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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遍中原〗让新疆人民知道真象
【正见网】1999年6月10日,在江xx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610办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后,江xx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采取的是先收缴、销毁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再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进行轰炸式造谣诽谤,以使民众不但没有机会了解法轮功,还因为煽动式的宣传而仇恨之。为达到这一目的,镇压者不惜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及一系列法轮功信众“自杀”、“杀人”的耸人听闻的“惨案”,来试图从“名誉”上将要消灭的对象彻底“搞臭”。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0日以来的四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89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2003年10月20日新疆自治区被害致死七人,他们是:柴勇(约29岁,昌吉市),何文杰(30岁,库尔勒地区), 赵爱国(石河子), 周玉荣(39岁,塔城市), 周君(30多岁,乌鲁木齐市), 朱华, 一法轮功学员(伊犁)。

江xx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文明环境”,一方面中国的酷刑个案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上更是不择手段,使用酷刑至少达40种以上,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

下面概要地揭示新疆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迫害:

一、残酷迫害致死7名无辜法轮功学员

1、柴勇,男,汉族,约29岁。新疆昌吉市个体户。1999年10月因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判决劳教一年半,饱受迫害,于2001年8月离开人世。

99年10月,柴勇和妻子(法轮功学员)为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舍下几个月的孩子,带着40多名学员签名的上访信进京上访,被本地公安押回后非法关押进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他因坚持学法炼功多次遭毒打,绝食抗议两次达20多天。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他在劳教所也因学法炼功被多次毒打,伤势严重。约2001年元旦前后,他被发现肚子里有肿块。劳教所怕他出事担负法律责任,提前释放回家。人们看到,原本一个乐观、结实的小伙子,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几乎不能走路。

约2001年8月,他的病情恶化,在家人送医院的途中离开人世。后经医院检查,柴勇的两个肾已坏死。根据他99年10月进京上访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在看守所、劳教所遭受毒打折磨的经历,柴勇之死是被非法关押期间遭恶警毒打后伤势过重而死无疑。

2、何文杰,男,30岁,新疆法轮功学员。何文杰于2003年4月13日在库尔勒地区焉耆四十里亭劳改农场被迫害致死。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单位:新疆库尔勒地区焉耆四十里亭劳改农场 (0996) 6362012

3、赵爱国,新疆石河子法轮功学员。赵爱国在石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石河子殡仪馆(0993-2610952)一工作人员日前证实,“这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劳教所把骨灰都拿走了。赵爱国好像是外地人。”石河子劳教所(0993-2264276) 无人接电话。
责任单位:新疆石河子劳教所

4、周玉荣,女,39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轮功学员。2002年3月15日,周玉荣被塔城市公安局非法抓捕,7月18日后一直关押在塔城市公安局看守所。自3月15日起,周玉荣一直绝食抗议迫害。2002年12月4日周玉荣含冤去世。

责任单位以及个人:新疆喀什塔城市公安局、新疆喀什塔城市看守所、塔城市公安局电话 0901-6222713;塔城市看守所所长 王伟电话 13199785658 王伟办公室电话 0901-6265428 王伟家电话 0901-6227308;塔城市法院审判长 羊扬 0901-6221424、塔城市法院审判员古丽娜、刑立荣 0901-6235654、塔城市法院书记员敖晖 0901-6223420;新疆塔城市邮编 834700

5、周君,女,30多岁,新疆法轮功学员。周君于2003年4月份在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乌拉泊)被迫害致死。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责任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乌拉泊) 看管科: (0991) 7760317

6、朱华,新疆学员。2001年元月中旬被迫害致死,具体时间地点不详,乌鲁木齐政法委和民政局官员到朱华家里告诉他母亲,诬陷说朱华自杀了。母亲说,我儿子决不会自杀的。朱华与乌鲁木齐学员范伟在去哈密的火车上被恶警抓住(时间不详),范伟是乌市第二建筑公司职员,现被关押在玛纳斯监狱。

7、法轮功学员,新疆伊犁地区一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恶警迫害致死。(具体情况不详)

二、电击、吊打、强奸、精神病院-新疆当局灭绝人性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xx政府开始大规模迫害法轮功以来,新疆的修炼者和全国其它地区一样,受尽执法部门各种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与精神摧残,其具体迫害事实如下:

