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5年12月31日】
今年我本来在一个单位上班,虽然这个单位赚钱不是很多,但是属于年薪,按月开工资的那种。每年可以分两次有三个月的休假。即便是在那里上班也几乎没啥事。可以专心的做证实法的事情。唯一的缺点就是那里远离市区,接触人比较少。但在休假的时候就可以找点别的工作,来接触常人和同修。基本上处于这种情况。
而冬天这三个月的休假在同修的帮助下找了一份机械安装的活。因为我对机械安装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所以得现学。需要三个月左右吧,才能学会。
但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原来单位的老板,因为我说能长干,才是年薪。冬夏各有三个月左右,不用上班也有工资。而且2016年1月和2月份工资都已经给我了。如果我不回去,作为修炼人就不应该要这两个月的工资。5千块钱就必须给人家退回去。
如果要回原单位,那么在三个月学徒就没啥意义。也不该要新单位一分钱。因为是新单位让我长干,将来为厂子出效益,才培养我。这样一来,无论选那边,都涉及到钱的方面必须走正的问题。
后来我根据在老家自己家里还有八旬的姥姥,和姥姥一起住的老舅已离开人世的实际情况,决定还是回原单位。这样我就果断的把同修帮我找的新单位的工作辞了。我对其他同修说,既然我要回原单位,我就不能糊弄新单位(以学徒为名,套人家的钱),虽然新单位作为一个成手一般能赚4千元/月以上。
作为一般的常人,的确是哪里能赚到钱,就在哪里干,甚至可以说为了赚钱不择手段。而大法弟子是不能那样做的。无论做什么都得为别人负责,为自己负责才行。
其实很多时候,就看我们站在什么基点上去看待问题。怎么做对自己的修炼和证实法更有利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而且要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考虑。
所以我个人觉得都说自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但在实际遇到涉及到名利情的问题时,我们内心是否把名利情等人间的东西放下了?这就十分的关键。为什么有的时候我们讲真相的时候人家不听不信?是不是我们的心性没有到位?是不是我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没有符合法?
修炼不能在自己内心真正的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那任何外在的表现都是做给别人看的,都是在欺骗别人,那更是在欺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