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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帝范》赏罚第九 ”
作者:无语
【正见网2007年04月02日】唐太宗在《赏罚》篇中说:“天之育物,犹君之御众”,其旨并不止于赏罚分明,而在于适度,这正是礼的要求。“礼也者,物之致也”,礼是万物的准则。天育万物,何为准则,就是使万物无论高低尊卑,各得其宜。那么由此推之,人君统治百姓,就是要使百姓各得其所,自然是当赏则赏,该罚则罚。但赏罚绝不是目地,不过是辅助手段而已,“显罚以威立,明赏以化之”,终极目地在于施行教化。过犹不及,只有赏罚适度,百姓才能信服,才能各务其业,国才可安。

赏罚适度,就要求人君中正无偏私,看来赏罚适度与否实在是关乎一个帝王的胸怀与德行啊,非是人谓之能力所能及的。

王道荡荡,德才是根本啊。修身才能治国,这就是唐太宗一生所践行的,并以此训诫太子的最根本的治国之道。

发表时间:2007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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