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次被关押迫害 瑞昌市王冬姣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12月28日】

江西省瑞昌市五十九岁的王冬姣女士坚定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被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610”操控司法等部门人员多次残酷迫害,先后九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遭不明药物等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王冬姣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王冬姣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事实。

我是一位农村妇女,家中有父母,有三个小孩,大的十三岁,小的八岁。一九九二~一九九四年间,在这三年中,原本家境贫寒的家,灾难接踵而至:先后是母亲双目失明、父亲中风瘫痪在床上,我自身又患有上肾病综合症:全身浮肿、皮肤蜡黄、呼吸困难,经过大小医院和民间医生医治无效。后来到处求神拜佛,还是无济于事。这一家六口人怎么生存下去?!

天不灭苦命人。一九九六年六、七月份我幸喜学炼了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社会中做个更好的人,与人为善,做什么事情先考虑别人,通过学法炼功不久身体浮肿消失了,饭量也增多了,肾病不翼而飞,人也精神起来了,能下地干活了,而且重活都能干,扶犁走耕活同强壮男人一样干,精神十足。我身心的变化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这些是村子里人人皆知的。我这一家六口人生存有望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了灭绝政策,导致我和家人十六年来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我的命是法轮功和师父给的,法轮功和师父受这么大的冤屈,我绝不能不问。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同市里其他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一道进京上访,为法轮功和师父鸣冤,二十六日顺利返回瑞昌。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二日,又二度进京上访。从此开始八次被绑架进监狱遭摧残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二日,我二度去北京上访(同去还有张晓红、涂淑兰、肖水木三位法轮功学员)。可信访局把我们关押在一个房间里,我们失去了自由。后由瑞昌市驻京办事处郎××(郎小军的弟弟)等人,把我们劫持到瑞昌驻京办事处关在一间房内。四天后,瑞昌公安国保大队的范毓芳、徐尤池等恶警把我们劫回原籍,非法关押在瑞昌市看守所。

我那八十五岁、瘫痪在床上的父亲得知他唯一能依靠的女儿被关在牢里,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服毒身亡。我要求回家为父亲吊丧事时,却遭610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周佐林的拒绝。在瑞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610和国保警察多次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均被我拒绝。在瑞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六十四天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上旬的一天上午,赛湖派出所张绪勇等警察,闯进我家,因我不放弃修炼而被劫持到赛湖派出所,并将我的左手用手铐铐在窗户上,铐了一下午。当天下午七点多钟,被非法关进拘留所。十五天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赛湖派出所张绪勇等恶警,又闯进我家,进行大抄家,抢走了《转法轮》等书,在未找到他们所要的任何东西的情况下,将我和双目失明的母亲劫持到赛湖派出所。以有人举报我张贴真相标语为由,进行非法逼供。我一概不予配合。当晚好晚才放我母女俩回家。

二零零一年元月,赛湖派出所恶警张绪勇和国保大队长范康等,再度将我绑架至拘留所(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此次被绑架至拘留所还有其他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十五(十八)天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下午,赛湖派出所陈小明和国保大队长范康又把我劫持到市公安局,下午又将我八十四岁双目失明的母亲带到公安局,逼我母亲劝说道:“你就不要炼了吧,周(佐林)局长为我们好,这不,周局长他们还给了我二十元钱……”我拒绝了他们“不炼功”要求。晚上九点钟,被关在瑞昌宾馆,由范康、徐尤池和郑林等轮番对我非法审问了一晚,逼问真相资料和标语的来源,我拒不回答。范康气急了,用拳头猛打我的太阳穴;又脱下皮鞋,用皮鞋后跟使劲朝我的大腿猛打,把我的腿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次日,非法将我关进看守所。这是我第四次被非法关进监狱(这次被非法关押的还有漆晓瑞和田金枝两位法轮功学员)。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迫害四个半月后,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国保大队郑林和丰闻辉,将我押送到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马家垅劳教所,我被关押在女子四大队八号监室。(同号里有两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是修水县陈某某,另一位是九江市寻阳区周丽华)。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除了他自己亲自逼、诱外,还利用包夹(吸毒犯)等来“转化我”。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上、中旬这段时间,我的身体出现一种历来没有过的状态:经常在饭后头晕、呕吐恶心、尿频、发冷、发热发痒等症状。我怀疑他们利用食物迫害我。一天吃饭时,我要求同包夹(吸毒犯邓菊娥)换饭吃,邓死活不肯。后来一天下午吃晚饭后,法轮功学员陈某某身体也出现了一些类似症状,而且肚子痛的很厉害。而我饭后反而没有任何反映。这是因为陈端错了饭,把给我吃的饭吃了。这时我才知道,是他们在给我吃的饭里下了不明药物,利用药物来摧残我,以达到让我在稀里糊涂中被“转化”的目的。

