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6年05月04日】
湖北省应城市熊继伟控告元凶江泽民
湖北省应城市青年医生熊继伟,因为修炼法轮功,在过去的十六年中多次被绑架、关押,他曾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劳教两次,关押期间遭到酷刑折磨。
现年四十五岁的熊继伟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以下是熊继伟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迫害元凶江泽民命令“610办公室”系统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广大法轮大法弟子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法轮功遭中共迫害后,我因进京上访被双环公司开除公职,但是每次被非法关押回来后,院领导都欢迎我继续回到医院上班。据医院知情人讲,如果没有这场迫害,凭我的人品、才干、医德,早已是副院长了。
一、北京上访遭劳教、开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当时我正在武汉协和医院呼吸内科进修,原职工医院院长李虹,为了避免自己受到牵连,强行中止我在武汉协和医院的进修学习,从而取消了我进一步深造的机会(原定进修一年,实质上仅进修两个月)。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现更名为国保大队)徐国华,强行将正在医院上班的我绑架至应城市第二看守所(现更名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并强行勒索了三百元左右的所谓生活费。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带上全部积蓄去北京依法上访,因为我是大法受益者,我要向政府表达心声。到北京后才知道信访局变成了抓人局,凡是为法轮功上访的一律抓走。于是我选择了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在天安门广场上炼功证实法轮大法好。当时我和贵州来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炼功,被警察和便衣绑架到天安门分局,遭非法搜身、非法审问并非法拘留、皮带抽打。应城市东马坊新集派出所、职工医院、应城市公安局等人得知消息来北京将我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我被劫持到孝感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原定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的婚礼不得不取消。非法劳教期间,长期被强迫搬石头,做房子,挖地基,拖水泥等苦工,吃的是猪吃的一样的食物,稍有不顺警察或劳教班长的心,就被坐小板凳、挖墙、皮带抽打、拳脚棍棒等体罚。
非法劳教期满后,双环公司擅自以非法劳教为借口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将我由正式员工变为大集体临时工(红双环实业公司),劳务输出到职工医院上班,工资待遇比原来低很多。二零零五年双环公司改制,买断工龄的钱一分也没给,公积金也没给,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和房改费一分不给,失业保险金也没给。经过初步最保守估计以上合计至少在两万元以上。
二、在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晚,我参加了当地的一次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后,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上班期间被应城市新集派出所(现已撤销)何忠平、李房修(音)强行带走。在当地非法扣留期间,警察周涛(原应城市政保科成员,警号082661)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我,用勾拳不断猛击我头部,直到打累了,还气急败坏地咆哮:“你的案子由我来办。”
在随后与周涛单独接触的时间里,周涛又不许我晚上睡觉、上厕所。由于我坚决不配合,警察聂幺山(原应城市政保科科长,警号082675)对提审口供极为不满,嚎叫道:“把他吊起来。”意欲刑讯逼供。我运用智慧将口供记录中的一张吞食,以抵制迫害,此举有力地震慑了恶人,逼供的阴谋破产。聂幺山叫嚣道:“把他送进看守所,放到关有‘拐八蛋’(方言,指爱寻衅滋事、好勇斗狠之徒)的号子,整死他。”随后我被非法关进了应城市第一看守所。
应城市第一看守所臭名昭著,大法弟子詹炜、宋华平就是在这个看守所被迫害死的。因为我拒绝穿囚服。一天,警察何幺林(人称“活阎王”,原看守所副所长)强制我穿囚服,我坚决拒绝,并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所长汤竹清(警号082700)警察何幺林、樊祖锡(音)恼羞成怒,三人一拥而上,将我铐上手铐,拳打脚踢。为了掩盖自身的邪恶,三人又将我强行拖至监室外,进一步毒打。我高呼口号,并义正词严地指出:“警察不许打人。”汤竹清身为所长不听正告,仍残忍地用穿皮鞋的脚猛踢我的腿部,致使我双腿数日后仍多处瘀紫。这场迫害最终以邪恶的失败而告终,非法关押期间我始终没有穿囚服。
