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1400例”来自中央高层的“绝密文件”

【正见新闻网2012年05月22日】

十二年来被中共中央电视台和中共官方媒体广泛散播的所谓法轮功“1400例死亡案例”来自一份中央高层的绝密文件, 叫“案件线索情况工作表”。 注意: 这些表格只是线索,不是证据, 更不是查证;相反 , 关键的“查证情况”栏目都是空白,也就是: 死不查证, 死无查证。

因为绝密,也就没有出处。实际上,它的背书是江泽民,它的执行是罗干,它的运作系统是“610”。对外,它不公开来源;背地它所进行的一切都是绝密。

从现场光源看出的破绽

这是“1400例”之一的吉林省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李友林自缢的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勘查笔录中说:“死者:李友林,男,47岁,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七时十分,辽源市公安局龙山分局刑警大队接北寿派出所王XX电话报案称:我管区与新兴管区接壤处发现一男子自缢身亡,要求勘查现场,遂技术人员于7时20分赶赴现场,日光下进行勘查……勘查于九时结束。现场进行了拍照,并绘制了草图。”

注意:现场勘查时间是:早上7点20分开始到9点结束。下面对现场照片进行一个分析。

1999年5月23日,案发地点吉林省辽源市所在的北纬42.54度,正午的光源角度—太阳高度角在67度
左右,就是光线与地面的夹角大约67度,太阳方位角由南偏西大约15度。而在早上8点前后,光源角度—太阳高度角在40度左右,就是光线与地面的夹角大约为40度,光源在东侧,太阳方位角由南偏东大约81度。

看一下死者自缢的现场照片。在日光下,从死者面部受光光源来判断,光源在死者的头顶上侧近20度的角度,光面与阴影呈上下分;从死者身体和衣物摺皱的受光角度判断,光面和阴影走上下分。

从另一张照片来判断,看一下李老师的像框和周围物体的光源,投影和布光,同样会发现勘查时间不是上午。

看一下勘查笔录,笔录中说:“地面见一李洪志的照片,西侧0.9米处见有7柱燃烧成炭化物的香,其它未见异常……”注意:香灰的方位在像框的西侧,由此判断,现场围观的人群在死者的西侧,死者背对面是西侧,面朝方向是东侧。

笔录中的勘察时间是在早上7点至9点之间;而现场照片中,此时的太阳却在中午的方向,即死者的头顶正中,偏西近20度角左右的方位。勘察笔录和现场照片在时间上出现了差错。就是说:要么当天的辽源,太阳从西方升起,要么现场勘察笔录本身在造假。

真实情况:被城管逼得自杀 妻子改口

2001年4月22日,据一位现场目击者给明慧编辑部的来信说:

“1999年5月22日那天,李友林推着手推车到市区摆摊,城管部门却将他所有的修车工具连同他手推车一并没收,他们家没有了最后的维持生计的手段。他没有出路,加之生活窘困,李友林丧失了最后的生存希望,于是他喝了很多的酒,在家人入睡后,到了山上自杀了。”

“李友林的妻子听到消息,赶到山上,哭诉着丈夫的死因,还说要上告,告城管部门,是他们害死她的丈夫。围观的人看到这幅场面,都很同情她们,我当时也在场。”

“这时警察们已经将他的尸体放下。运回他家中。可是中午时,警察们又将李友林的尸体抬回山上,同时又摆了一张李洪志的照片,供上了酒,将李友林的尸体又吊上,进行重新录像和拍照。”

“这时他的妻子再也不提李友林的真正死因了。而反过来说李友林是练了法轮功才自杀的。”

“我和李友林住了十年邻居,他没有单位,也没有上过班。何来的从单位拿回‘法轮功’的书。案例中说李友林精神正常,可我们邻居都知道他有精神病史。 ”

在迄今爆出的有关“1400例”真相中可以了解到,“1400例”的“绝密”之处,是把全国各地的居民委会或公安内线等基层触角所搜集的自杀或杀人,神经病杀人或自杀,正常死亡或非正常死亡,或正在住院接近死亡的案件线索,通过司法系统的伪造,警力的高压,媒体的炒作,与法轮功搭钩接嫁,最终编造出因修炼法轮功致死的假象:或“自杀”或“杀人”或“精神病”。这种“绝密”手腕,不仅用于迫害法轮功,也用在了禁闭和封杀人们的良知和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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