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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故事:王尚书不徇私情 拒调爱婿
作者:陆文
【正见网2008年09月10日】王翱(读ao敖),明朝时的盐山(今河北盐山县)人,曾任两广总督、吏部尚书等职,是朝庭的重要官员。他为人廉洁奉公,刚正不阿,从来不徇私情。

他有一个女儿,女儿的丈夫是个地方小官员,离京城遥远。王翱夫妻二人,都很疼爱他们的这位女儿,当然也十分关心女婿。王夫人对丈夫王翱说:“把女婿调来京城吧,让我们经常能见到她们!”王翱说:“我为官多年,深感秉公持正不易。作官犹如守堤,千里之堤,一个蚁穴就能把它毁掉。我不能徇私而为。”

王夫人想念女儿时,只好把女儿接回京城来住一些时。这一回,王夫人又派人来接女儿,女婿很不高兴的对妻子讲:“你父亲身为吏部尚书,执掌任免和选拔官员的大权。调我進京任职,好比摇树而震一叶那样容易。他为什么不肯调?太不近人情了!”说得女儿无言答对。

女儿怏怏不乐的回到母亲身边,转述了丈夫的意见。王夫人答应女儿,再向她爸爸做做工作。

这天晚上,王夫人见丈夫比较清闲愉快,就添了几个下酒菜,与丈夫共進晚餐。当王翱吃得高兴的时候,她觉得火候到了,便从旁再三要求,为了让女儿能常在身边,一定要把女婿调入京城。

王翱越听越生气,最后大发脾气,抓起桌上的一只碗,猛地一砸,把碗砸得碎成几片。并立即转身出门,坐上车子,到他上朝时的地方去住,住了十多天才回家。

他始终没有把女婿调到京城。

正是:

举手之劳不举手,
一切按照原则走。
不循私情最近情:
只因心中有人民。
公正无私为百姓,
三尺头上有神明。
大事小事不越矩,
为官清正是天理!

(资料来源:《明史》)

发表时间:2008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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