为证实大法好,我几乎每天都高呼正法口号:“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为此,遭到了两次惨无人道的迫害。
第一次,绰号“菜贩子”的狱警(警号082925)令我跪下,遭到断然拒绝,他猛地一脚将我踢倒,然后反扭我手臂,与狱警宋江(原看守所指导员)、樊祖锡(音)一起将我铐上手铐,强行拖出监室,边拖边打耳光、掌嘴;最后,三人用手铐将我单手吊在铁栅栏上。但我仍然高呼大法好。第二次,警察何幺林将我强行拖至监室外,与警察夏(音)、警察高(音)一起,将我反戴手铐,采取“背宝剑”姿势折磨;同时,警察何幺林又拿来一根薄木板狠狠抽打我。我坚决抵制迫害,围绕看守所内转了一圈,同时高呼大法好,使看守所内所有的在押人员都听到了这神圣的呼喊。警察何幺林跟在我身后,拿着薄木板不停地抽打我,最后又将我吊在铁栅栏上长达半小时左右。
为抵制迫害,我采取了绝食的方式,同时不断高呼正法口号。在此期间,看守所的警察故意纵容同监室的一名死刑犯毒打我。有一次毒打后,亲眼目睹一切的警察金(音)简单地说了句:“算了。”好象那名死刑犯根本没有毒打过人;还有一次毒打后,警察高(音)站在风台上指手画脚,暗示打得好。然而,无论怎样打,我仍然高呼大法好。
这次迫害持续了三个多月,后来我被放回家时,其家属被应城市新集派出所(现已撤销)所长何忠平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一千五百元(至今未退),被看守所敲诈所谓的生活费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凌晨,我妻子在讲真相时被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警察绑架,我得知后,于早上六点左右抱着七个月大的女儿到东马坊派出所要人,当时是警察邹木生(音)值班,邹将我们父女软禁起来。我问邹为什么这样做时,邹一脚向我的胯下阴毒地踢去,还和另外七、八个警察(包括原东马坊派出所指导员徐国华)一起对我拳打脚踢,全然不顾我怀中还抱着孩子。然后又给我双手戴背铐。当天上午原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黄国英、肖海波不分青红皂白就将我非法关押到了应城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我为了证实大法,向犯人讲真相,并高喊“法轮大法好。”。原看守所所长汤竹清、指导员宋江亲自动手毒打,同时用毛巾和纱布堵我的嘴,给我双手戴背铐。我绝食抗议,第二天原看守所所长汤竹清、陈副所长、狱医及高姓警察对我强行灌食迫害。由于我的坚决抵制,灌食未成。几个警察就在我喊口号时直接向我灌水(这样极其危险,容易呛入气管窒息死亡),给我戴十余斤重的脚镣,高姓警察还抓住我的两脚来回翻滚,使其脚踝骨直接硌在脚镣上,让我痛苦不堪。在我的坚决抵制下,六天后无条件释放。回家后全身多处疼痛长达数日。
三、冤刑四年 狱中遭酷刑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晚上,我因讲真相被湖北省云梦县隔蒲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被送往云梦看守所非法关押,我在云梦看守所绝食九天后,在身体出现相当危险的情况下云梦看守所才不得不将我释放。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在原职工医院院长程定超的配合下,应城市新集派出所(现已撤销)警察肖海波、吴斌等人不出示任何证件,不说任何理由,象土匪一样冲到原双环职工医院路南二门诊将正在此上班的我强行绑架、塞入警车,后直接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并于当天在无辩护人、无家属参加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并于当天非法宣判四年。
在看守所上诉期间,为抵制迫害,我绝食抗议,九天后,出现全身抽搐,生命垂危,家属强烈要求放人,十一月三日上午,我被所谓“保外就医”,但仍在应城市公安局政保科(现更名为国保大队),应城市新集派出所(现已撤销),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职工医院(现更名为湖北应城双环医院)等单位(参与的相关人员有:聂么山、何忠平、杨斌、肖海波、程定超等)伙同下,先后将我劫持至单位、家中十几个警察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前后绝食十八天,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聂么山、何忠平、肖海波和另外几个警察闯入我的家中,强行将我从床上塞进警车,劫持至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中旬,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封闭式迫害,所有的信件和接见都停止,强迫每一位法轮功学员看诬蔑大法的录像。