被抓的修炼者在临时关押期间,执法人员给他们带手铐、脚镣,吊起来打得遍体鳞伤不能走路,长时间白天晚上不让睡觉,抓着头发将头在墙上无数次撞击、用电棒电击全身及敏感部位直到皮肤被电焦,将人强迫送进精神病院,给头脑完全正常的人注射大剂量的镇静药,被迫害人至今常常头痛欲裂承受不了时满地打滚,在修炼者被打的痛苦喊叫时,给他们嘴里塞进使用过的无比肮脏的卫生巾或用胶布贴在嘴上,南疆地区将四名女修炼者强暴后致使怀孕,铁证如山。

劳教所为迫使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修炼,使尽各种绝招,最开始用强制劳动每天十几个小时,每天只休息两三小时或背着手做兔子跳,从一楼到三楼一级一级往上跳,或围着操场不停地跑。抗议不公平待遇的学员被五花大绑,痛打、不让吃饭、不让睡觉。让犯人百般折磨大法弟子,学员被打断鼻梁骨,身体多处留下伤残。

管教用肮脏下流的语言辱骂修炼者是家常便饭,管教还亲自拿电棍电修炼者。受害人被迫脱掉衣服,一次两个管教一人拿两根电棍,四根电棍同时电一个人如果痛苦喊叫就用胶布贴上嘴,一直电到答应“悔过”,然后送进另外房间有管教给“悔过书”样品照抄一份算过第一道关,这期间包括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有在外面白天晚上连续站几天、十几天、二十几天近一个月时间长短不一,因承受不了只好写“悔过”。

如果房间有一个人不放弃修炼,他们就惩罚所有人几天不让吃饭,并威胁:只要房间有一个人不放弃修炼,其他人不能享受减刑等等卑劣手段。给犯人发誓: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能达到法轮功学员强制放弃修炼目的就给大幅度减刑。并说每年有两个非正常死亡指标,整死也不怪你们等等,鼓励和暗示他们摧残修炼者。

欺骗修炼者放弃修炼后思想稳定即可放回并说回去后保证继续回单位工作劳教期间工资补发,部分修炼者出来后失去工作,工资没有补发,生活无着落,有人因此流浪在外。有的因家庭承受不了压力被迫离婚,承受着与家人分离的痛苦,每个修炼者的家庭和所在工作单位都承受着精神伤害与巨大的压力,其手段低级下流、卑鄙无耻。法律明文规定虐待被监管人是犯罪,执法犯法者该当何罪;以上只是简略地反映乌拉泊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残酷迫害的真实情况。

乌拉泊劳教所被列为全国司法系统文明窗口,据这里干部说,对法轮功的所谓“转化率”也是全国屈指可数的,可乌拉泊劳教所的部分官员和干部素质低下,伸手打人、张口骂人早已成为习惯,个别管教看到修炼者被残酷地折磨后面对他们的伤痕,流着泪说:不相信这是管教所为。还有管教说:自己身边的同行不配穿这身警服。但他们毕竟是少数,就象所有被迫害的修炼者一样,由于自上而下的压力,谁也不敢也没有地方去讲真话。

为了步步提高他们的“转化率,”他们欺上瞒下,以捞取政治资本。被关押的修炼者每人每天要向劳教所交纳十元钱生活费,而管教由上级部门拨款每人每天发十元补贴,作为转化工作辛苦费。最初修炼者每天被迫超负荷劳动,后来由于集体抗议不再劳动。据可靠消息透露,今年修炼者必须要强制劳动,为了能长期不断地收取修炼者费用和他们自己能长期不断地拿到补贴,对已强制洗脑半年,将近一年或已超期关押的修炼者迟迟不放。这些修炼者在遭受长期的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中,他们的承受已经达到了一个正常人可以承受的极限,处于极端危险的边缘。

三、乌鲁木齐劳教所恶警暴行录:电击休克后,用凉水泼醒继续电击

乌鲁木齐劳教所(乌拉泊女子劳教所)女队恶警对外宣扬她们用所谓的“感化”方式,拼命掩盖她们干下的一系列残害法轮功学员、执法犯法、侵害人权的事实。

为了提高所谓的“转化率”,在所领导的支持下,女队恶警充当了恶毒打手的角色,其中女队指导员巴晓梅就是最恶毒的一个,现例举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几个典型事例:

2001年2月,女队指导员巴晓梅、恶警李小婷、袁婷婷等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秘密的电刑拷打。方法是:每天晚上至凌晨,逐个将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带进办公室,脱去外衣、鞋袜,捆住手脚,用四、五只电警棍同时打在一个人的脚、腿、脖子、脸上,持续电击不离开,同时逼问转不转化。法轮功学员赵月明、张丽平等被电击的休克过去,用凉水泼醒后,继续被高压电击。有的被反复电击多次,直到法轮功学员受不住,答应写悔过书后才住手。被拷打的法轮功学员身上、脸上留下的电击痕迹已经不是一般的红色,而是皮肤、肌肉烧焦后的黑色。法轮功学员邵果荣、李玉兰、张桂香、杨晓慧等被电击的无法站立,被人拖回宿舍。全队至少有80%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过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

乌鲁木齐劳教所(乌拉泊女子劳教所)在2001年的迫害行动中,除了女队恶警外,男队恶警巴晓明等人也手持电警棍冲进女队队员宿舍,对一些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还将法轮功学员朱莹芳、王春带至单独房间,吊起来拷打,直至打晕过去。

由于上上下下邪恶领导的支持,女队那些充当打手的恶警没有得到任何惩罚,有的因此而得以升迁。恶人得不到惩治,恶行便会继续。在2002年7月,恶性不改的巴晓梅竟然又故伎重演,对法轮功学员冶金兰电刑拷打,逼迫她写“悔过书”。而且,直到现在,法轮功学员谢志英还在继续遭受毒打和折磨。

四、奎屯法轮功学员孙寿兰惨遭酷刑折磨 生死不明

新疆奎屯法轮功学员孙寿兰于2001年一月进京上访被抓,送回奎屯非法关押,孙为抗议这一非法行径,绝食绝水十二天后,被骗说送其回家,直接将她与另一张姓学员送往乌鲁木齐乌拉泊劳教农场。
当天晚上,以巴小梅为首的三名管教用五根电棒对孙寿兰进行电击毒打,令其写“悔过书",孙坚决不屈服,暴徒便将其手脚捆于身后,嘴啃地扔在楼道一晚上无人过问。第2天送回监号后,管教又唆使同号的吸毒卖淫者对孙进行毒打,要她念诽谤李老师与法轮功的文章,不念就打,并实施“开飞机”等酷刑,站不好就是一通拳打脚踢,边打边说:“巴管教说了,打死活该,我们这里有2个非正常死亡名额。”有一次还被罚站两天两夜。

在其后的日子里,恶警们为了完成邪恶的任务,动辄将孙带到办公室关起门来让男女管教一起毒打,旧伤未去又添新伤。一个多月下来,孙寿兰的鼻梁被打断,满脸是紫黑的淤血,嘴巴发木,失去味觉,两腿多处溃烂流脓,深可见骨,两脚黑紫肿大,只能扶着东西慢慢挪动。

后因恶警怕传染才将她送到乌鲁木齐第三医院,并骗其家人说孙寿兰生病,索要了三千元费用却不让家人来见面。孙在医院期间,手脚被铐在床上,时刻有恶警看守。医生问病因,恶警们急忙掩盖恶行说是孙寿兰自己挖伤的,并威胁孙不准向医生讲实情。两天下来,医生因嫌不讲实情,难断病因,谢绝治疗,劝其转院。几天后,孙被转至第三监狱医院,在此期间并未作多少治疗而三千元却被恶警们挥霍一空。 三监的医生看到后难以相信孙被打成这样,暗问:”你们为啥能这样坚定?”就在这里,巴小梅这个恶警还不忘威胁孙说:“别忘了你还是乌拉泊劳教农场的人,你不要胡说!”

有好心人转告至孙的家人,家人来看望时,巴小梅为掩盖恶行,要孙将裤腿放下,但被孙寿兰严词拒绝,并当着家人与巴小梅的面说:“如果我死了,绝不是炼法轮功而死,而是被她们打死的。”家人们怕孙再受摧残,敢怒不敢言,带来的九千元又交到了巴小梅的手中。

2001年4月份,孙寿兰又被送回乌拉泊劳教农场,因孙再次绝食绝水,数日后,恶警们竟残忍地插入导流管强行灌食,将孙的食管捅破溃烂,现孙寿兰生死不明。

五、新疆乌鲁木齐610歹徒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志萍并株连其父母

当萨斯病在中国蔓延之际,新疆公安、610犯罪机构又趁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仅以乌鲁木齐县为例,5月下旬该县专门成立一个工作队,名为集中整治,实则对该县下属的永丰乡法轮功学员张志萍,张瑞玲等人进行迫害。其中张志萍原系南京气象学院大学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校方于2000年强行开除学籍,2001年被乌鲁木齐县610非法劳教2年。近期刚解除劳教又被610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上张志萍继续讲真象,邪恶的610头目恼羞成怒,进一步进行迫害。更为恶劣的是,他们无端指责张志萍的父母,以此为借口扣押了上级农业部门给张志萍父母发展果品保鲜库的500元补助金,并让当地信用社停止给张志萍父母提供农业贷款。又因张志萍的父母说了几句主持正义的良心话,邪恶的610准备近期把他们关进拘留所。

