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关注中共滥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

紫真

【正见新闻网2010年02月28日】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中共集团掀起滔天浊浪迫害法轮功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三千三百五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大陆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七日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53.67%,五十岁以上的老人约占56.92%。其中,中共滥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极其恶劣,受到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早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路透社报道了山东淄博一位年轻的电脑工程师苏刚,因修炼法轮功而在精神病院被一再注射药物而导致死亡的事例。自此,从二零零零年开始,法新社、路透社、美联社等海外媒体不断报导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戒毒所的案例。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三日,位于华盛顿的人权观察组织和总部在荷兰的国际性基金会“日内瓦精神病学计划”在一份二百九十八页的题为“危险的思想:当今中国政治性精神病治疗及其毛(泽东)时代的起源”的报告中,把(中国)对在精神病院中的异见人士的处理手法与发生在前苏联的同类虐待案件相比较。前苏联通过虚假诊断把政治异见人士投入特殊的精神病院,因此导致苏联被迫于一九八三年退出世界精神病学协会,直到一九八九年,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结束了在前苏联的政治性滥用精神病治疗之后,前苏联才被允许重新加入该协会。人权观察组织亚洲分部主任Mike Jendrzejczyk先生指出,“世界医学界应该就这一重要事件公开表明立场。应该让勇敢地拒绝参与政府迫害的中国精神病学家知道他们有来自国外的支持。” “日内瓦精神病学计划”的秘书长罗伯特.万沃任指出,世界精神病学协会代表应该正式通过一份强硬的决议,呼吁中国政府停止这些虐待,并对世界精神病学协会的调查给予充份的配合。”世界精神病学协会的代表团应该查访精神病院,开独立的医疗检查,监视状况和治疗,特别是在由警方开办的精神病院。”

伦敦大学法律系及其东方与非洲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的高级研究员罗宾-蒙若(Robin J. Munro)于二零零三年美国精神病学会年会上,在他的题为《中国的司法精神病治疗及其政治滥用》的长达一百三十页的报告中说,中国政府正在发动一场败坏法轮功名誉和铲除法轮功的运动,将法轮功的坚定成员收押在精神病院里。罗宾.蒙罗此次关于中国滥用精神病疗法对法轮功学员及异议人士进行政治迫害的演讲,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的精神病学专家的高度重视。曾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德国著名的一家大报《南德报》报道了记者凯.斯特里马特(德国)对蒙罗的采访,在回答这种滥用精神病药物激化的情况是什么原因的提问时,蒙罗指出:是由于中国政府针对法轮功(运动)采取的行动。法轮功信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他们公开进行并不剧烈的示威、有着不同寻常的世界观。在政府认为象法轮功这样的运动是犯罪时,“误诊”-也就是把那些健康人说成是所谓的病人-的现象自然就得到了助长。

二零零三年五月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PA)决定发表声明。声明强烈要求中国政府就用精神病医院进行人权迫害,「无条件」接受世界精神病学协会「独立调查」。然而,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PA)主席Okasha医生收到一封来自中国精神病学协会(CSP)主席的信并取消了原定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世界精神病学协会赴北京针对法轮功学员受到精神迫害的案例进行独立调查的计划。Okasha医生没有公开三月二十六日所收到的信件的内容,只说不得已而取消这次调查计划。

