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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中共的“庐山真面目”(下)
作者:安永芳口述 甘泉整理
【正见网2005年12月24日】《九评》指出:“xx党的豺狼心、蛇蝎性、鬼魅行、祸国术有增无减。六四用坦克开进天安门广场枪杀学生、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暴迫害更是罄竹难书。”又接着指出:“1999年7月,江xx在政治局多数人反对的情况下做出私人决定,要在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一时间谣言铺天盖地而来。江xx个人对法国某家媒体宣布法轮功是‘x教’后,官方媒体赶紧发表文章对全国各地施加压力,并胁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个不伦不类的‘决定’来处理邪教,随后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发了一个对人大的‘解释’。1999年7月22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人等的讲话,公开支持江xx迫害法轮功。从而使得广大群众卷入了这场人神为之震怒的迫害之中……全国人民人人过关,凡承认修炼法轮功而不肯放弃的人多被开除公职,关押劳改。”

一生最幸福的时刻

我十年前就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坚信法轮大法好!坚信真、善、忍好!以前我病魔缠身:我曾长时间患低烧。且患有浑身无力,头晕、失眠、腰疼、腿疼、心动过速等病。但我坚持炼功后,所有的病痛都一扫而光,再也没吃过一颗药了。

1994年6月,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日子,我聆听了师父的讲法;并在师父讲法后,我站在师父旁边,与师父一起合影留念。此后,我和同修们到处洪法;周日到公园门口与农展馆门口发简介,向人们展示五套功法。就在“7.20”之前,每天都有两个警察到我们的炼功点看着我们炼功。“7.20”镇压后,在炼功点上钉上一块牌子:“不准炼功!”不准在公园炼,我们就在家里炼呗!怎么?在家也不准炼;上小组学法也不让?那就转到我家来学法好了!我不害怕!

“4.25”真象

由于“4.23”事件,天津市公安局抓走了几十个法轮功学员,而引起了“4.25”事件。“4.25”之前,在炼功时就已互相通知要和平上访之事了。那天来了不止一万人,绕了中南海一圈,一直到电视台,快到西单了。大部分是外省市的人,有的在4月24日晚上已到达中南海了。那天,我也有参加。国务院信访局是由朱鎔基总理出面接见了一些代表。在我们吃午饭时,有些学员自觉地手拿着垃圾袋在收垃圾和用手捡垃圾,所以地上十分干净!我从早到晚都是站着。警察过来了,我们就给他们讲真象;他们走了,只是站在马路对面不过来了!和平上访结束了,我们一个传一个:“撤”。于是,我们又是和平散去的。

坚持洪法 被非法绑架

四年前的过年,邪恶就想抓我了。因我回老家,他们扑个空。六月份就抓到了我,叫我进洗脑班;过了两个月,又抓我到拘留所;看我不转化,过了一个月就把我放了。又过了半个月,又来抓我,我刚出去发资料了。这次,我没有回家,在外流离失所半年。

有一天,我回去取衣服,就在半夜一点多,居委会书记带着七、八个警察,一起冲上来把我抓住。我给他们讲真象,他们不听;他们揪着我的头发不放,他们开始抄家,翻箱倒柜的,刚好那天我把三个同修的大法资料带回家放好,但被他们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是邪恶安排对面那个看车的人监视我的),他们还搜走了我的电话本、笔记本、打印机和存折等物品。当时我连鞋也没穿上,他们就硬拽着我的手,抬着我的腿下去了。我的脚没法着地,硬把我塞进警车里就开走了。我明白了,我被绑架了。

他们先把我带到拘留所。那所里的监规是:1、先扒光衣服,接受全身检查(监视器后有男警员观看)。2、走路时,手脚要成90度,一直要低着头;3、所里吃的:每天两个窝窝头,不给水喝;4。所里住的:两张单人床要睡六个人(若上厕所回来就没有位置了)。

