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审判〗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2000.3 -- 2003.7)


【正见网2003年08月23日】

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9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见案例1、2、3、4、5、6、7)。多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见案例13,27),残疾(见案例23、29)。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专门进行了扩建,到2002年6月已非法关押了400多名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如: 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侮辱、强迫造假、超期关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见案例21)、电棍电击面部、阴部等身体不同部位、用铺板子、用螺丝刀等凶器毒打、用皮带抽、粗绳捆、手铐扣铐、用钳子夹指甲、手指夹子弹、野蛮灌食、灌浓盐水、超强度劳动、体罚、强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浇凉水,“开飞机”、“大背剑”、恐吓、拳脚相加、强迫长期坐板凳、长时间不许睡觉、逼迫吃猪饲料、关小号、吊拷、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及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勒索钱财等。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单位及人员:

佳木斯劳教所:任世财(所长)、姚德斌(副所长)、付茂森(政委)、祝铁宏(三大队教导员)、张小丹(女大队队长)、何强(大队长)、刘洪光(队长)、徐荣基(管理科恶警)、关德君、郭刚、刘亚东、孙德宏、徐利峰、于文彬、高小华、苗雪奇、孙德宏、洪伟、杨文兵、杨春明、王秀英、袁海龙、陈春梅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朱少坤(局长)、吴哲(法轮功专案大队大队长)
黑龙江省597农场(宝清县):付业春(场长)、孙乃生(书记)、陈建福(政法委书记)、杜万发(原政法委书记)
佳木斯永安派出所:朱辉
佳木斯前进分局:王连民、王化民
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杨xx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垦大厦610办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淑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毒打
详细情况: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王淑君。2001年春节前,王淑君被迫害得双目失明、尿毒症复发。劳教所怕担责任,将她遣送回家。之后永安派出所和单位610的恶人多次骚扰,2002年4月永安派出所恶警及单位610到家中强行抄家,并将其丈夫(也是法轮功学员)抓走,非法送至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2年。当时王淑君全身浮肿、生活无法自理。6月中旬,其家属去派出所要人(王淑君丈夫),恶警叫嚣,就是王淑君死了也不放她丈夫。6月29日,王淑君在家中含冤去世。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毕加新、张普贺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杨xx(莲江口派出所)、前进区公安分局恶警、佳木斯市劳教所二中队、刘洪光(大队长)、徐荣基(管理科)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毒打、体罚、强行用药、灌肠、打吊瓶
详细情况: 2002年4月19日,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姓杨的恶警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毕加新,4月27日,佳木斯劳教所二中队非法关押毕加新等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徐荣基和刘洪光逼迫毕佳新等几位法轮功学员天天坐在小凳上,规定姿势,不许动,不许说话,不许闭眼,屋里有人轮流看管,外面有溜廊的,而且有警察值班,在里面监视。这几位法轮功学员每天被逼迫坐小凳长达二十小时。每天被强迫集训、跑操、训练,学什么监规、23号令等,毕佳新等法轮功学员抵制劳教所粗暴的管理,坚持炼功,却被管教强行阻止。只好绝食抗议。劳教所强行给毕佳新用药、灌肠、打吊瓶等,结果使他拉肚子三个多月,更是日日消瘦,牙齿全部松动,到最后吃不下饭,只喝点菜汤,头昏脑胀,浑身无力,骨瘦如柴,而且经常大便失禁拉在裤子里。在这种情况下,劳教所怕人死在里面,于2002年10月,给毕佳新办了保外就医。两月后,2002年12月25日左右,毕佳新住的房屋被前进区公安分局恶警查抄,前进分局恶警对他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张普贺进行酷刑折磨,并将他们送往看守所关押。由于毕佳新身体已被折磨得极度虚弱,2003年1月16日被送回家。十日后,毕佳新在家中去世。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尹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朱少坤( 公安局长)、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黑龙江省597农场陈建福(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597农场杜万发(原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宝清县597农场付业春(场长)、黑龙江省宝清县597农场孙乃生(书记)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毒打、体罚
详细情况: 2001年12月28日晚,七、八个公安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尹玲的家(家中只有她和9岁的儿子),在她没触犯任何法律,公安也没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儿子撕心裂肺喊妈妈的哭声中,恶警强行把她绑架。先送到597拘留所,第二天,由朱少坤带人将她送到佳木斯劳教所。强行判她三年劳教。2002年10月28日,尹玲于劳教所开始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劳教。绝食期间她全身浮肿,小腹胀得非常厉害,其间出现两次昏迷。可邪恶的管教还把她铐在床上,白天黑夜铐着。她饱受了折磨和迫害后身体极度虚弱,小便困难(用导尿管导尿),生命垂危。劳教所才通知家属于2002年11月13日把人接回,回家后不久便含冤离世。

