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见网】E/CN.4/2003/68/Add.1 27 February 2003 联合国决议 2002/38 “酷刑折磨” 监察专员年度报告, 人权监察专员 提欧范波文教授 1. 许多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他们每天被强迫工作15个小时;被强迫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 (例如,头朝下弯腰,或背靠墙站立,或蹲在30x30厘米的地方,或半蹲时双臂向前平伸);被殴打;被电棍电;被关在8x3英尺的小号内,手铐在门上一到二个星期;不准睡觉。一些学员被四肢分开吊起长达4个小时。 联合国酷刑折磨监察专员特别调查了以下个别马三家案例。 2. 齐振荣 (女,41岁) 她被脱光衣服后遭电棍击打。2001年9月参加“130名法轮功学员抗议逾期关押”的绝食行动,绝食超过40余天,生命垂危,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医院继续遭受惨无人道的迫害。 3. 2002年2月5日,联合国酷刑折磨监察专员和“宗教信仰自由” 监察专员为韦彦江,来自辽宁省葫芦岛市的60岁的法轮功学员,共同发出紧急呼吁。2001年12月22日在天安门被逮捕,在北京顺义派出所被扒去外套,大冬天只穿一件衬衣,双手背铐在户外罚站。25日被送回葫芦岛市龙港分局非法关押。因抗议非法关押开始绝食、绝水。在她绝食、绝水第十八天,生命危在旦夕的情况下,警察不通知家属,竟把她送到马三家劳教,妄图置她于死地。在马三家劳教所2001年3月期间,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E/CN.4/2001/73/Add.1 13 February 2001 联合国决议 2000/45 妇女暴力”监察专员2001年度报告, 人权监察专员拉迪卡库穆拉斯瓦密 监察专员同时接到相关于马三家的案例,现总结调查如下: 1. 2000年10月,在辽宁省沈阳市的马三家监狱,监狱看守人员将十八名女学员衣服剥光后把她们投入男犯监牢。据报道,中共高级官员罗干知道这个事件。据说这十八名妇女目前仍在关押中。 2.据报道,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一千五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拘留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改所。学员们被强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拒绝的人遭到身体的摧残,被电棍电击,被关禁闭,和被强迫做繁重的体力劳动。女学员的胸部和阴部被电棍电击。劳教所的管理人员逼迫学员喝废弃的井里的水,喝后学员们都出现了中毒的症状。 E/CN.4/2003/75/Add.2 14 January 2003 “妇女暴力” 监察专2003 员年度报告, 人权监察专员拉迪卡库穆拉斯瓦密 2002年4月25日凌晨,辽宁省兴城围平乡的杨景新(女,37岁)、芦桂芳(女,50岁)、赵玉华(女,41岁),因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地下道被警察绑架。在天安门派出所,女警察将她们三人的衣服剥光,只留下一个裤头,然后男警察分别将三人带到不同房间里毒打。还将她们的两手背铐,用粉笔、筷子等东西插入手指缝,警察用力攥其两指,最后粉笔被夹折了,筷子也弄折了,手指被硌成黑紫色,肿得很粗。警察又将暖水瓶的热水往杨景新的头上倒,杨景新被折磨得昏迷过去,全身上下均被打遍,浑身痛肿难忍。当天警察欲将她们三人直接送往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因三人遍体鳞伤,身体极度虚弱,被马三家教养院拒收。2002年5月,兴城围平乡派出所劫持了杨景新、芦桂芳、赵玉华,并把她们三人送往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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