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7月09日】
吴宜凤,曾任东北林业大学交通土建系主任,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恢复健康,道德品质提高,不贪不占,做事先考虑别人,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其近年主持的特大型桥梁施工图设计工程,二零一五年被评为全国“华彩杯”铜奖。近日,吴宜凤向最高法院、检察院送交他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
吴宜凤,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出生。一九八八年从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后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任教。由于他为人正直、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师或省直先进工作者,从一九九四年开始担任交通土建系主任工作。
吴宜凤在控告状中提及他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及在江发动迫害后他遭遇的事实:
正当我年轻、事业有成的时候,却得了一身难治的病,大医院治不好了,又找偏方治,偏方也治不好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正当我非常绝望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了法轮功,知道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很好,我想这回我的生命有救了。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机会去找,直到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才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使我很快恢复了健康的身体,同时使自己的道德品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不贪不占,做事先考虑别人,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发表论文十多篇,主持完成的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参加完成的部级科研项目一项。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从四平监狱回来,回来后我到一家设计院(股份制)工作。二零一零年主持了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北区道路及市政工程一、二号桥梁等特大型桥梁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中解决了悬臂施工大跨径预应力混凝土梁桥存在的难题,并发明了“一种大跨径预应力混凝土梁桥布束方法”等专利,该项工程二零一五年被评为全国“华彩杯”铜奖。
我和我的亲属遭受了以下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我被长春市公安局绑架,二十七日夜里被拉到净月潭林中一座秘密房子进行酷刑折磨。三十日夜晚才被关进铁北看守所。在这期间,我经历了多种酷刑折磨,如老虎凳、背铐、套塑料袋、喷水冷冻等等。还遭受了一种非常残忍的酷刑。在老虎凳上,将我的双手用手铐反铐到身后,然后由两个警察一人推着我的一只胳膊,从后面不断的向上推,最后通过头顶再压到身前,把人压成团,每压一次就象五脏六腑都被压碎了似的,痛苦极了。
二零零三年六月,吉林监狱把我关进了严管队,并对我施用抻刑。抻刑就是将受刑者的双手、双脚抻紧固定在地板上的四个铁环上,然后将受刑者的身体与地板之间的空隙再用物体塞紧,使被折磨者的四肢被抻紧后,因血液不能循环而麻木。由于被固定在地板铁环上抻了多日,身心受到了极度的摧残,造成尾骨部分皮肤象熟透的桃皮一样剥离,手、脚与铁环接触部位皮肤溃烂,十多年过去了,疤痕至今还在。
二零零四年二月又被转到四平监狱,二零零五年六月,将我双手用手铐反铐到身后,并把我打倒在地上,用两根高压电棍连续电击一个小时左右,造成整个脖子及其附近皮肤烧焦,令人惨不忍睹,皮肤被烧焦的伤痕几年后才消失。
我在监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
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一月被关在吉林监狱严管队。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或囚禁。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在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情况下,我被拘禁、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并且无法(不论是本人还是通过律师)质问对我的起诉的法律依据。对我的拘禁的依据都是基于模糊、过于宽泛的、粗糙的法律,和/或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镇压而设计的法律。许多这些法律都侵犯法轮功学员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示威与游行的权利。
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抓捕或关押的大概时间、地点(如果知道的话)等信息。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至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关押在铁北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
二零零四年二月又被转到四平监狱关押。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从四平监狱出狱。
被关押四平监狱期间,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被强制从事挑选冰糕棍、编织汽车坐垫等劳动。
仅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我被党政干部、公安司法警察等安全官员及为他们工作的手下或与其合作的人员伤害。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保护信仰自由的中国宪法。我也遭受了酷刑折磨定义以外的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包括被殴打、侮辱、打耳光和被耻笑。
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罪魁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同时让世人看清他们的罪恶,使更多的世人能够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