案例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长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任世财(所长)、杨春明(集训队教导员)、杨文兵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连踢带打、用螺丝刀等凶器扎、砸、导致张长明头部已严重变形,大面积淤血,颅内出血,不停地吐血、致死
详细情况: 1999年12月,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张长明。2003年2月末,佳木斯劳教所集训队恶警杨春明和杨文兵,对法轮功学员张长明进行疯狂迫害,杨春明和杨文兵用东西将张长明的头蒙住,然后用螺丝刀等凶器疯狂地往张长明的头上狠狠地扎、砸,当时场面极其恐怖。等它们停下来时,张长明头部已严重变形,大面积淤血,颅内出血,不停地吐血。送到医院抢救,医院看到人已濒死拒收。2003年3月2日下午,大约3点30分左右,劳教所派专车把张长明送回家,并索要500元钱(没钱给),到家后,张长明吐血、便血不止,已无法说话,无法进食,于当晚7点30分去世。整个后背都是青紫色,双腿萎缩,前胸、下腭、右手均有大块青紫色。死后第二天,嘴里还在往外淌血。其家也被恶警看管起来。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房翠芳、汤红及一男性老年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毒打、体罚
详细情况: 佳木斯劳教所采用强制手段,软硬兼施,洗脑加体罚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转化”。自2000年12月春节前到2001年,已将3位法轮功学员残害致死。2001年1月15日,法轮功学员汤红的家人接到死亡通知,说有遗书,但没见到。2000年12月初,法轮功学员房翠芳的家人接到死亡通知。另一老年男性法轮功学员也被被活活打死。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吴玲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等
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6月,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吴玲霞。仅因为吴玲霞到一法轮功学员家串门,就被警察抓到双鸭山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送进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在劳教所,吴玲霞被迫害至肝硬化腹水,才被送回家。于2002年7月27日死亡。

案例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贾永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二大队恶人、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局拘留所恶警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坐老虎凳、用皮带抽、用电棍电、手指夹子弹、用钳子夹指甲、强行灌食、导管插入气管出现窒息
详细情况: 99年11月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贾永发。然而,一年劳教期到了,却仍被无理延期,此期间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局拘留所恶警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贾永发,如坐老虎凳、用皮带抽、用电棍电、手指夹子弹、用钳子夹指甲等。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贾永发,2001年10月2日,恶警给他强行灌食时,导管插入气管出现窒息,送医院抢救。在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危在旦夕时,佳木斯劳教所才于2001年10月3日通知家属到医院接人。刚刚回到鹤北林业局的家中只有十多天,2001年10月15日,鹤北公安局又一次把身体尚未恢复的贾永发无理抓捕,贾永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鹤北公安局见贾永发已奄奄一息,便通知家属接回。11月29日,身体饱受摧残的贾永发含冤去世。

案例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范喜荣、门小华、王林、刘秀芳、刘艳、马力加、李秀荣、李淑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何强( 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毒打、体罚、勒索、用电棍电、强行灌食、强行输液
详细情况: 2001年6月初,佳木斯市劳教所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范喜荣等。法轮功学员门小华、王林被恶警用胶带封住口带至南楼摧残一周余。恶警用电棍将门小华打至晕厥,小便失禁。恶警何强把刘秀芳的脸打肿了,并被勒索“罚款”200元,无理加刑期3个月。11月1日,七中队教导员侮辱打骂法轮功学员刘艳。恶警强行给马力加、李秀荣、李淑华灌食。并用手铐锁在床上,强行输液。恶警为掩盖其罪行,放大录音机的音量。

案例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刘俊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何强( 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11月21日左右,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己绝食22天的法轮功学员刘俊华。劳教所的恶警对他进行插鼻管灌食,每次灌食之后,刘俊华都要大吐一番,折腾很久,身体衰弱已不能行走。

