士顿。据守候在酒店外请愿人士说,江氏于昨日午间到达酒店后,再也没有出酒店。晚上芝加哥外事联合会为江XX主办的晚宴也是在酒店进行。晚宴6点开始,受邀参加晚宴的芝加哥市长理查得-戴雷(Richard Daley)临时缺席,改由夫人代劳出面。据透露,市长办公室前天接到了有关多国法轮功学员联合向国际刑事法庭起诉江XX的消息。

    多国法轮功学员联名向国际刑事法庭起诉江XX等人

    据海外中文媒体21日报道,芝加哥法轮功学员今天上午十点半在芝加哥市中心的联邦广场,公布了七名来自五个不同国家的公民和居民,联名起诉江XX和其他两名高官的消息。江XX将在明天到达芝加哥。

    法轮功消息中心说,两名被指控的高官分别是中共组织部长曾XX和中央政治局秘书罗X。该法律诉讼书是在十七日分别交给联合国反对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刑事法庭,起诉书指控他们,对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行为,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项法律起诉期望能促使国际刑事法庭,对上述三名被告进行一次全面国际刑事调查。消息中心又说,原告指出,江XX等被告滥用中共各级部门,迫使整个社会所有的人和机关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根据联合国的定义,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国家恐怖主义行为。

    六国公民起诉大陆独裁者的声明

    赵明(爱尔兰);戴志珍(澳大利亚);珍妮弗-曾(澳大利亚);海伦-波替(法国);李维-布罗德(美国);泽农-多尼基(加拿大)

    在二零零零年八月,北京和香港两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对三名迫害法轮大法的中共高干提出了正式的起诉。今天,我们六位分别来自法国、美国、爱尔兰、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加入了这两位中国学员的行列以寻求法律正义。

    我们向三个国际机构提出对江XX〔中国国家主席〕,曾XX〔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罗X〔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及6.10办公室负责人〕正式的起诉,我们也同时起诉江氏恶名昭彰的6.10办公室。6.10办公室是专门针对法轮大法、其创始人、修炼者进行迫害的“国家恐怖主义”组织。三个国际机构分别为:

    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国际法庭

    当北京的王杰和香港的朱柯明先生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上述三名高干提出起诉时,他们的案件不但没有得到应得的法律诉讼程序,他们的法定权利也未受到任何尊重。更有甚者,在提出起诉的不久,他们在拜访朋友时被十名以上的公安非法闯入私人住宅强行带走。直到今日他们仍被秘密关押在中国,而他们唯一的罪行却是尝试寻求应得的法律程序及正义。

    今天,我们将王、朱二人的案件带上了国际审判。我们以五位曾亲身遭受江氏和其手下迫害的法轮功修炼人的身份联合提出起诉。

    过去我们曾经以原告的身份,在中国向国家信访办以合法的途径提出申诉。我们也曾致信予中国政府的领导层,要求他们停止镇压。我们曾长途跋涉到中国,以公开和平的方式向善良的中国人民请愿。我们也曾特别针对王、朱二人的案件,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完全合乎中国法律的起诉。

    然而我们得到的回答却是:被江氏集团绑架;在无任何法定程序下,被判刑延长监禁;被强索价值数千美元的个人财物;被迫为跨国公司进行超负荷劳动;饱受无止尽的殴打、苛刻的凌虐、性侵害、甚至连一位学员挚爱的亲人也被谋杀。我们只是八名来自各国的修炼人,上述这些事件不过是这个残酷迫害的冰山一角。成千上万在中国的修炼人与他们的家人呢?我们遭受这一切仅只因为我们修炼法轮大法,而且告诉大家法轮大法是好的。

