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大陆法庭上著名律师说江泽民杜撰1400例

【正见新闻网2016年09月26日】

2016年9月13日,周向阳、李珊珊夫妇一案在天津东丽区法院开庭。4位辩护律师张赞宁、余文生、张科科、常伯阳在法庭上为两位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

周向阳是中国首批造价工程师之一,因坚持信仰“真善忍”,2003年被判刑9年。妻子李珊珊为周向阳申诉,被劳教2年多。天津周边曾有7,600多位普通民众, 联名请愿营救夫妻二人。2015年3月2日,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再次被天津警方绑架。警方抄走了十多部手机,宣称找到2万通法轮功真相电话的记录。检方扬言,凭这至少要判5年。

著名法律专家、东南大学教授张赞宁当天在天津东丽法庭上指出,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无罪,中共迫害法轮功违反中国宪法和国家利益,而江泽民“杜撰”法轮功1,400多人因炼功死亡或致残,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张赞宁在辩词中说:“1,400多人的数字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字。那么掌握国家信息的政府部门,它应当具体落实到个位数,因为江泽民是讲据不完全统计致使1,400多人死亡,但是既然是不完全统计,他应当要有一个完全统计。”

他还说:“再一个,既然是法轮功有这么大的危害,那么它不应当是不变的数字,17年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数字应当会不断的增加,但是经过17年还是这个数字,并没有增加数字,那说明江泽民这个数字是杜撰的,没有事实依据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江泽民所杜撰的1,400例呢?

“1400例”是指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诬陷法轮功而抛出的欺天大谎。

当时,大陆喉舌媒体齐上,锣鼓喧天地大肆渲染,一幅幅血淋淋的画面、一组组可怕的镜头铺天盖地而来,劈头盖脸地灌入人们的视听,顿时恐怖气氛弥漫全国,使许多不明真相的民众开始敌视法轮功。

下面我们列举一些典型案例,看看中共江泽民集团是如何编造假新闻栽赃诬陷法轮功的。

一、利用精神病患者栽赃陷害

根据中国卫生部1998年的统计数字表明,中国有5%的人(约6千5百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和精神障碍,其中7成是重症精神病,约40万人致残,生活不能自理。1999年,中共煞费苦心搜罗了许多精神病患者病发时的意外事故,栽赃嫁祸于法轮功。事实上“1400例”中有许多是精神病患者而决非法轮功学员。李洪志老师从1992年传法开始就明确指出,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

●山东“铁掀打死父母”案真相

山东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人王安收,因精神病发作将其父母用铁掀打死。王安收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一点,在当地法院判决王与妻子尹彦菊离婚的判决书上写得非常明白,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1999)新城民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的部分内容:“本院认为,被告(王安收)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尹彦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予以支持。”

可是这个案例却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收入“1400例”中栽赃到法轮功头上。

●黑龙江省双城市吴洪辉跳楼真相

吴洪辉,黑龙江省双城市卫生防疫站职员。早在二、三十年前,因与女友恋爱多年被双方父母拆散,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而引发精神病,之后多次出现精神分裂现象,严重时不能上班。他的精神病史,他的亲友都可以作证。吴洪辉接触过法轮功,但李洪志先生从传法开始就明确提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炼功,所以吴洪辉不是法轮功修炼者。

1996年吴洪辉精神病发作跳楼后,他的妻子曾在双城法轮大法心得交流大会上指出过他有过精神病史,而且多次复发过,并写信给双城市政府澄清吴洪辉跳楼真正原因,明确指出是精神病复发所至。

●黑龙江双城市王成祥1999年跳楼内情

王成祥,男,60多岁,黑龙江省双城市韩甸镇粮库一名退休工人,家族有精神病史,他的母亲是跳井死的,舅舅是上吊死的,家族中跳井、跳河、跳房、上吊等非正常死亡的就有13人。引发王成祥发病的原因是1998年他儿子买了一套粮库的家属楼,就动员父母也搬到楼上住。但王成祥上下六楼很费劲,再加上2、3年前他刚盖了3间新砖房,很遂心,舍不得卖掉,有一次对儿子说:“你买了楼我也不去住,就是去了,我早晚也得从楼上跳下去。”后来勉强搬到楼上住,却整天郁郁寡欢,精神恍惚,要寻短见。

家人对此很担心,王成祥的老伴就劝他炼法轮功,让他开一开心,减轻点精神负担。王成祥不看《转法轮》,象征性的比划比划动作,根本算不上法轮功学员。1999年正月初二夜里,由于家人没看住,王成祥从他家六楼跳下自杀了。中央电视台就这样把他的死嫁祸于法轮功,粮库的职工都说:“他跳楼可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不炼法轮功也得自杀,他们家两辈就出三个。”

