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6年12月16日】
明世宗嘉靖三十二年,御史赵锦因为上书弹劾丞相严嵩被捕,被戴上刑具从万里外的云南递解回京。路上几次从囚车上掉下来,被车轮压过得以不死。
到了京城下入锦衣卫大牢。同牢房有一个商人看他满身是伤,说:“如果你能送给狱卒六十金的话,也许明日过堂你的双脚还能保住。” 赵锦说:“我的脑袋也不要了,还要双脚干什么?”第二天过堂,行刑时有几个青衣校尉在旁边暗中庇护,赵锦才没有出事,原来是那位商人替他说了情。赵锦案卷上达,严嵩建议杖刑一百,世宗皇帝没有接受,免了赵锦的官职。
十五年后,明穆宗即位,启用赵锦。赵锦去贵州出任巡检,路过严嵩老家分宜,这时离严嵩家产被抄没,潦倒而死已经二十年了,见他路边的墓满是杂草,找到有司,要他们派人守护。后来赵锦又得罪了丞相张居正被免官,等到张居正身没,赵锦被召入吏部,又大力为他后人宽恤,所以人们都说赵锦是长者。
这个故事说明:小人往往以公报私,而君子却能不计私怨,所以才会有“长者”的名声。
(《湧幢小品》)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4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