我因为拒绝看诬蔑大法的录像,监区长肖天波下令关禁闭,同时狱警唆使犯人胡某殴打我。为了抵制无理的迫害,我开始绝食,并要求无罪释放,第三天被强行灌食,小指粗的胃管,六十公分长,恶人用开口器强行撬开口,由毫无医学常识的人操作,进行野蛮灌食,几个人把我的手脚绑住固定在床上,然后拿硬胶皮管子从口腔一直插到胃里,再把流食往接在管子上的漏斗里灌,一天灌一次,这样连续三次。后来原副监狱长李正良(音)来处理此事,我进门没喊报告,李正良恼羞成怒,骂了一句,我高呼“法轮大法好”,被原教育科科长熊祖勇用手卡嘴,狱警张继传或张白毛(名字记不清了)用脚踩头以及两犯人群殴毒打,打完后他们给我戴上手铐同时戴上了二十多斤重脚镣,并于当晚秘密转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医院单独关押迫害。他们将我铐在病床上,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尽量往上扯,下半身用二十多斤重脚镣往下扯,整个人近乎绷直,这个状态持续大约一周。由于仍然绝食,狱警觉得每天这样把管子抽掉再插入太麻烦,灌完之后硬胶皮管干脆都不拿出来了,到后来拔出来时管子都呈黑色。原范家台监狱医院院长施以堂说:“对付你们有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原教育科科长熊祖勇说:“监狱死人是有指标的。”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有:李正良、肖天波、沈健军、熊祖勇、段瑜、施以堂、张建国等。同时毁坏我的名誉:“身为医生不去抗击非典,偏要追求个人目标”。
二零零三年年底,为抵制迫害,证实大法,我在吃饭时高呼口号:“法轮大法好。”遭到邱道文等几个犯人的毒打,导致右下颌侧切牙断裂,右额摔在地板砖上,当即头“嗡”的一声,眼冒金花,头部破裂,鲜血直流。原范家台监狱四监区副监区长段瑜看后,对打人凶手未作任何处理,不了了之。
二零零四年三月,我的父亲到监狱探望,监狱只让隔着玻璃用电话对话,我的父亲不同意,并与狱警发生争执。我在里面高呼“法轮大法好”,狱警慌忙阻止。我父亲强烈要求与我面对面交谈,狱警只得答应第二次把我从监号带出来。狱警如临大敌,旁边围着五、六个警察,当我父亲问警察打了我吗?我就揭露在里面受到的迫害,只说了几句,狱警慌忙说时间到了,就把我强行拉走了,我高呼“法轮大法好”。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有:肖天波、沈健军等。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监区长肖天波把我喊到干部办公室说:“这个监区谁说了算,只有我说了才算”。这表明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都直接或间接来自肖天波指使。
刑事犯李冰,原籍湖北公安县,曾多次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被范家台监狱狱警评上省积改(省积极改造分子)名单。我以书面形式向冯卫国(监狱长),写了一封检举信,列举了证人证言,说明刑事犯李冰的有关行为不符合省积改条件。这封检举信当时交给肖天波后被扣押。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四点半,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看守队监区的院子内,因为我不承认自己是犯人而拒绝理囚头。狱警王雄杰对包夹人员说:“把他拖出去”。我就说了一句:“王雄杰你要遭报应的。”王雄杰当即恼羞成怒,在包夹人员孙山、彭林保、王正齐、朱迪、高礼龙按住我手脚的情况下,对我进行拳打脚踢,用穿皮鞋的脚猛踢我的胸口,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毒打进行了几十分钟,在场的有原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教导员熊祖勇、警察张建国、张颖(医生),看守队监区的院子铁栅栏外还有狱政科、管教科、看守队的警察、以及看守队监区的二十多个没出工的刑事犯看热闹,没有人制止。在后来近半个月的时间内,我身上多处瘀血疼痛伴随咳嗽,连睡觉翻身都疼痛难忍,这期间所有警察不闻不问。事后,监区长肖天波不但不管其下属王雄杰毒打我之事,反而说我是在骂王雄杰,打我是在制止我骂人,真是强盗逻辑。当晚,警察张建国对包夹人员说:“今后你们可以大胆管理”,怂恿包夹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可以大打出手。
四、冤狱满 又被劫持到洗脑班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本应是我被无条件释放,全家团圆的日子,没想到湖北双环公司党委宣传部、六一零的徐劲流、原新集派出所副所长许自斌等四人受原双环保卫处副处长何忠平指使,将我于七月二十四日六点之前由范家台监狱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继续迫害。
七月二十三日,我的家属到监狱去接我,四监区监区长肖天波欺骗家属说二十四日早上八点才放人,然而二十四日早晨六点钟之前肖天波竟将我带出监区(仍然在监狱内),试图交给双环公司转送洗脑班,我高呼口号,遭到范家台监狱特警毒打,当时在场的人员有:双环公司徐劲流、许自斌等四人,范家台监狱肖天波等。
当家属质问原双环保卫处副处长何忠平为什么欺骗家属说派出所会把人接回家时,何忠平竟说:“如果告诉你们,你们会让我们把他(熊继伟)送到洗脑班吗?”当家属和亲友到何忠平家要人时,何忠平竟用电话招来警察、社会上的流氓、混混七、八个人,对我的家属和亲友大打出手,有的亲友六十多岁也难逃何忠平及流氓的毒手。当时湖北双环公司第三生活区有数百人围观,职工大多非常气愤,纷纷指责何忠平。何忠平竟厚颜无耻的说:“我不迫害法轮功,我怎么能升官、发财?”
