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4月30日】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八点三十五分,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强行对戚长星、姚红文、黄桂娣、陈珍和、王春燕、余志英、邵红妮七名本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其中五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在某位学员家中被跟踪的警察绑架、抄家,另外两名学员之后被非法抓捕,超期关押在余姚看守所(五人)、慈溪看守所(三人)至今,家属已请北京正义律师作无罪辩护。
非法关押期间,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剥夺通信权,受到警察的哄骗恐吓以及身心折磨,恶警动用各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其中陈珍和老伴在此期间悲愤离世,另有家属在余姚看守所给家人存钱近一万元,而黄桂娣称根本没有收到。
二零一四年七~八月份前后,余姚市610还开办洗脑班绑架本地法轮功学员数名。
十五日上午八点三十五分,余姚市法院在第十八号庭非法开庭,审判员、公诉人各三人,审判长盛辉,主要公诉人周永飞(音),李春富律师出庭,还有三名本地律师。开庭之前,余姚市法院里外特警重重,便衣重重,黑车重重。门口警卫对参加出庭人员严格检查,家属被搜身,正义律师被要求翻查公文包,并有专人录像。但看出恶人心虚,有女法官从家属身边经过拿书挡脸。开庭时,庭内有大批便衣混充,保安数名。
余姚法院的违法恶行包括:
一、公然违反法律程序。余姚市法院在开庭前均未通知七名法轮功学员,并在律师没有到齐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开庭现场无陪审团。
二、不尊重法轮功学员,漠视人权。开庭时法官多次打断法轮功学员发言,对其像死刑犯一样戴手脚镣铐,后经律师争取当庭解铐。下午,年龄最大的法轮功学员陈珍和(女)出现昏倒休克病态,法院仍旧强行让已无法说话的陈珍和躺在推床上出庭。
三、法官公然藐视法律,不尊重律师。多次打断辩护律师发言,全然不听中国维权法律条款,甚至不愿意为律师作方言翻译。
四、法官不尊重家属。开庭时上、下午均有家属因为律师正义辩护鼓掌、直言法庭不公而被审判长盛辉赶出法庭。
五、公诉人捏造所谓“人证”、“物证”构陷法轮功学员,伪造法轮功学员余志英的签名。在现场播放录像时,仅以某位法轮功学员私家车摄像截图作为诬告依据,先不说此视频是否经人工修改,仅凭肉眼观看就漏洞百出,在场家属认为根本无任何说明效力。同时,公诉人还冠冕堂皇地串通宁波市鉴定中心某位女警为其作非法鉴定,该女警自称资质颇深却无任何证明。
直至下午十七点多,整个庭审过程充斥着种种违法恶行,也回荡着浩然正气,是一场“恶者惧,善者定”的对比。公检法、610等沆瀣一气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丑恶行径毕露,令旁听民众唾弃;法轮功学员善意直言,堂堂正正要求律师出庭维权获得民众支持;李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正义辩护,声讨恶人,赢得民众鼓掌喝采。其中有警卫对一名因为律师和法轮功学员鼓掌而被赶出法庭的家属说,法庭上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最后余姚市法院宣布择日审判。
希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有缘看见此文,能够尽快明白真相,停止迫害好人。当下天象剧变,世人觉醒,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纷纷遭恶报。真善忍无罪,公道在天地。
另有目击者称开庭当天余姚市法院门口又一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