在那时,据截止到二零零三年的不完全统计,在近五年的迫害法轮功运动中,滥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遍布全国各地,全国各地至少有近百所省、市、县、区精神病院参与了迫害,有数千名精神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关进精神病院、戒毒所,许多人被强迫注射或灌食多种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被施以电刑及长时间捆绑、灌食等虐待,其中许多人被长期监禁,他们有的因此双目失明,两耳失聪,有的全身瘫痪或局部瘫痪,有的部分或全部丧失记忆,有的神志不清、精神错乱后失踪,有的导致内脏功能严重损害,至少十几位被迫害致死。这些法轮功学员包括苏刚,男,三十二岁,山东省淄博市人,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仪表车间电脑工程师。徐桂芹,女,三十八岁,山东省泰安市人,原大河棉纺厂职工。蒙潇,女,三十七岁,四川省成都法轮功学员。周成渝,女,一九四六年九月九日出生,王积琴, 女,二十九岁,被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狱警强灌不明药物导致两人惨死。于立新,女,三十六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马艳芳,三十三岁,生于山东省潍坊地区诸城市大仁和乡星石沟村。于桂贞,女,五十五岁,山东平度市城关镇法轮功学员。张淑珍,女,五十一岁,北京市海淀区远大中学退休教师。房立宏,男,三十八岁,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付珍,女,约三十八岁,原山东省平度市现河公园职工。鞠亚军,男,三十三岁,黑龙江省阿城市玉泉镇普通农民。史月琴,女,海南省文昌市人,三十多岁,原海南省粮食局职工。王冬梅,女,三十多岁,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某镇教师。刘丽梅,女,四十一岁,东北农业大学副教授刘丽梅,硕士生导师。

 

 

徐桂芹                                     蒙潇                                      周成渝                              王积琴

 

     于立新                                 马艳芳                               张淑珍                        刘丽梅

第二十九届法律与精神健康国际会议,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至八日在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一千多位精神健康领域的专家、律师、法官、医生和社会学专家等参加了一百八十二场围绕精神健康和人权的论坛会。他们包括北美、欧盟、亚洲、非洲的法官、律师、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及其他精神健康专业人士。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教授大卫•维斯特伯报告说:“我们学院是第一个到苏联调查苏共滥用精神治疗迫害异议人士的国际专业团体。目前,我们学院把焦点集中在中国,中国政府滥用精神治疗迫害异议人士的情况令我们十分担忧,特别是对法轮功的迫害。” 大会的主持者主动邀请与法轮功相关的专家学者,参加法轮功的专题研讨会。他表示长期以来一直关注中共迫害法轮功违反人权的情况,他说有必要让更多国际专家学者了解真象,并表示会向与会者提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帮助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月,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派专员 - 亚肯•埃蒂尔克女士提交给中国政府的申诉信中有关苏菊珍被药物迫害的案例,要求中国政府回应。申诉信中记录了,苏菊珍,四十多岁,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古城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往北京为法轮功请愿,途中遭警察拦截回家。在恶警指使下,犹大(特派专员清楚其姓名)把苏菊珍的头按到裤裆里,用毛巾把嘴堵上不让出声,然后用针扎她手指尖,三根电棍电,又把她送沈阳某地下医院进行药物折磨。又有一次,她被脱光了衣服,用电棍电遍全身,电了整整一夜。次日,她的脸上被电的全是大水泡,嘴上也是,眼睛脸部全都肿了,青一块紫一块的,惨不忍睹。她还遭到毒打并被逼长时间的蹲着不准起身。有一次,警察把苏菊珍叫到办公室,将她扣在床栏杆上进行电击,还不让苏菊珍吃饭、睡觉、不让去厕所,两天一宿才把她放出来。当她出来时是几个人把她扶出来的,腿已经不能走路了。二零零二年春节,苏菊珍的家人接到教养院通知,被告知拿一千五百元医药费接苏菊珍回家。后来得知,所谓的医药费是给苏菊珍强制服用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的费用。家人还发现她的小便处仍有未愈合的伤口、身上有针眼。苏菊珍一家人因为她所受到的身心创伤而遭受着经济上及情感上的巨大伤害,然而,警察对他们一家的骚扰未曾停过。(注:后来,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早八点半,被中共教养院残酷摧残致精神失常的苏菊珍含冤去世,终年四十九岁。)