案例1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拳打脚踢、电棍击、强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浇凉水,“开飞机”、体罚、关禁闭、剥夺会见亲友的权力
详细情况: 自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一年来,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多达250余名。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电棍电击。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浇凉水,“开飞机”; 有的被残暴殴打,甚至用床板拍打。有一名60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打至吐血。更有甚者,不出工时,将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码坐在水泥地上,时间长达10余小时。对待女法轮功学员不转化者,手段极为卑鄙,在潮湿的房间中实行单人单间隔离,使她们混身刺痒难当。禁闭中失去一切人身自由。每天只有一盆洗脸水,更谈不上洗澡,并集中一些邪恶的人对她们进行轮番轰炸,强行洗脑。肆意剥夺他们会见亲友的权力,有的长达7个多月未见家人。

案例1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代立霞、寇维香、刘秀芳、王清荣、王东霞、左秀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任世财(所长)、付茂森(政委)、姚德斌(副所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 佳木斯市劳教所以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为提高所谓的“转化”率,恶警们把所有坚修的法轮功学员单手单脚悬铐,体位非常痛苦,站不起来,坐不下去。

案例1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郑立彬、刘桂华、邓春霞、刘让芳、付美琳、王俊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任世财(所长)、付茂森(政委)、姚德斌(副所长)、 助铁红、高小华、刘亚东、陈春梅(副大队长)、于大龙、宫春波(中队长)、余文彬、苗雪琦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连踢带打、酷刑折磨、悬铐、掐乳头、野蛮灌食
详细情况: 2000年8月,佳木斯市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刘桂华、邓春霞、刘让芳、付美琳、王俊华等关押在又黑又暗、狭窄、潮湿的小屋,不许出屋,吃、住、便在里面。吃会致癌的面做的馒头。满身胳膊腿全是被蚊蝇咬的疤痕。由于长时间的不卫生,又见不到阳光和新鲜空气,有两个学员身上开始长疥疮。刘桂华满身都是,坐也不能坐,走也不能走,站在屋里痛苦万分,她被上完药后,恶警不让她穿衣服,让她站在屋中间转身,偷偷叫坚定的学员撩开门窗上的白布帘参观,恐吓其他学员,并说不屈服就是这个下场。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连踢带打,每天还要来逼坐小凳。有时把几个学员连在一起铐上或铐在暖气管上,没法上厕所,没法睡觉。恶警贪污学员家送来的食物、衣服 。恶警对抗议迫害的学员进行野蛮灌食。有一次恶警陈春梅使劲掐法轮功学员邓春霞的乳头。一天恶警刘亚东揪住法轮功学员郑立彬连推带打。

案例1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杨淑慧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刘亚东、洪伟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悬铐、野蛮灌食
详细情况: 2002年5月14日,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杨淑慧。恶警给她带戒具,双手铐在床的一边,双脚铐在床边,后背向下半悬空。加上恶警刘亚东等歹徒的威胁和恐吓,她承受不住导致精神上出现异常,后来上楼后,恶警洪伟又把她铐了两回,而且恶警还不时打骂,使其受到极大刺激,现精神不正常,神智不清醒。

案例1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清荣、左秀云等十几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洪伟(中队长)、张小丹(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 佳木斯劳教所恶警下毒手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左秀云、王清荣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恶警们用尽狠毒残忍的方式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五书”。被迫害期间,法轮功学员左秀云曾被送进医院抢救。恶人洪伟及张小丹还扬言:死一个两个法轮功不算什么。法轮功学员闯静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已卧床不起,肚子胀的很大,仍在流血。

案例1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孙淑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等
基本犯罪事实: 2002年,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孙淑杰。现已被迫害得昏迷不醒,奄奄一息。

