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十年冤狱折磨 吉林市赵国兴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07月21日】

十年的冤狱迫害,百般的折磨,造成现年四十四岁的赵国兴全身伤痕累累,眼睛溃烂几乎失明,身体极度虚弱。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赵国兴走出冤狱回到家中,却没能见到慈祥可亲的母亲,因在他遭冤狱迫害期间,母亲李艳因思念儿子心切和精神上的重重压力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五日凄惨离世。

二零一六年七月,赵国兴通过网络向中国最高检察院传送了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吉林市船营区法轮功学员赵国兴,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全家遭严重迫害,本人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判刑迫害,在劳教所、监狱遭受暴力转化折磨。他所经历的部份酷刑折磨:戴手铐脚镣;将双手背铐,往背后塞啤酒瓶;利用手铐卡腕子;浇冷水冻;坐铁椅子;灌辣根;野蛮灌食,多次呛着窒息,别掉一颗牙齿;不让睡觉;用拖布杆反复别压,蹂躏小腿胫骨处;抹布沾上屎尿往嘴里弄,并用胶带缠住嘴;用鞋底抽打嘴巴和手背;用掌击打喉部;用脚后跟刨后背前胸大腿,用脚踩踏脚踝小腿;掐大腿里侧,掐睾丸;拔胡子往眼睛里放;多次遭数根电棍电击头、嘴、脖子及身体各部位;用连体镣子将身体铐成弯腰状;绑上约束衣双手双脚铐起,身体平抻成大字形迫害一个多月;双腿捆直,毛巾堵嘴(怕剧痛下误咬舌头),把螺纹钢筋压在两腿胫骨上,站上人去踩,造成两腿部血肉模糊,至今留下大片疤痕。

赵国兴在控告状中说:江泽民在担任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期间,出于个人妒忌,违反宪法,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手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造成数百万人被非法劳教,数万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有姓名可查的已达三千九百九十五人。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取器官贩卖牟取暴利,无数学员在身心上受到极大摧残,在经济上遭受巨大损失。江泽民亲自建立了迫害的指挥系统,他通过在中共内部各级建立“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610办公室”,直接操控中共各级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违犯了国际法,构成侮辱罪、剥夺信仰自由罪、构成故意杀人罪、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施用酷刑罪、非法搜查、非法拘禁等十几种罪的证据。

赵国兴讲述了他们全家得法修炼法轮功后摆脱了疾病的痛苦,全家人都沉浸在愉悦、欢乐和美好的氛围中,生活的充实、幸福。赵国兴说:“我从小身体就不好,八岁刚上学不久,经本市最权威的医院专家确诊为‘乙型肝炎’。据医学专家讲:这种病没有特效药,只能保守治疗,去不了根,要维持好了也只能二十多年。为了给我治病,一九八八年父亲辞去了优越的设计工作,下海办厂,可是无论用什么药、什么偏方、办法都不行。同学们都是生龙活虎的,可我总是感觉身体没劲儿,每到稍微疲劳或精神紧张后如期末考完试,都得病倒。疲劳感(病魔)伴随着我。直到炼法轮功后,不长时间所有症状全部消失。妹妹身体也很弱,每次流行感冒都能摊上。炼功之后药罐子都扔掉了。如果按照医学专家的说法,我只能活三十多岁(今年已经四十四岁了),而且是在打压迫害、邪恶恐怖环境下度过了二十年(光在劳教所和监狱被迫害折磨中就熬了十三年)。这就证明了法轮大法是真理,是正法,是真正的科学。”

赵国兴列举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给他们全家带来的部分迫害和灾难,特别自己十年冤狱中所经历的那非人般的残酷迫害: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我和父亲在长春省政府请愿时被绑架一天。
2、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六日,母亲到北京信访办请愿被绑架,被非法带回吉林市拘留所拘留迫害七天(因过年提前放出)。
3、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全家四人在室外炼功被绑架,遭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迫害十五天。
4、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全家四人被劫持在洗脑班迫害十四天。