苏菊珍

根据英国电讯报(Telegraph)报道,据联合国二零零七年对中共的酷刑调查报告显示,在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收到的各类酷刑案件中,有三分之二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例。在所有提交的迫害案例中,有几类性质特别恶劣的迫害尤其引起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官员和国际社会的关注。比如,针对“法轮功人权”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对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阿斯玛•加哈吉尔(Asma Jahangir)、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弗瑞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与联合国人口贩卖问题特派专员西葛玛•胡黛(Sigma Huda)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首次就此问题与中共政权交涉;阿斯玛与诺瓦克两位特派专员又于二零零八年再次要求中共政权就活体摘取器官指控做出全面的解释。又如,就“法轮功人权”所提交的针对中共对法轮功女学员所进行的凌虐,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等特派专员先后就数十名具体的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向中共提出质询,其中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与“酷刑问题”特派专员、“针对妇女暴力”特派专员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就河北法轮功女学员刘季芝、韩玉芝被强奸案所作的联合紧急质询,迫使中共不得不在国际上承认强奸事实。还有一类迫害同样令人发指,那就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强制关押精神病院,对其施加电刑等各种摧残手段,并对其强行注射或喂食不明药物或其它毒害流体(如大量灌食烈性酒甚至粪便等),以摧毁其中枢神经系统或身体其它系统,引起其剧痛、痉挛、呕吐、思维混乱及强烈的羞辱感,从而达到逼供、逼“悔过”的目的。大量法轮功学员在此种形式的迫害中致残、致疯、致死。有的已经奄奄一息的学员被送回了家,但也因为不明药物的摧残而失忆、失语,有的变成了植物人,有的很快死去,这直接给取证工作带来了难度,这也是中共极度残忍狡诈之处。此类迫害案例正在引起联合国人权机构和很多国际组织的重视。

其中“被施以致命药物或有害物质致死”和“精神病院里的折磨”部份收录了大量残酷迫害案例有:莫水金被六一零办公室强迫安乐死。莫水金,女,六十四岁,四川省重庆市重庆长安汽车公司退休干部。李守强在昌平拘留所中毒身亡。李守强,男,三十七岁,北京朝阳区北京汽车装配厂员工。王旭志被迫吃下排泄物致死。王旭志,男,三十岁,四川省成都市自来水公司车队司机。陆红枫因精神药剂过量致死。陆红枫,女,三十七岁,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第一小学副校长。苏刚因神经毒性药剂过量死于精神病院中。苏刚,男,三十二岁,山东省淄博市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仪表车间计算机工程师。顾朋,哺乳的母亲在精神病院被酷刑逼疯。顾朋,女,二十七岁,河北省保定市人,是保定市香烟工厂的幼儿园老师。

           

莫水金                                       王旭志                                         陆红枫

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至二十一日于日内瓦召开的第四十一届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年会上,中共的药物摧残问题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迫害――强制精神病院关押的迫害,被重点提及并专门讨论。在事后发表的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年度报告上,对此有专门的抨击:“关于强制治疗――我们注意到中国刑法第18条规定:一位精神病患者如果犯罪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接受强制性的精神治疗;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注意到:本条款被错误的应用到非精神病患者身上,他们因为某些非医疗的原因而被羁押到精神病院中。比如本委员会所列举的胡静案例即属此类,而中共当局并未就此给出满意答复(注:所谓“胡静案例”,系一个“法轮功人权”提交联合国的法轮功学员受精神病院迫害的案例)。”“中共方面需采取行动,确保无人出于非医疗的原因而被强制性关押至精神病院。如果出于医疗原因确需进行精神病院治疗,必须确保此决定系由独立的精神科专家作出,并且可以就此上诉。”“关于执法及医疗人员的培训――中共代表团称:已对执法人员、法官与基层官员作出人权培训,以确保他们在上岗、提升与被任命过程中不会出现对涉案人员的虐待现象,我们对此表示欢迎;但是,该代表团并未就这些培训是否有效作出判断。本委员会对于中共执法官员的人权培训之严重不足深表遗憾。本委员会也注意到:对羁押机构的医疗人员所进行的诊断虐伤的培训也严重不足,我们对此深表担忧。”“中共应进一步努力、包括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来确保各级执法官员绝对杜绝虐待现象。”“中共应就医疗人员诊断虐伤的能力确保足够的培训,培训中需结合‘一九九九年伊斯坦布尔草案’(‘对虐待及其它残酷、非人及羞辱性对待与惩罚的有效调查与归档手册’)的内容。”“并且,中共需确定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杜绝虐待培训进行有效性与影响力评估。”

