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4年04月12日】
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会使一个生命产生怕。
当一个人非常舍不得的、或者说非常执著的名、利、情要被强制失去时,他会怕;当一个人知道某件事是大坏事,自己一旦做了会有最不好的结果时,他会怕;当一个人以前生命进程中伤害过的债主找上门来要债时,他会怕;当一个人受到过某些伤害,而这些伤害可能还会发生时,他会怕……
怕的根源是私与我。如果遇事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会怎样,往往会产生怕,还把“怕”当成了自己。当考虑的是别人的幸福与安全,忘记自我时,往往会生出无量的勇气。
名、利、情本来就是过眼烟云。常人中的一切都有定数,把心从常人的之中超脱出来,升华到觉者的境界生命才有意义。
善恶有报是宇宙的客观真实存在。明白了这些道理应该更加珍惜自己,珍惜他人,与人为善。纯正的一念就去想怎么使路走正,把心放在怎样向好的方向去发展,也就不会为那些恶报而害怕。
结果以前走了弯路做了错事,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正法路上裹足不前,不如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把自己锻炼的更加成熟。知道了怎么做更好,自然也就不用害怕伤害再次降临。
修炼人有怕是不对的,但是不能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刻意强调“不怕”。举个例子,当一个人还是孩子时,往往初生牛犊不怕虎,他可能不知道火的可怕而把手伸进火里结果受了伤。从此他开始怕火,但至少这种怕使他远离火,能够保护他不再受伤害。一个人如果没有对火的怕,当然不会远离火,但不能为了表现自己不怕火再把手伸进火里,他已经在教训中明白了火的性质,知道了怎样把火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火只能为他所用,还能随时让火熄灭,这才是超越了对火的怕。
但当我们发生问题没有很好的向内找,为了表现自己的不怕,仍然还象以前一样不能全面考虑问题,结果可能是以前的问题又发生了,给其他同修和大法都带来了损失。这种不怕是不理智的盲动。
师父讲出了“善恶有报”的道理,每个人都应该把自己放在其中衡量衡量。我理解,师尊所讲的“没有了怕”绝不等于“不怕”。所谓“不怕”,往往是怕自己有怕,或怕别人说自己有怕,因为知道自己只要有怕就修不成,或因为自己在同修中的名望而顾及着常人的虚荣心,这是更深层次的怕,还是为私为我的。如果做事时本着慈悲正念,在纯净心态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我这么做不是因为我不怕,我不这么做也不是因为我怕,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是正法的需要,是用大法来衡量的。
对自己负责,对同修负责,对大法负责,坦坦荡荡做我们应该做的,没有“怕心”也无需去想怎么才能“不怕”。无私无我的境界自然让我们超越了怕的因素,也就没有了怕。
个人认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