案例1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安红、门晓华、刘秀芳、黄金荣、李平、梁丽、马丽佳、李秀荣、吴东升、安宝珍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用电棍电
详细情况: 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2000年4月,恶警把法轮功学员门晓华弄到一楼,并把男队的男恶警叫来,拳打脚踢,并用电棍惨无人道地电门晓华的脖子,脖子被电得一片黑紫,脖子上的肉发出烧焦的气味。5月份,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安红从北楼弄到南楼,扣在床上9天,一动不能动。2001年8月,恶警疯狂地打法轮功学员刘秀芳、黄金荣等人,并给加期3个月、2个月、1个月不等,每人罚款200元。将法轮功学员门晓华、李平、梁丽等5人弄到一楼扣了25天不能动。将法轮功学员宋会清和赵亚贤扣到一楼9天不能动,并给她俩加期2个月,还罚款。并对抗议非法关押而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马丽佳、李秀荣、梁丽、吴东升、安宝珍等人,野蛮灌食。

案例1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景峰、商锡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2002年,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景峰、商锡平。并对法轮功学员李景峰施以酷刑,十二个昼夜没让合眼。法轮功学员商锡平等也被酷刑折磨得极为严重。

案例1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宫在利、宋林涛、李浩远、姚中良、刘延常、程贵林、董少华、夏至良、李景峰、吴春龙、刘友、于畔友、陈贵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刘洪光(队长)、彭xx(追捕队)、姚庆福(队长)王长玉、葛宏伯、张振华、于大龙(管理科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 酷刑折磨, 电棍电击, 手铐吊铐, 烟头烫, 辱骂殴打, 坐老虎凳, 人格侮辱, 毒打, 关“小号”
详细情况: 2001年6月的一天晚上10点多,恶警彭xx喝醉酒后,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宫在利、宋林涛、李浩远。2001年7-8月,恶警们用手铐铐上,将四、五名法轮功学员吊在上铺。2001年9月恶警姚庆福强迫法轮功学员姚中良坐在老虎凳上4天。在这期间的一天晚上5点钟,恶警王长玉喝醉酒后,殴打姚中良3次(5--11点),在“二办”姚中良被打得满嘴吐血,吐了一地。2001年11--12月份刘洪光打过法轮功学员刘延常、程贵林多次,用拳猛击面部。2001年11月末恶警体罚法轮功学员吴春龙坐“老虎凳”7天,并强行给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姚中良、夏至良、董少华、李景峰灌食。他们双手被扣在床两侧,人只能坐着或躺着,双脚被布带固定。夏至良双脚被手铐铐在床上一天。多个管教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人格的侮辱。12月姚庆福打法轮功学员李景峰一次,姚中良一次。2002年1月,恶警罚法轮功学员董少华坐老虎凳3次(每次7天,共21天,其中戴手铐7天)。刘延长坐老虎凳2次,刘友坐老虎凳2次。2002年1月1日,恶警张振华殴打法轮功学员夏至良,致使软肋疼痛,腰痛多日直不起来。 2002年1月2日,王长玉打法轮功学员姚中良、于畔友、李景峰。李景峰脚踝被打得红肿。2002年1月14日,夏至良家属接见,被于大龙一顿毒打,并关“小号”5天,不给水喝、不给汤喝,每天两顿饭,每顿一片薄乾粮,双手被手铐扣上。被放回来时,夏至良脸色发青,嘴唇肿的很高。2002年2月2日,管教葛宏伯用烟头烫李景峰的双手掌心,多次辱骂法轮功学员。2002年2月11日(大年三十)晚上,法轮功学员陈贵林被扣在库房里,次日下午才被送到2班。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有明确的非法处罚规定,诸如:不接受洗脑者,每过一个月加期10天,炼功一次加期5天,背经文一次加期三天……

案例1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崔秀云、冯桂芬、王晶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2003年3月,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野蛮摧残法轮功学员崔秀云、冯桂芬、王晶波。三名女老年法轮功学员受到严重迫害,身体出现危险状况:冯桂芬于2003年3月22日突然全身抽搐、昏迷不醒;王晶波于2003年3月23日突发脑出血,生命垂危;崔秀云于2003年3月24日半身瘫痪,意识模糊。

案例2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漫骂,体罚、殴打、在寒冷的零下20度左右的气温下往学员身上浇凉水
详细情况: 2000年2月13日,佳木斯劳教所恶警将两名法轮功学员脱光上衣,在院内进行谩骂,体罚、殴打。一大队三中队一名恶警在院内楼下辱骂殴打两名赤身的法轮功学员,只见那两名学员光着膀子低着90度的头顶墙被殴打,边打边骂,嘴里还说你炼不炼了,炼不炼了,因连打带冻,学员浑身打颤、哆哆嗦嗦。恶警又往学员身上浇凉水,水顺着他们的身子往下流,在那寒冷的零下20度左右的气温下,有的水都结冰了。