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第四十一届年会中对这一问题的审议,如同对中共其它严重侵犯人权问题的审议一样,引起了极为广泛的国际关注。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中央社等国际主流新闻社,以及纽约时报、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美国之音、新西兰电视一台、加拿大新闻、德国之声等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主流媒体,都在第一时间作出报道。

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提交给本年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会的报告中指出,“很多情况下,这种关押与强制治疗是不经过法律审核的。比如,当本特派专员(指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主席、联合国特派专员诺瓦克教授)访华时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们经常采用‘强制药物治疗’手段”。即便是中共对涉毒人员随意使用药物的行为,都引起联合国的关注并发出规范化的呼吁,更何况中共那种对健康祥善的法轮功学员所进行的药物摧残呢!

二零零九年三月“法轮功人权”又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递交一份重量级的报告——“精神科药物摧残及精神病院迫害案例报告”。报告进一步列举了大量实际迫害案例。其中几例: 重庆赵家芳被迫害失明后再被注射不明药物致死。山东赵培杰被被迫吃一些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致疯,含冤离世。湖北赤壁市居民刘晓莲多次被注射毒针,全身浮肿后不治身亡。辽宁新民法轮功学员赵寿柱被注射不明药物致死。

刘晓莲

在二零零九年三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了一项关于酷刑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医务人员和其他保健人员的作用和责任议案,其中强调:“按照《医疗道德原则》,医务人员和其他保健人员如积极或消极地从事构成参与、共谋、怂恿或企图施行酷刑或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行为,则为严重违反医疗道德的行为。” 此议案并向医务人员强调:“上级官员或公共当局的命令或指示不应被援引为实施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理由,各国不得请求或要求包括任何医务人员或其他保健人员在内任何人实施任何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行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法轮功人权”向联合国提交两份报告,报告涉及在中国的药物和精神迫害以及针对妇女的暴力。 其中例举了:康瑞其,女,六十岁,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坡子街西牌社区。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康瑞其被当地六一零办公室、坡子街派出所、西牌楼社区的人员绑架,被送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劳教十八个月。因为康瑞其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劳教所拿她做试验,暗地里打毒针,致使她精神失常,记不起家人和朋友,完全失去了正常思维和记忆。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明慧网报道了柳志梅案例,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九七级学生。二零零一年三月,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遭学校开除;随后在北京被恶警绑架、非法判刑十二年,转至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临出狱前,遭到狱方注射毒针;回家的第三天时,药力开始发作,柳志梅突然精神失常,并且一天重似一天,开始胡言乱语,手舞足蹈,语无伦次,失去了记忆。目前柳志梅已出狱一年多,仍未好转。

 


柳志梅

在柳志梅出狱前曾自述所注射的部份药物有:氯氮平、舒必利 、丙戊酸钠、沙丁丙醇、氟丁乙醇、氟沙丙醇、沙丁乙醇等。柳志梅曾告诉人打针后嗓子发干、大脑难受、视觉模糊、出现幻觉、大小便解不下来。经查证,药物中,氯氮平的不良反应1、常见有头晕、无力、嗜睡、多汗、流涎、恶心、呕吐、口干、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 2、常见食欲增加和体重增加。 3、可引起心电图异常改变。可引起脑电图改变或癫痫发作。 4、也可引起血糖增高。 5、严重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及继发性感染。舒必利的不良反应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7、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疼痛、硬结。丙戊酸钠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消化不良、恶心或呕吐、胃肠道痉挛、月经周期改变。

中共用精神病药物摧残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几乎每天都有发生。大陆频频传出法轮功学员被药物迫害致死、致残的讯息。早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于日内瓦召开的第四十一届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年会上,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他的中国实地考察报告中指出在联合国收到的从中国的投诉案中,法轮功的案例占了百分之六十六,其中有百分之八的酷刑折磨是在精神病医院里发生的。二零零九年一月,诺瓦克先生还在联合国酷刑年度报告中,特别指出“中共对这些没有经过法律审核、任意关押的受害者所使用的“强制药物治疗”。

国际社会正在高度重视中共滥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 中共的恶行在不断曝光,中共得到的只能是被更多人唾弃、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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