    多个国际人权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已经多次公开支持和赞扬法轮大法,认为法轮大法是和平且具高尚道德的修炼方式,他们并将各种残酷迫害的案例分类编辑纪录。为遂行各种迫害活动,江氏严重地滥用了中国各级政府的权力,胁迫各类媒体、教育体系、军队、公共安全系统、洗脑班、司法系统、以及精神病院,配合他成为镇压迫害的共犯。江氏的作为已符合了联合国所定义的“国家恐怖主义”。

    我们不对整个中国政府提出起诉是因为我们并不反对中国政府或哪一个政党。我们反对的是满手血腥的江氏集团。法轮大法明确地告诉所有修炼者无论现在或将来,我们决不反对政府。中国的独裁者蔑视了中国的法律从而进行他私人对法轮大法的恐怖攻击,他损害的不仅是受人尊敬的法轮大法、大法创始人、以及众多的修炼者,对于中国社会的整体形象与国际声望也造成了无法估算的损失。国际特赦组织称这个独裁者为“人权恶棍”。江氏与那些积极协助他迫害法轮功的人是无庸置疑的罪犯,他们必须面对公理正义的制裁。

    无数无辜的人民至今仍然受着惨无人道的迫害。这份诉讼案旨在要求联合国通过对这些令人发指的罪行的审判。我们要求立即终止迫害,尤其要废除“6.10办公室”。目前我们也对国际法庭提出请求,请求法庭对江、曾、罗三人的罪行展开调查,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与所有法轮大法修炼者透过合法且和平的途径为正义请愿,其精神来自法轮大法对所有修炼人“真善忍”的要求。修炼法轮大法不仅只是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他还带动人们成为具有高尚道德标准的公民,从而为社会上带来了极大的益处。这项事实已在世界各地通过表扬与褒奖的形式,对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带给社会的贡献做出了正面的肯定。同时值得大家深思的是,跨越台湾海峡在中国大陆对岸的台湾,已经将法轮功纳入了教育体系,教师通过学习大法可以获得暑期进修的学分;监狱与感化院也欢迎法轮功学员去教导服刑人员。

    在此我们要求释放仍在中国被监禁的朱柯明先生。我们要求将他释放到中国以外的国家,使得他们得以在基本权利被尊重的情况下继续他们合法的诉讼。

    我们恳求国际法庭的支持,我们呼吁法庭伸张正义。唯有如此,暴政才能结束。我们希望透过制止这个独裁者泯灭人性的行径,可以使中国老百姓不再受迫害与虐杀。

    法轮大法好。大法对个人有帮助,大法也对社会有益。江氏对大法的迫害是确凿的反人类罪行。那些协助江氏进行这场邪恶迫害的人:请注意!这件诉讼只是一个开端。法轮大法及其修炼者们将获得最终的正义!

    中共9官员被告上海外法庭 因私出国或被逮捕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3年1月10日综合报道,自从2001年7月法轮功在纽约曼哈顿地区联邦法院起诉了湖北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以来,已经有至少9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国政府官员被送上海外法庭。

    这9人其中8名在美国被起诉, 1名在欧洲被起诉。据报道,针对不同案例,法轮功学员指控这9名中国政府官员以非人道的方式残酷镇压炼功群众。

    这9名迫害法轮功的凶手均被海外著名的“法网恢恢”网站(www.fawanghuihui.org)的“恶人榜”记录在案。他们因私出国可能随时被各国法庭逮捕。

    *赵志飞 -- 被控酷刑、反人类罪*

    中国官员第一个被起诉的是湖北公安厅长赵志飞。赵志飞是2001年7月17日在纽约曼哈顿酒店接到状子的。案子是在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投诉的。赵志飞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及其它粗暴违犯国际人权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的法轮功学员。赵志飞当时正在纽约旅行,他在市中心一家旅馆接到了控告他的法院传票。诉讼案原告人、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彭亮授权在美国的法轮功组织,控告赵志飞所主管的湖北省公安部门非法将其弟弟和母亲折磨致死,并且要求被告赔偿5000万美元。去年十二月,曼哈顿地区联邦法院开庭对赵志飞进行缺席审判,结果法官判定被告罪名成立。