“调遣处”的阴毒

我因未被转化,在拘留所时,我经常背诵《洪吟》及《精进要旨》;我还经常在笔记本上抄写《洪吟》与《精进要旨》,并写下我的感想体会。所以,我就成了那些洗脑者们认为是“最难搞”的不可转化的人。于是我又被转押到一个更严酷的魔窟里来。让我先来曝光这个“调遣处”的性质与权限:对法轮功学员不用开庭,就可判刑;然后发给你通知单,要你在上边签字。他们随即判了我一年半徒刑,叫我在通知单上马上签字,而我坚定地说:“我是师父的大法徒,我是无罪的!你们是什么东西?敢来判我的罪!你们不配!!我有我的人格与尊严,我拒绝签字!!”他们无法令我就范,只好放弃了签字这一项!(但刑期不变)我没有签字,我战胜了邪恶了!我真高兴!这处里的监规是:1、还是先扒光衣服,进行所谓“检查”。高律师说的话对极了:“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女同胞的女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生殖器,在被害过程中都遭受了极其下流的攻击……”然后要你把自己的被子拆开,检查里面是否藏有东西;再要你背下这处里的《监规》,然后把你分配到魔鬼般的“大队”去参加集训。2、集训内容:每一个新进来的法轮功学员的双手都要扣着抱着头;蹲着,低着头,对着墙,不准东张西望。这一蹲,就是一周。这一周下来,浑身没有不肿的!这是酷刑中之酷刑。3、吃饭出怪招:每个囚犯在吃饭前都得说:“报告队长!我是犯人XXX。”说话时,你要一直低着头,才给你饭吃。每人一天只能分到一个馒头,还有少许掺着许多沙子的稀拉拉的菜“汤”;菜,还是生的。4、做“奴隶”,服劳役:检羊毛,就是把极细小的黑色的毛从里边挑捡出来;又或是把极细小的白色的毛从里边挑捡出来。这是一个极阴毒的极危害眼睛的细活!我就是因为长期干挑捡羊毛的细活而弄坏了双眼,至今眼睛仍然未彻底好转。江氏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啊!此外,他们还要榨干我们:要我们做过节用的小蜡烛,做标签,包一次性筷子。队长为避免大家偷懒,两人一组,分配好两个人的份额,不按时完成还要挨打,挨骂,挨踢呢。5、非人所能承受的劳动强度:每天清晨五点起来,六点开始强化劳动,一直干到半夜两、三点,也就是一天要干十八个小时啊!我们是人,不是奴隶!!一天只准上两次厕所;还要集体上厕所。因每天不给水喝,每个人都感到大便干燥。每次劳动回来就要低着头,坐在一张特制的又小又矮的板凳上,两腿并拢,两手放在膝盖上。以至我的屁股因长期坐小板凳而烂了,手也肿了!这些江鬼指使下的歹毒的家伙。6、为更残酷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使用的阴险而隐蔽的两面手法:有很多次,队长看我老是不听她的话,就想方设法来制服我。她把我单独关在一间小房子里,关上门。那时,她凶相毕露,象凶狠的魔鬼一般,用手来掌掴我,用鞋底来抽打我;打得我鼻青眼肿的,还抓住我的头发,猛地往外扯!好了,她把我折磨够了,就放我出去了。然后,她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个好人哪!她到外边转了一圈回来了,站在众人的面前对我假惺惺地“关切”地说:“哎呀!我刚才还见你是好好的,怎么我出去了一会,你就变成这样啦。”你们看,她此时此刻的这副嘴脸,真不知人间何为“羞耻”二字?!她早该下地狱了!队长的阴招变化多呢:有时,她看我不顺眼,就过来罚我,一蹲一起,共要做五百次之多。又有一次,看我还没转化,就过来猛的打我,突然抽走我正坐着的小板凳,把我摔倒在地上。并一边用脏话骂我,一边把冷水往我衣领里灌;如果我顶嘴,她就给我戴上手铐,抽我嘴巴,踢我,叫服毒的囚犯来“管”我!但我心怀“真、善、忍”,常存慈悲心,谁也休想动摇我对“法轮大法好”的坚定信仰!7、我绝食抗争胜利了:“调遣处”是供“上级”来检查、参观用的,室内墙上明写着处里的规章制度:“不准打人、骂人!……”但“人大”代表走后,她们该怎么样折腾犯人还是怎么样去折腾犯人,而且还变本加厉呢!

我们实在受不了!就集体绝食四天;其中有一人就绝食了二十多天。你绝食嘛,那些邪恶就来给你“灌食”。因有一个犯人因“灌食”而死了,他们就改用“输液”的办法。我继续进行绝食抗议,那些恶人们就把我的手脚绑在床上,硬是给我“输液”。但我的手脚在“输液”时都输不进去;他们怕我会死在牢房里,就这样,在半夜一点半钟,只好让我“取保候审”,给我回家了!

坚信师父和大法

“取保候审”之后,我回家了!我更坚定了我的信仰,更抓紧时间炼功、学法,下决心要把在牢房里失去炼功、学法的宝贵时间给补回来!同时,我又与同修们连系上了……,就在回家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我又再次被捕,这次,我被关进了“女子劳教所”。第一道程序仍然是扒光衣服,已成惯例,我也不用多说了。接下来的是:1、先给法轮功学员来个“下马威”,头一天硬是要制服你,折磨你!要你长时间地蹲马步;做无数次的俯卧撑;来回的正步走,齐步走。2、象奴隶般的劳动强度:我每天不是要去种树、种菜、挖沟,就是要手不准停地织毛衣,织手套,织狗衣(狗穿的衣服)。之后,我们每人每月的工资,只分得一元多的人民币。劳动时间是:从早上六点半一直干到晚上六点半,一共十二个小时。另外,每天晚上还要“学习,讲体会”。3、“女子劳教所”对提前出狱的条件的规定:最少要转化三个人;劳动分要够;经常要帮队长做事。这里还包括要经常骂师父;批判法轮功的文章要达到一定的字数;参加大队考试要取得高分。当然象我这样一个坚信法轮大法,深信师父的硬骨头,一有空就去背《洪吟》、《精进要旨》,从不写批判稿,也不去背什么《监规》的“囚犯”,当然是不会让我提前出狱的啦!但我也从不在乎!我深信:只要我坚定“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信仰,师父一直会呵护着我的!

我在监狱里经历了一年半的魔难,终于出来了!我重获了自由!师父,我出来了!我又能与同修们一起炼功、学法,一起谈体会,讲真象了。我一定要做好您要求的“三件事”,毫无畏惧地走好正法之路。但我也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天一定会到来。这些恶人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发表时间:200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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