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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悠悠:张释之执法不阿贵,贵在公允
作者:陆文
【正见网2008年10月10日】张释之是西汉时代的南阳人,被任命为廷尉,是当时最高的司法官。

不久之后,汉文帝出行,路经中渭桥,忽然有人从桥下跑出来,惊吓了皇帝的车马。于是派骑兵将那人逮捕,交给廷尉法办,由张释之审讯。

那人供称说:“我从外县来到长安,听到御驾经过,禁止通行,就躲在桥下。等了很久,以为皇帝的车子已经过去了;但钻出来之后,看见车马正在经过,只好奔逃了。”

张释之了解到这是实情,呈上判决书说:“这人违反行人回避的禁令,判处罚金。”汉文帝发怒说:“这人惊吓了我的马,幸亏马的性子温顺,假如是性子暴躁的,不就翻车跌伤我了吗?然而廷尉居然只判处他罚金,这样处罚是太轻了。”

张释之回答说:“法律是皇帝和天下人共有的,不应有所偏私。我按法律规定判处,就应该是这样的。假如擅自更动,加重刑罚,百姓便不会相信法律了。如果在当时,皇上要严办他,派人杀掉他,也就完了。如今既然已交给廷尉,廷尉是天下公平执法的最高机关,我这里一有偏差,天下执法的人,都会随着任意加重或减轻刑罚,那样,国家的法律,便被破坏得荡然无存。叫老百姓如何是好?希望陛下明察。”文帝想了一会儿说:“廷尉的判决是对的。”

后来,有人盗取宗庙里案座上供奉的玉环,被捕获。太后和文帝都很恼怒,交给廷尉治罪。

张释之按盗窃宗庙器物和皇帝用物的法令呈奏上去:判处该犯死刑。文帝大怒说:“这人大逆不道,竟敢盗窃先帝的器物?我把他交给廷尉,是想办他个灭族的罪名,可是你却根据一般的法律判决上奏,这不符合我敬奉祖庙的本意。”

张释之脱下帽子,叩头谢罪说:“依照法律,这样判决就到顶了。何况就是犯同样的罪行,也得分一下罪状的轻重来判处。现在盗窃祖庙器物的就灭族,那么,万一有无知愚民,在长陵上(皇帝的祖坟所在处)挖了一捧泥土,罪行比窃物更严重。皇上又拿什么罪名来惩治他呢?”文帝告诉太后,商量了一下,又同意了廷尉的判决。

正是:

执法要公,
不分贵贱。
该怎么办,
就怎么办;
谁循私情,
都是扯淡!
司法扯淡,
国必危乱;
危乱至极,
必定完蛋!

(资料来源:《汉书•张释之传》)

发表时间:200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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