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诉江状写成交流文章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5年08月18日】

同修转过来六份诉江状,要我整理打印出来。我读了之后,发现同修们在写自己的得法受益与遭受迫害部份时,都写成了交流文章,重点写自己是如何去执著心的,反而遭受迫害部份略写,本末倒置了。

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同修们没有打过官司,不知道起诉书如何写;二是协调人没有协调好,自己都没有弄明白诉江状的相关事宜,只知道大法弟子应该走这一步,到边远地区、消息闭塞的同修那儿切磋的时候。只是讲应该写,但如何写,思路不清晰。

实际上,这是用心问题。修炼是见人心的,不是大家哄,走形式。有句俗话叫“鼻子底下有张嘴”,不会的可以问。现在信息很发达,在网络上也可以找到起诉书的法律文本;可以咨询律师;咨询身边的亲朋好友等。协调人也要用心,现在明慧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诉江文本,都是行之有效的好范本。协调人要用心把这些文本弄明白,可以根据同修的实际情况采用,与同修交流时,一定要给同修讲明白如何写遭受迫害的过程,要言之有据,不能笼统、概括的写。

写诉江状不是走形式,是曝光邪恶,挽救众生,没有纯净的心态,是起不到作用的。“真能这样提高上来,你们在纯净心态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圣的。”(《精進要旨(一)》<再认识>)同修们真的要在修炼上下功夫,学好法,修好自己,把诉江状当作一个救人的项目,用心做好,在救人中起到神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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