●华南理工大学家属余素昭自杀案真相

余素昭在文革期间曾因精神病到广州芳村精神病院治疗几个月。1995年,她隐瞒病史学起了法轮功(法轮功规定有精神病史者、家族有精神病史者不准修炼法轮功)。1998年初余素昭精神病复发,被家人送精神病院治疗。期间,法轮功学员劝其不要炼,她也表示不炼了,并将全部法轮功书籍、炼功带退还,从此以后不再炼法轮功了。半年后,她精神病再次发作,坠楼身亡。显然她的死和法轮功没有丝毫关系。

●重庆永川双石镇龙刚跳河自杀真相

重庆永川双石镇龙刚,家住双桥街70号,精神病复发跳河死亡。龙刚死后,一个姓杜的记者采访他的妻子,把一些诬蔑法轮功的话写在纸上,叫她照着念,并给了她二百元钱。

龙刚父母投书明慧网说:“儿子有没有精神病作为父母是最清楚的,天下哪有不心疼子女的父母。儿子确实有精神病,当时是精神病复发跳河死亡,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这是谁也抹煞不了的事实,作为他的父母,我们必须说真话,不能昧著良心。”

●河北任丘朱长久残杀父母事件真相

朱长久,河北省任丘市青搭乡张各庄村人,1997年患精神病,他的妻子边立新经常发现他精神恍惚及胡言乱语,言行异常,但1999年初病情有所好转。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父亲朱振虎把他保存的法轮功书籍烧掉,村干部及乡派出所天天找他谈话,使他受到巨大精神压力,精神病复发。11月25日,他两眼发直,不穿衣服赤条条的傻笑,第二天凌晨,突然用铁锤将父母杀死。

这本是一宗精神病患者发病错杀父母的案件,中共媒体发布的新闻稿完全不提他患病事实,却以《法轮功分子残杀父母》为题,将责任推到法轮功身上,并收入“1400例”。

●马建民剖腹自杀,原系精神病患者

河北省任丘市华北油田马建民,本人及家族都有精神病史。他是一个气功爱好者,前后练了十几种气功,当时社会上流行什么他就练什么,也跟风练过法轮功。有一天,马建民一个人在家,他的家人回来时,看到地板上有很多血,马建民肚子剖开,肠子外流,死在了厕所里。家人赶紧报案,尸体被送到华北油田总医院急诊科缝合。当时公安局的人明明知道:马建民死的时候是一个人在家,究竟为什么会剖腹,谁也不清楚。可是为了迎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讨好公安部,为捞取政治资本,硬把马建民的死说成是“剖腹找法轮”。当时央视去马建民家编排节目时,马建民的儿子一再声明其父的死与法轮功无关,并且拒绝在电视上表演。但央视不顾事实,仍然一手编导了“剖腹找法轮”的骗局。

●跳井自杀的刘品清不是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农机台的站长刘品清,因生活压力出现精神问题自杀。据当地的知情人士透露,刘品清做生意赔了十多万元,而且跟妻子关系不和,长期分居,在这种压力下,精神上出现了问题。这时有人跟他介绍法轮功,他就看了看书,但根本没有修炼。当地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根本不是一个法轮功学员,他是在家庭遭受不幸的情况下自寻短见的。而1999年7月22日下午,中央电视台播放关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决定,播放的“1400例”中谎称刘品清是“练”了功以后跳井自杀。

二、中共不法官员威逼、利诱当事人,栽赃法轮功

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是作为政治任务下达到全国各级官员的。许多地方不法官员为了邀功请赏、捞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不择一切手段编造假新闻栽赃法轮功,公安人员逼迫犯罪分子,承诺减免刑罚;医院收买危重、绝症病人,承诺减免医药费。有些人就在这种威逼利诱下谎称自己是炼法轮功的,配合电视台、报社记者演戏;有的人不愿违背良知说谎便遭到毒打折磨,最后还是被迫屈从于不法人员的淫威。

●辽宁盘锦市“魏家杀母案”内幕:公安部门许诺栽赃法轮功可免死罪

2000年辽宁盘锦市电视台曾报导“魏家杀母案”。事后了解到这位被杀的老年人是以拣破烂为生的,其女在海城游手好闲,打麻将,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没钱给她,她在晚上将其母杀死。后来,公安部门的人给其女出主意:“你就说你炼法轮功,往法轮功上一推没死罪。”魏家老百姓都知道她不是炼法轮功的,但迫于中共强权的压力,只能背地议论。