    *周永康 -- 被控严重侵犯人权、酷刑等罪*

    2001年8月28日,原告何海鹰以反人类罪控告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迫害和酷刑折磨何的妹妹。被控严重侵犯人权,包括酷刑折磨,让人消失,非法监禁,以及残忍的,非人道的和侮辱性的虐待。周永康正在美国芝加哥旅行,他在走出一辆轿车的时候突然接到了一个信封,里面就是美国伊利诺州北区联邦法院起诉他的传票。把法院传票送到周永康手里之后,法轮功在纽约总部的发言人瑞其琳表示,这是为中国法轮功伸张正义的一个显著进展。

    *刘淇 夏得仁 -- 被控酷刑、反人权等罪*

    随后的2002年2月7日,正在盐湖城参加第十九届冬季奥运的北京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刘淇在美联邦地方法院被正式起诉,诉状指称北京警察在刘淇的允许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有系统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被严重殴打及遭受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控诉刘淇,其中包括两位中国公民、一位美国公民、两位瑞士公民及一名法国公民。 刘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另一被告是辽宁省副省长夏得仁。

    *丁关根 -- 被控酷刑、屠杀、剥夺信仰自由等罪*

    2002年5月17日受法轮功学员委托,世界反酷刑组织在檀香山市(Honolulu)的美国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控告中宣部部长、610办公室头目丁关根在侵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中犯下的酷刑、屠杀、剥夺生存和自由权利、任意监禁、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这是继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北京市长刘淇在美国被起诉后,第一次有中央一级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在美国被起诉。丁关根是“610”办公室的三个指定头目之一,专门负责宣传。

    助理该案的华盛顿人权律师泰瑞.马什指出,“作为由江XX直接扶植的用以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的主管之一,丁直接参与策划了针对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仇恨、酷刑和谋杀。他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所起的负责作用突出了本案的意义所在。”

    *江XX 罗X 曾XX -- 被控灭绝种类罪、酷刑、剥夺信仰自由等罪*

    2002年10月18日,部份法轮功学员在美国东区伊利诺州北部地区的美国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of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Illinois, Eastern Division)以灭绝种类罪、酷刑和剥夺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起诉江XX。另二名被指控的高级官员是中共组织部长曾XX和中央政治局秘书罗X。该法律诉讼书是在17日递交给联合国反对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刑事法庭,起诉书指控他们对发起和推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报道,江XX于1999年6月10日设立了在全中国执行对法轮功精神运动成员的迫害的盖世太保式“610”办公室。它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组织严密的独立系统。拥有在各级党政、法律之上的特权。江、曾、罗三人被指控以“610”为中心,滥用中国各级政府部门、中国媒介、教育体制、军事系统、保安系统、司法系统和卫生保健系统,迫使中国社会所有公民和机关参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报道称根据联合国的定义,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国家恐怖主义行为。

    *李岚清 -- 被控酷刑罪*

    2002年12月4日,四位法轮功学员通过法国法院对“610办公室”主管、中国副总理李岚清诉以酷刑罪。报道称李岚清作为江集团镇压法轮功学员的组织者,在率「中国申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代表团往巴黎时被起诉。原告是四位分别来自法国、爱尔兰、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

    本案原告律师波迪埃说:“我们在法国提出控诉(该控状已被送至巴黎),并要看要怎么做才能逮捕此人,最重要的是看看将来法国司法部门是否会在某中国代表进入这个国家的时候,开始盘问他,收审他,或许拘捕他,把他送上法庭。来自世界各地的领导人,只要他们犯下了酷刑罪,不论身处比利时,法国,还是德国,都将为此负责,被送上法庭审判。”