案例2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门晓华、乔玉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田影、王xx(戒毒科主治医生)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粗绳捆、手铐扣铐、野蛮灌食、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勒索钱财
详细情况: 2002年5月13日至5月21日期间,佳木斯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门晓华、乔玉香以治病的名义送到佳木斯市精神病院进行残酷迫害。当二人得知被送到精神病院后,绝食抗议。田影等三名恶警和戒毒科主治医生王xx及几名护士,便用两个捆绑精神病人的粗绳,把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手和脚全部捆住。第二天便用盐加奶粉灌食,一次用最大的注射器注射8~10管,并且说如果不吃饭就一天灌两次,灌了数次。还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二人不配合,就用手铐扣在床上。恶警24小时监管,不许二人说话、不许炼功、不许背法、不许自由出入、不许家属探视。后来二人家里被勒索近千元钱,说是药费。门晓华最后被迫害得浑身浮肿,血压高达260;乔玉香被迫害得小脑萎缩,脑血管多处梗塞。十天后恶警又将她们押回劳教所继续迫害。

案例2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秀荣、王树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祝铁宏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非法疯狂抓人
详细情况: 2001年7月,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秀荣。在关押的九个月中,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酷刑折磨李秀荣。李秀荣已生命垂危,才被送入医院抢救。李秀荣从医院走脱,劳教所对外封锁消息,同时秘密追捕,并逼迫家人说出李秀荣曾与哪些法轮功学员接触,然后疯狂抓人。听说法轮功学员王树新认识李秀荣,便到王树新家疯狂砸门,最后撬门把王树新抓走。

案例2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程秀春、李日秀、吴玉丽、孟庆敏、洪霞、张丽萍、付丽华、时秀珍、任淑贤、高庆华、王鹤、郑洪年、许桂华、张岩、姚远、宋修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徐恒基(科长)、于大龙(管理科恶警)、孙丽敏、张小丹(七中队队长)。郑xx(队长)、宫春波(严管队队长)、蒋佳南、周佳惠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拳打脚踢、电棍毒打、电棍电
详细情况: 2000年4月,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程秀春、李日秀、吴玉丽。恶人徐恒基对程秀春拳打脚踢,将她胸骨踢成骨折;恶警徐恒基打法轮功学员李日秀,电棍当场打坏;恶警徐恒基还用脚踢法轮功学员林秀茹,致使其当时发出惨叫。徐恒基打法轮功学员吴玉丽嘴巴,并罚坐地砖3个多小时,罚大家在地上坐一天。管理科恶警于大龙的拳头雨点般朝法轮功学员孟庆敏头部打来,孟庆敏当场被打昏死过去。送到医院抢救,两个多小时以后孟庆敏才苏醒过来。恶警用电棍将法轮功学员张丽萍脸部电无数次,满脸起大泡。一顿饭的功夫恶警用电棍电任淑贤4次,打嘴巴,用手提两腮,使肉离骨,半个多月后还疼肿。恶警孙丽敏拳打脚踢、电棍毒打法轮功学员时秀珍。恶警蒋佳南毒打法轮功学员高庆华,强行给洪霞连打九针。王鹤、郑洪年被铐在床上半个月不让动,大小便只好便在裤子里。张丽平等4人被强行灌浓盐水,王玉红被绑在床上近半个月,手铐在床头。张小丹打姚远嘴巴十多个,还多次打其他学员。郑xx打法轮功学员张岩大嘴巴。恶警周佳惠将许桂华绑在铁椅子上一天。恶警周佳惠利用小卖店搜刮大量法轮功学员钱财,管理科恶警于大龙打法轮功学员的次数最多,揪头、拳击头部,并且用老虎棒把双鸭山一位法轮功学员宋修云的胳膊打成骨折,因当时没医治,现已残疾(骨头弯曲)。法轮功学员付丽华也挨打多次。恶警宫春波几乎天天打法轮功学员。