在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里,我愤而绝食,来抵制这种公然对公民的迫害。绝食绝水近十天后,生命出现危险,洗脑班怕承担责任,才将我释放。于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回到家中。
五、再遭非法劳教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回家后,原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万年春、原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职工医院院长王悟元仍然拒绝给我恢复工作,在强烈要求下,直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才以临时工的身份在湖北双环职工医院上班,并工作至今。和其他医务人员同工不同酬。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在湖北应城市公安局吴姓政委、吕三华直接指挥带领下,十几辆警车,以及从片区及派出所抽调警力不下三十人,气势汹汹扑向东马坊,晚六点左右每三人一组开始了对我们地区法轮功学员的搜捕。其中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姚志刚、原双环保卫处吴斌等到湖北双环职工医院将正在上班的我强行绑架,在东马坊派出所遭到吴姓政委等多人群殴,致全身酸痛、头昏脑胀,后转到应城市拘留所(原应城市第二看守所),因不按手印,遭到一矮胖警察(好象叫李俊成,也有人说是杨所长,最后没能确定。)警棍毒打,直至警棍断裂才住手;因打坐炼功,遭到警察俞志坤拳打脚踢,以至多日后仍然全身酸痛、瘀血肿胀,绝食十几天后才被放回。绝食期间多次遭到强制野蛮灌食;非法关押期间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原双环保卫处等多名警察还非法抄了我父母的家(因我多次被迫害,居无定所),一无所获后扬长而去。
二零零八年八月初,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警察多次到湖北双环化工公司职工医院所谓调查取证,诱使同事签字;因我身体欠佳还没上班,原双环保卫处副处长何忠平(后成为东马坊办事处610成员)多次在医院诱捕未果,曾令双环公司多位经警在多个路口于夜间设防,企图绑架我,经好心人提醒,我机智回避,使得何忠平的阴谋没有得逞。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原东马坊派出所的指导员姚志刚、警察苏勇和双环公司的两名经警穿着便衣在双环医院门诊大楼将正在上班的我强行绑架,途中经警踹了我两脚。抓人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也未通知医院院长和我的家人。随后直接绑架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
十二天后我被绑架至沙洋劳教所九大队非法劳教一年,未通知家属,家属也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得知消息时人已被送往沙洋劳教所,后来家人去应城市国保大队和第一看守所打听,国保大队队长杨群乐和第一看守所的人还在撒谎掩盖:一个说人还在看守所但不准见面;一个说人已被送到孝感劳教所去了。在人已被送到沙洋劳教所二十多天后才千辛万苦的把所谓的劳教书要到手,一看,尽是造谣,编造的假材料:我是大学文化,判决书上写的是初中文化,身为内儿科医生的我被写成工人身份;劳教的依据更是荒唐可笑,说我向医院医护人员讲了“法轮大法好”和“天灭中共、三退保命”的话,并说在其家中搜出六十二份资料和光盘,有搜查清单拍照等手续为依据。其实,几年的迫害我早已贫困至极,居无定所,四处租房住,警察非法抄的是我未修炼的父母的家,我的住处警察去都没去过,真不知道那“搜查清单拍照”从何而来?
二零零九年在沙洋劳教所九大队,狱警余帮清、鲁文军、魏鹏、何兵荣、孙波、刘国栋等指使包夹人员以苦工奴役、蹲姿(超长时间蹲不准换腿姿势)、军姿(长时间不让动)、不准睡觉等手段折磨我,致使一年后我回家时,同事、家人都认为我至少苍老了十岁。
六、乘火车遭非法扣留
二零一四年七月我因公出差,在湖北应城市火车站过安检时,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与火车票,当身份证在扫描时,发出与其它乘客异样的声音,遂被带到旁边要求对行李详细检查。重点检查的是钱包,对每一张纸币正反两面反复查看,因发现了真相纸币及其它真相资料,我被非法扣留了二、三小时,同时被强制采血,照相,真相纸币及其它真相资料被非法没收。最后才让我离开。
当公事办完后,返回时,在湖北恩施火车站安检,类似情况再次出现,我再次被要求强行搜身,当未发现真相资料时,重点查手机,因手机中有大法电子书、视频、音乐等,再次被非法扣留一小时,同时被强制采血,照相,最后才让离开。
事后分析,我的身份证被中共邪恶机构做了标记(大法弟子身份),乘火车时就会被识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