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和法治

陆章


【正见网2015年10月21日】

古今中外,国家治理有两个维度。一为德治,二为法治。

国家制度中最核心的元素是人。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有一致性。对于人的约束,有两种途径。第一种便是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再一便是前者不奏效的情况下,国家(政权)采取外部约束力来约束。典型例子便是国家机器和法律。

当人繁衍多了,形成了国家。国家同样需要两种约束力。国家的法律来从外部约束国家的行为,公民道德水平的提高来维系民族内涵。历史上的贤者已经非常完美的提出了这两种方法来维持社会的正常发展。正如西方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的轴心理论所说。人类文明(东方和西方)在公元前500年便奠定下来。东方有老子和孔子的学问,西方有古希腊罗马的先贤文化。

柏拉图的理想政治是“哲学王之治”,哲学王之治便是寻求道德高尚的贤者。但在从众多希腊城邦中,难以找寻道德高超的“哲学王”,于是柏拉图的思想退而求其次,回归到了“法治”。作为道德上的内部约束力存在微弱,所以外部约束力“法治”来填充。苏格拉底毕生也崇尚美德。

从东方文明的角度看,朝代更替带来的帝王轮换虽然不能保证皇帝一定是贤者,但神传文化的核心却把道德约束力的种子播撒在华夏大地。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学说又把这种内部约束力加以理论化,因而有替天行道之说,布衣百姓可以借天道行使权利的诉求。但内部约束力的道德是建立在对神佛的信仰之上。

中国古代社会中,神佛背后所代表的价值是普世的存在。皇帝只是天子,代替天行使权力。他的权力上天也可以剥夺。君主制作为有形的统治方式维持着社会稳定,天意和民意是一致的。这样的双向约束一直存在于中国古代的社会中。无论改朝换代,无论是汉人统治还是少数民族统治,这种方式一直维系着社会稳定。

随着社会的延续,物质生活的丰富,社会关系的复杂。人的欲望在膨胀。道德这种内部约束力也在逐渐削弱,在道德和欲望的对抗中,欲望有形而道德无形,人们觉得欲望来的实在,淡化了道德。

轴心时代下,哲人们是不提倡法制的。法治推崇者商鞅车裂而死。因为法制是道德沦丧的结果。因此,通过上面简单的阐述。作为权力角度,以德治为本,同时兼顾德治和法治两种维度。

到了现代,中共不信神佛鼓吹马列,不尚法律,这种体制的弱点逐渐越被人的欲望放大。推行无神论的教育摧残着内部约束力的根基,但是基于这种政权自身的缺陷,外部的约束力“法治”一纸空文。回升道德、净化身心的法轮功在中共政权下也遭到残酷的镇压和迫害。两种治理维度的丧失,致使现在的大陆人更加迷失自己,听不见灵魂深处传来的声音。社会愈发颓靡,政治愈发腐败。人与自然的关系紧张。中华民族的再次昌盛,必然是在政权角度回归德治,民族提升道德。辅以公正严明的法制。抛弃鼓吹无神论教育的中共,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这必将是眼下最便捷和有效的路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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