案例2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刘芳(化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非人折磨、拳打脚踢、拽掉头发、野蛮灌食、勒索钱财、强行注射不知名药物、鼻饲时将管插入体内,将管长期留在体内、铐在床上最长时间达到一个多月之久、电击手、脖子等
详细情况: 1999年冬,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将刘芳秘密送往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佳木斯劳教所让法轮功学员在凛冽的严冬里一直在户外洗漱,冻得手疼痛难忍。恶警给法轮功学员吃的是用鸡饲料做的发糕,没有菜,只有漂着可数的几根萝卜丝的盐水。后刘芳与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因争取合法权益,被恶警拽掉头发;因绝食被野蛮灌食后呕吐,而恶警让法轮功学员一个挨一个,互相往后脖领子里吐,不许吐地上。恶警还将绝食的学员长期绑在床上,只能在裤子里拉屎撒尿;刘芳因拒绝参加强制劳动被数名恶警围住拳打脚踢,并将头发拽掉。腰部受伤,疼痛数日。在被非法关押的两年多时间里,刘芳曾多次绝食,在绝食期间被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勒索了二千元左右。当时劳教所规定灌一瓶奶收20元;多次被强行注射不知名药物;鼻饲时将管插入体内,将管长期留在体内,最长时间达5昼夜,痛苦异常。且还要收取“保留费”90元;被铐在床上最长时间达到一个多月之久;两个男警电击她的手、脖子致焦糊气味,裤子被撕坏二处。

案例2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小更、苏月华、马翠红、冯桂芬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管理科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用警棒打、带戒具并反扣在床上、坐冰冷的水泥地
详细情况: 2002年10月佳木斯市劳教所管理科的恶警用警棒恶毒地打法轮功学员,把张小更、苏月华、马翠红、冯桂芬等多名法轮功学员打得数天不能下地行走。恶警给法轮功学员带上戒具并反扣在床上,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扣就是一周。

案例2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普贺、刘俊华、杜文福、杜文吉、石梦昌、吴春龙、杜长吉、刘喜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徐兴利(科长)、李xx(队长)、李国军(大队长)、果xx(科长)、杨青、王铁军、郭振伟(大队长)、国培光、刘xx、赵xx、杨久志(黑龙江省同江市勤得利农场书记)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拳打脚踢、用皮带抽、电棍电击、坐老虎椅等
详细情况: 2000年元月的一天,在所谓的集训大队,恶人徐兴利照法轮功学员张普贺的脸上、胸部狠狠的打了数次,紧接着恶人李xx将张普贺叫到管教室狠狠地打了几个耳光子。李国军、刘xx疯狂地用皮带抽。2000年2月份在一大队一中队恶人果xx往法轮功学员刘俊华脸上猛抽耳光,边打边骂。恶警杨青照张普贺脸上打了几十个直拳。紧接着跑到一大队食堂把那里的法轮功学员杜文福、杜文吉又打了一顿。2000年3月恶警把张普贺、石梦昌、吴春龙、杜长吉、刘喜祥、刘俊华关押在正教室内,果xx、王铁军等用大皮腰带抡开了打刘俊华,打的他嘴上鲜血直流。其余五人都被拳打脚踢,王铁军又拿起电棍往张普贺的脸部头部电击。2000年5月端午节早上,恶警郭振伟打了张普贺一个耳光,后又纠集了国培光、刘xx、赵xx,不由分说把张普贺锁在老虎椅子上就打,它们轮换着打,又用电棍电,直到张普贺头上青一块紫一块,鼻子出了很多血,脸上打掉一块肉。人已成了血葫芦,看不清面部才罢手。张普贺在劳教所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后被它们给推了出来。回到家中时,原来身高1.76米、体重160斤的张普贺只剩下80斤了。最后只回家七天,张普贺就又被强行带走了。