六、现公布乌鲁木齐市第一批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及恶人

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乌拉泊劳教所)恶人:李小婷、袁婷婷、巴晓明、月江明、金晓成、塔什、于宏(音)、彭怀东、李宗平、巴小梅、王燕

新疆昌吉劳教所恶人名单: 顾建海(六队指导员)、宁涛(副大队长)、田虎(副大队长)、张彦(科长)、陈江、马德海(犯人)、牟江(犯人)、 卡米力(犯人)

乌鲁木齐市政府恶人名单:李光辉(610办公室负责人)、和宜明(宣传部长)、张彦勇(政法委书记)

新疆兵团农六师102团派出所恶人名单:安生奋(所长)电话0994─5655110;家0994─5655551

五家渠镇公安局恶人名单:王水平(局长)、梁义(科长)
乌鲁木齐县一中恶人名单:余更生(高三年级政治老师)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新疆乌鲁木齐县610、乌鲁木齐县工作队、乌鲁木齐县联防、七道湾派出所、乌鲁木齐市公安系统、乌鲁木齐市钢北派出所、头屯河区拘留所、乌鲁木齐六道湾看守所、新疆乌鲁木齐石化厂

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法轮功元凶江xx正面临全球大审判

法律界权威人士指出,江xx镇压法轮功是违反中国宪法的,违法国际条约的,是先定罪,后立法。江xx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可见,江xx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从没讲过什么法律。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3年3月20日发布的资料:“目前在中国,中国经济资源的四分之一被用于迫害法轮功。这些资金来源于中国人民的血汗钱,纳税生产、海外投资、连同强加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罚金。这些巨额资金被用于抓捕迫害中国法轮功学员,组建全国范围的610组织和关押洗脑基地,动用全国媒体进行大量的诋毁宣传和造假,以及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干扰等活动。这样做的结果直接给中国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运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严重后果。”

2001年2月27日,江xx曾一次性拨发40亿元人民币在建筑物大厦安装大型的监视仪器监控法轮功学员;2001年12月,江xx一次性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立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中心或基地;仅天安门一地,搜捕法轮功学员的开销就达每天1百70万到2百50万人民币,从城市到边远的农村,地方警察,公安局,以及“610办公室”的官员到处搜捕法轮功学员,江xx为其迫害法轮功估计至少雇佣了数百万人为其效力,这些人的工资,奖金,加班费,补贴等加一块,这笔帐可达每年上千亿元人民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2年10月江xx被以“群体灭绝罪”告上了美国法庭,2003年日内瓦人权会期间,瑞士律师又宣布多个国家正在准备起诉江xx。现在美国、澳洲已经正式起诉江xx。同时2003年8月20日上午,比利时著名人权大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受法轮功学员委托,向比利时联邦检察官递交了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刑事起诉江xx、李岚清和罗干的诉讼状。2003年10月15日星期三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国家重罪法庭(La Audiencia Nacional)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xx提出刑事控告,指控他迫害法轮功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多名大陆迫害法轮功的高官,被美国加州、纽约等地方法院确认犯有酷刑折磨罪、反人类罪等罪行,其中包括对抚顺、沈阳等地残酷迫害法轮功罪行负有直接责任的辽宁副省长夏德仁、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赵志飞。这些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即使现在仍权势在握,不久在中国也将受到正义的审判。一切罪犯都逃脱不了法网恢恢。

在此正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人员以及为贪图小利举报、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人:历史、道义、天理不会因为你为了吃碗饭或者因为是你的工作就不惩罚你。“四人帮”及其走卒当初为执行祸国殃民的指令,跃武扬威几年后,最终身败名裂,有些被秘密处决;当年的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自以为是执行元首希特勒的命令迫害无辜的犹太人而可以免受法律的制裁,全球追捕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就中断,迄今仍在清算。请记住:万古奇冤必昭雪,善恶祸福一念间。

追查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

发表时间:3/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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