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5年09月27日】
9月15日清晨,我接到居委会电话,问是否在家,居委会确定我在家后就挂了电话。
不一会,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来了七个人:2个穿警服的(所长和片警),3个居委会的,2个街道的。我招呼在客厅坐下后,就拿出手机说“我给你们照张像”。所长说“你照相可以,不准弄上明慧去。”
据居委会的介绍,今天是街道新上任的某科长和派出所新上任的某所长来看看你。寒暄几句后,这位所长和科长就开始询问诉江的事情,交谈中问了“为什么要诉江?为何以前都是上诉申诉,这次怎么突然要诉江,是不是看明慧做的?是否提出了赔偿要求,要求赔偿多少?帮别人写诉江没?信封地址怎么写的?有没有留底?要求拿给他看,和哪些人在接触?以后要配合他”等问题。
我说:“江xx迫害了我这么多年,在监狱黑窝中受到打骂,不准吃饭、睡觉,80多岁的老母亲因无人照顾,一人住在养老院,摔断了腿都没人照顾,最高法院规定从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当然就要起诉他,这是按法律规定办事。”片警看见桌上放着一本文件,拿起看,这是我专门为其准备的,即:最高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1991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等文件。并指出他们这么来调查询问诉江案子是违法的,除此一切均不能告诉,不配合。
所长说:“监狱迫害你就应该告监狱,怎么要告江xx?”我说:“因为这一切都是江xx一手发动,制定的政策,罪魁祸首是江xx,我们对具体迫害我们的人没有任何怨恨心。”他说迫害了你又怎样?你能搬石头打天吗?你看阅兵,江xx还不是站在习近平身边上好好的。李东生明明是经济问题,你们却说是迫害法轮功的报应。我说,江xx站在习近平身边,他的人就没法去炸习近平啊,习近平抓这么多老虎出来,哪个都是参与了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下一个也许就是抓江xx了。劝他不要参与迫害大法,他说他没有迫害大法。
这位所长长得一表人才却透出一股匪气,说什么他拿邪党的工资就要为邪党办事,并说如果他家里有人炼法轮功,早就被他“拳打脚踢”了。我说“你这一念好恶。”他随即改口说,考虑到是自己的亲人,他也不会这么做。还说上明慧网要如何如何。
我说:“哪条法律、法规、宪法、刑法规定不准上明慧网?我在家里伸伸手盘盘腿,危害了哪个社会哪个人?到底是真善忍邪还是假恶暴邪?”
他说:“真善忍是中华五千年来的儒家文化肯定的,不是法轮功的。”
我说,“对啊,真善忍既然是五千年的中华文化,又不是法轮功的专利,那如果你看见派出所门上贴有真善忍三个字,你去不去抓?”他说那是宣传法轮功的,我说真善忍三个字上没有法轮功,为什么你见到真善忍三个字就要抓啊?他说国家定了法轮功x教,我说国家没有定,而是江xx胡说的,公安部发的文件上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他说不可能,他比我“清楚”。
他还想要片警看我的电脑,并要我的儿子把家里的网断了,不让我上网。我指出他又在违法干涉别人的自由。他说他也经常看明慧,我说,那你看明慧是不是上面登的很多都是大家都在说自己怎么修炼向内找做好人?他说其实他接触这么多大法弟子,99%都是心地善良的人。我说那是因为修炼了真善忍啊。他说法轮功好就在家里炼,把《转法轮》翻烂都没人管你,就是不要出去,不要在他辖区里如何,否则又要被迫害。
我说不是我在受迫害,而是你们在受迫害。给他讲真相,他说别的法轮功把他的手机传到明慧去了,他接到好多真相电话。他说是在骚扰他,不要给他讲真相。我就发正念清除他背后的邪恶。
他还吊儿郎当的说,叫我今后要做什么事情去先告诉他一声,比如要去哪里挂横幅什么的,并要我经常把明慧上的有关本地的信息告诉他。
最后大约想起所长的身份,才例行公事的问我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我让他去过问退休工资的问题,他吩咐居委会书记去解决。临走时又嘱咐我不准把他的照片传到明慧,声称如果他在明慧上看到他的照片,要找我的麻烦。我说,照片具有双重作用,如果你不迫害大法,善待大法弟子,一旦清算江xx,以后这个就是你行善的证据,否则就是你迫害大法行恶的证据。
过了两天,我打印出“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通 知 ﹚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给他送去,没碰上他,让片警转交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