第二天我开始绝食。警察溪辉(大队长)得知我绝食,把我叫到办公室询问。我揭露他们在给我吃的饭里下不明药物残害我。在此同时,警察宋文刚进监室了解我绝食一事时,周丽华说:“你们在王冬姣的饭里放了不明药物,所以她绝食。”当我从办公室回到监室时,周丽华已经被转走了,从此我也未见到过周丽华。后来我也被转到六号监室,六号监室里有萍乡市冠云凤和九江市陈××两位法轮功学员。我就将他们用药物迫害我的事告诉了这两位法轮功学员。

不几天科长陈××、获医潘某、林××(女)等狱警,把我劫持到一辆车上,车从马家垅劳教所向九江市区方向开出,车速特别快,时而左时而右的急转弯是他们故意而为,欲将我转晕头,车最终到达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我一看就知道是精神病院,因为有不少精神不正常的病人。此时,我全明白了:他们在食物中渗入不明药物的目的,是要使我精神失常,从而将我送进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对我进行了很多种复杂的检查。其中一项检查是在三楼,医生向我提出了很多很多问题,且其中同一个问题先后多次向我提问;后又转到一楼做脑电图,是个姓马的女医生,跟随我的那个警察问那马医生:“如何?”她说:“没问题”;再后又由心理医生(女)询问我时,我讲了我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变化;同时又讲了劳教所对我迫害的真相。最后我说:“医生,你凭良心说,我象个有精神病的人吗?他们‘转化’不了我,欲将我送进精神病院,从而提高他们的‘转化率’,好向其上级请功求赏……”于是精神病院拒收我,我又被押回劳教所。

不几天,劳教所向外公开声称:“王冬姣疯了。”以此为借口,于十一月底将我放回家。此时我的身体已是骨瘦如柴。

二零零二年二月三日(阴历十二月二十二日),也就是一年一度除夕家人团圆将至的日子。瑞昌市国保大队警察徐尤池、郎雅冰、李小玲、郑林和赛湖派出所陈小明等,以有人告发我发真相资料为由,将我绑架至看守所,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赛湖派出所陈小明、邓水平(村治安主)、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溪辉、林××(女)、赵××(女)等狱警,将我绑架至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收监),关押在新四大队八号监室,监室里还有湖口县的方红(法轮功学员)。在那里,邪恶要我穿囚服等一切要求,我全不配合。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下午,我被放回家。同时被放的还有本市法轮功学员周佐福、魏案珍、九江市的张带弟和萍乡市的冠云凤。据悉,这一天马家垅劳教所放了好多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八月,赛湖派出所陈小明等警察又把我绑架至赛湖派出所,关押了二十四小时,第二天被关押在瑞昌市看守所。同监室里被非法关押的还有九江县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二零零四年四月,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时,才通知我姐姐把我从看守所的监室里背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初,赛湖派出所陈小明几个警察闯进我家,抄走了三本大法书,又把我和我母亲绑架至赛湖派出所(在场的还有组长胡家显)。在赛湖派出所陈小明等审问我,逼问发真相资料及其来源问题。晚上一个姓吴的司机将我和母亲送回家。

二零零五年六月,桂林派出所(我所在的村已改归桂林所管辖)警察陈××和村治安主任吴高龙等,将我绑架到桂林派出所。“610”头目周佐林和范镇派出所恶警在那等着,接着又被押到范镇派出所。范镇派出所,以有人指证我发真相资料为由,非法将我送进瑞昌市看守所(同号里被非法关押的还有码头镇的法轮功学员朱晓梅)。

一个月后,瑞昌市“610”和国保大队又将我非法劳教两年。由国保大队丰闻辉、邓水平将我送往马家垅劳教所。结果,马家垅劳教所拒收。恶警又将我押回瑞昌看守所继续迫害,一个月后仍不放我,我天天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同时绝食抵制迫害,直到九月才被迫放我回家。

二零一零年六月中旬桂林派出所警察陈××带领一帮人(其中还有女的)抄家,抢走三本大法书。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上午九点,瑞昌市湓城派出所副所长范先军,余××等闯进我家,在不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抄了我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法轮图、《论语》等物,并将我绑架至刑侦大队,关了一天,下午四点多才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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