案例2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刘桂华、王俊华、付美琳、邓春霞、叶秀华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恶人刘宏光(大队长)、陈春梅(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辱骂殴打、野蛮灌食,长时间插在胃里达70多小时、铐在木板床上、勒索钱财、坐“老虎凳” 等
详细情况: 2000年8月,佳木斯市劳教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刘桂华、王俊华、付美琳、邓春霞等进行野蛮灌食,恶警把胶皮管通过鼻子,长时间插在法轮功学员胃里达70多小时。在冰冷、潮湿的房子里,它们把法轮功学员双手、双脚分别铐在木板床上,胸部也绑起来,大、小便就在床上。向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索要什么“保留费”,灌一次浓盐水要20元钱。家人探视一次50元,他们还以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要挟,有的家属已被勒索一万多元人民币。它们还强迫坚定的学员坐“老虎凳”、挨着一个患有梅毒的犯人。刘宏光毒打法轮功学员叶秀华,又将其关进小号,每天让一个三期梅毒的犯人陈国红不停地毒打她。陈春梅唆使陈国红毒打法轮功学员。在长期的迫害下,叶秀华大脑受到严重的摧残。它们怕出人命,说叶秀华疯了,才放回家。2000年12月7日下午2点多钟,刘宏光带领另外四人到女子三大队一楼右侧女号,辱骂殴打学员,有两名学员当场被打昏。

案例2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玉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市劳教所女队恶人、前进分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抓捕、非法扣押存款、非法劳教
详细情况: 2002年12月9日,佳木斯市前进分局恶警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王玉红,非法扣押存款13850元。佳木斯劳教所女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王玉红。2003年3月再次非法劳教王玉红三年。

案例2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立娥、罗桂华、杨丽娟、罗桂华、万淑英、邹继芹、金秀凤、马翠红、黄晓磊、蒲艳春、冯桂芬、苏艳华、孙雪莲、张桂珍、高艳波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劳教所祝铁红(教导员)、蒋佳男(队长)、刘亚东、穆振娟、于文斌(副教导员)、张小丹(大队长)、何强大(队长)、林伟、高洁、刘亚东、蒋佳男、李秀锦等
基本犯罪事实: 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殴打、扣铐、长时间不让睡觉、“大背剑”酷刑
详细情况: 2002年5月13日,佳木斯劳教所恶警祝铁红、蒋佳男、刘亚东、穆振娟、于文斌等殴打法轮功学员,并把法轮功学员张立娥、罗桂华、杨丽娟扣在地上、坐小凳,双手反背在床边十天十夜不让睡觉。6月初张小丹等恶警对全体法轮功学员,不分老幼大打出手,还扣了法轮功学员罗桂华、万淑英、邹继芹、金秀凤七天七夜。法轮功学员马翠红被打昏过去两次,双腿至腰都是紫黑色,法轮功学员张立娥两臀被打成紫黑色。九中队法轮功学员黄晓磊、蒲艳春大喊“干警不许打人”,何强动手打了蒲艳春,并把她俩扣了七天。2002年10月强制洗脑、体罚折磨开始了,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冯桂芬、苏艳华的腿打瘸了,恶警天天打苏艳华的腿,恶警陈静干得最欢。恶警把年龄最大的法轮功学员徐洪珍打了一顿不算,还把她弄到二楼扣了七天七夜。11月3日,恶警给一位鹤岗的法轮功学员上“大背剑”酷刑,铐了十多个小时,现在已经七个月了,左手仍不能动弹,已残废。11月5日,恶警林伟、高洁等给张立娥铐背铐,折磨得心脏痉挛、抽痛。第二天张小丹、高洁和一个男恶警,把张立娥扣在铁床边,姿势叫“大背剑”,一个多小时,她就抽动得双腿都折到床上,满身都是口水,脸色铁青。恶警们才把她放下来。恶警蒋佳男等拿着警棍殴打孙雪莲、张立娥、张桂珍,还把高艳波扣了七天七夜。

案例3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赵秀云、杜桂华、司尚云、刘耀坤、谢子菊、李素梅、秋玉霞、孙红、张小更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佳木斯劳教所 张晓丹、陈冬梅、孙立敏、洪伟、高杰、于文斌、洪伟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殴打、扣铐、长时间不让睡觉、“大背剑”酷刑
详细情况: 2003年3月27日,7名法轮功学员被鹤岗看守所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她们分别是赵秀云、杜桂华、司尚云、刘耀坤、谢子菊、李素梅、另外一人姓名不详。恶警打晕李素梅,并反铐在床头,把其头塞进床空里。法轮功学员秋玉霞被用手铐反铐,铐得双手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恶警洪伟用警棍将法轮功学员孙红胳膊打伤。6月初恶警洪伟几天不让法轮功学员张小更吃饭,铐张小更2个多小时,并将张小更的小腿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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