    波迪埃还表示,他们对迫害人权的中国官员的起诉不会就此完结,他们的工作将持续下去,直到把一定数量的中国迫害人权的官员绳之以法。

    信息中心表示,在许多国家,借由国际团体、人权律师以及善良人士的积极协助配合与支持,所有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直接或间接伤害的迫害者及凶手、在迫害中负有法律责任的各级负责人等,在他们出国访问、旅游以及探亲时均将面临被起诉的可能。“法网恢恢”-- 恶人榜现在记录在案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将近2万名。一旦时机成熟,将会对他们一一进行法律起诉。

    信息中心还希望海内外各界人士继续协助提供所有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凶手姓名、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的名称以及相关的各种详细情况。

    一位法轮功发言人曾表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是自古以来的天理。“他们镇压法轮功学员,不论走到天涯海角都要承担后果。”

    严惩江XX 让千古奇冤昭雪于天下

    1992年5月,当人们在疾病,灾难,厄运的痛苦中困惑,当人类在道德败坏,拜金求财,思想变异中不知所措,李洪志老师将真善忍的宇宙真理讲给了世人,将法轮功的功法无私地奉献给了人类。8年来,真善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法轮功所传之处,道德回升,人心向善,民体康健,其平和与神奇让世人共瞩目。

    然而,面对纯正纯善的伟大力量,1999年7月20日,中国国家主席江XX,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盗用政府名义,试图取缔法轮功,并动用一切国家机器作为他的喉舌,捏造事实,颠倒是非,污蔑诽谤李洪志老师及法轮大法。刹时间,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地上,没有人权,没有道义,没有公理,没有法律,只有血雨腥风。一年多来,在他一手策划下,60多名无辜的生命被迫害至死(编者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为止,1999年7.20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详细核实的已有55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高达1600人。),成千上万“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炼者被酷刑折磨,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老人失去儿女,孩子呼唤父母,女学员被扒光衣服投入男牢,孕妇被迫堕胎流产,正常人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这种活活地把人间变成地狱的残暴仍在持续蔓延。江泽民灭绝人性、令人发指的罪行罄竹难书。

    我们是45名澳大利亚法轮功修炼者,我们也是江XX罪恶的见证人。

    (例证见附件)

    1999年11月-2000年3月间,我们先后回国探亲,旅游。在那里,我们的自由受到限制,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我们的人权受到践蹋。我们当中,有的在朋友家无故被捕,有的还没到达目地地就在火车上无理被拘,私人物品被没收,长时间受申讯,不许上厕所,甚至被关押入狱。我们这些澳州公民遭到如此虐待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也炼法轮功。

    为此,我们将对江XX予以起诉,起诉江XX:

    1、违反法律程序罪---无任何依据及法律手续而抓捕、搜查、拘禁持有效签证的澳州公民;
    2、非法搜查,非法拘禁罪;
    3、诽谤、侮辱罪;
    4、违反国际社会人权罪
    ● 剥夺人们信仰自由的权利,
    ● 剥夺人们自由选择身心健康,锻炼方式的权利,
    ● 剥夺人们在受诽谤时,申辨理由,说明事实真相的权利,
    ● 剥夺人们正常生活的权利,
    ● 剥夺人们正常社会交往的权利,
    ● 剥夺人们通讯自由的权利,
    ● 剥夺人们社会活动的权利。

    一年多来,面对无名的苦难,大法弟子平静无畏,无怨无恨,大善大忍,用自己的身心和生命来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尚存的良知善念。江XX镇压的远远不是法轮功一个群体,而是人类的善良与道德,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和法轮功的修炼者,而是世界上所有善良的,爱好和平正义的人们。所以,我们联名起诉江XX,以使他受到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裁决。

    我们紧急呼吁善良正义的人们,团体,法律机构给于我们支持和帮助,我们深信人类惩恶扬善的愿望会使正义得以申张,邪恶得以惩制,使千古奇冤早日昭雪于天下。

    澳洲法轮功学员(签名略)
    2000年11月1日

    发表时间:200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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