5、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全家四人在北京天安门请愿被绑架,全都遭受劳教迫害三年(我和父亲在吉林市劳教所,后转九台劳教所,父亲是二零零三年九月放出来的,我是二零零三年十月放出来,母亲和妹妹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母亲是在二零零一年二月放出,因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曾被高压电棍电击,导致心脏出现问题,被监外执行,妹妹是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放出)。

6、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我又被绑架,并非法判十年。期间,遭受种种酷刑迫害:灌辣根;拖布杆别压蹂躏小腿胫骨;把螺纹钢筋压在两腿胫骨上,人站上去踩;用皮鞋踩踏双踝;(造成两腿部血肉模糊,双踝肿痛,至今留下大片疤痕)野蛮灌食别掉一颗牙齿;强迫看诬蔑陷害法轮功的非法宣传片洗脑;身体大字型平抻;坐木方凳;饥渴冷冻;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抹布沾上屎尿往嘴里弄;胶带缠住嘴;上约束衣;鞋底抽打嘴巴和手背;用掌击打喉部;用脚后跟刨后背前胸大腿;用脚踩踏脚踝小腿;掐大腿里子,掐睾丸;拔胡子往眼睛里放;用数根电棍电击头、嘴、脖子及身体等等迫害。(百般折磨,造成全身伤痕累累,眼睛溃烂几乎失明,身体极度虚弱,瘫卧在地,好几个月才渐渐恢复。)一直到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才获自由。

7、母亲由于遭受各种迫害和酷刑,如:刑拘、抄家、恐吓、跟踪、流离失所、洗脑班、劳教、高压电击等等。由于长期在迫害、恐怖的环境下,身体、精神均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和摧残,再加上我的被冤判,又遭到各种酷刑折磨,作为母亲日夜揪心的惦念着我,同时还被剥夺了探视权,在痛苦和精神的折磨中,其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五日含冤离世。

8、一九九九年以前,我父亲办的工厂——吉林市松北电控仪器厂,经过多年的创业,已初步成型,效益一年比一年好,资产达到三百多万元,随着江泽民的打压迫害,工厂被人侵占,后来倒闭,同时我们的工作也随之失去。

9 、二零零六年是我父亲六十周岁退休的年龄,可是人事档案怎么也找不到了,只找到了技术档案,所以到现在一直办不了退休(十年了),享受不到养老金的待遇。一九八八年父亲从国营企业调入大集体企业——吉林市长征电控设备厂,只是把关系落那,自己办厂,这是吉林市昌邑区工业局安排的办法:如果办厂失败,还有工作单位(一九九一年以后,在该厂再三邀请下不得给其兼职多年总工工作),人事档案一直放在主管部门通江街道办事处保管。二零零六年时,原国营企业和现企业已解体,街道办事处也已经换人了,根据技术档案还在的情况分析,人事档案很可能被窃,因为父亲炼法轮功谁都知道,他又不能托关系走后门去办理。这不就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强加给我父亲的迫害所造成的吗!

赵国兴说:我们本来有一个人人都羡慕、美满、幸福的家庭,母亲是一个贤妻良母,一双儿女仁义道德,已处于成家立业年龄,父亲的事业蒸蒸日上……我们炼法轮功,祛病健身、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没有违犯任何法律。然而,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小人妒忌之心,毫无理智,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发动这场血腥镇压,使我们蒙受诸多无端的迫害。我们控告江泽民及其同伙,就是要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和我师父清白!还我们做人的尊严!解救一切被迫害政策绑架了的各阶层人士!解救一切被谎言毒害了的生命!结束迫害!还国家、民族、社会、人民的前途和未来于光明!

赵国兴说:虽然我们受到了很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摧残,以及经济上的严重迫害,但是对下边实施迫害的人,我们没有怨恨心,因为他们为了职业,为了饭碗,或不明真相,或一时糊涂,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应该给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我们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他一手发动、推行和延续的这场灾难,江泽民是造成众多人犯罪的罪魁祸首。作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现在是到了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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