●张海青“罗锅事件”出笼内幕:中央电视台记者许诺药费减半

1999年7月20日以后,中央电视台以每天90分钟时间连续播放诬陷法轮功的节目时,播出了一个所谓“罗锅事件”。此人张海青,在盘锦市开了一家刻字社,家庭很困难,住在农村,因患脊椎炎到北京协和医院看病,他妻子说当时在北京医院排队挂号人很多,他们排很远的队。这时来了一个记者说是中央电视台的,和当时排队的人说谁想上电视说法轮功不好,就给谁先挂号,并且药费减半。因为当时他们看病着急,张海青就胡说自己是炼法轮功炼成了罗锅,并且按记者写好的台词说了些不好的话。结果是先挂了号,但药费没有减半。

后来张海青的妻子说中央电视台竟骗人,药费都是自己花的,至于张海青从没炼过法轮功,认识他的人都知道。

●黑龙江农妇李淑贤病重:医院院长承诺免费治疗

李淑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乡崔家屯农妇,婚后在阿城区大岭乡居住。1999年7月,李淑贤患胃溃疡住进哈尔滨第四医院,病重期间因生活贫困交不上住院费,医院院长主动给他们出主意:你们就说李淑贤是炼法轮功炼的,就能获得免费治疗,并在生活上还能给予照顾。李淑贤及家属为了利益同意了。

于是,哈尔滨市《新晚报》记者迅速赶到医院采访,用编好的台词让李淑贤的丈夫照着说,还告诉他:你得带着表情,说得像真的一样,人们才会相信。事后李淑贤病情不断加重,被医院强制出院,回家后时隔不久就死亡了。

李淑贤被列入栽赃法轮功的“1400例”中,被中央台多次播放。有人问当地官员:为什么中央电视台向全国人民撒谎呢?官员说:“这么大的媒体哪能不出现一点纰漏呢!”话一出口,闻者寒心。阿城区强行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还播放此录像,法轮功学员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包括你们和大家都知道是谎言和欺骗,还拿出来给我们看?”当时,他们就不放了。

●辽宁杜维平之死的事实真相:电视台记者承诺付报酬

杜维平,女,辽宁省铁岭市大甸子镇人,身患怪病于1999年8月在家中死亡,时年22岁左右。据了解,杜维平生前到处求医,找巫医、去基督教会祷告均未见起色。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学了一两个月法轮功,炼功动作还没学会就不学了。死亡前几天还请巫医到家中治疗,当时巫医告诉她及家人在三天之内不允许见任何人,她都照办,过了不几天就死了。

当时正值江氏集团开始诬蔑法轮功,当地不法官员到处找诬陷材料找不到的情况下,铁岭电视台记者崔大新,与报社记者多次到杜维平家里,要她父母作假证陷害法轮功并承诺给一笔钱作报酬。杜维平父母在金钱的诱惑下违心作了假证。这件事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有的老百姓说:通过杜维平这件事,我知道了电视台所报导的这些都是假的,我们不会相信的。

●山东蒙阴县宣传部捏造“炼功致死”,死者家属不同意遭毒打

山东蒙阴桃墟镇居民石增山的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治不好,附近的居民都知道她死于先天性心脏病。然而蒙阴县宣传部为了搜罗诬陷法轮功的材料向上级邀功,组织专人编写了一份材料,说石的女儿炼法轮功,不让吃药、不让打针,最后死了,要求石增山配合电视台,念这份稿子录像。开始石增山不同意,不想出卖良心说假话。但是镇政府组织了一批打手用了三个晚上对石增山进行非人的折磨、毒打,致使石增山被迫妥协,配合电视台说了假话,做了录像“揭批”,造成了终生遗憾。

●张清贺杀伤亲人,公安局告知栽赃法轮功可以不判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个叫张清贺的工人,因患贫血、神经衰弱及其它慢性疾病,曾服过8个月中药。后因支付不起药费,经医生开方自己配药吃。但由于不懂药理,他自己往里加了两味中药,服药后,他就处于意识不清,不能自制的状态。一天他吃完药后准备自杀,被他母亲和妹妹发现了,前去劝阻,他在药力作用下出现杀伤自己亲人的事件。张清贺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收审后,多次被逼强制承认炼过法轮功,并被逼迫承认是因为炼了法轮功才出现恶性事件的,而且告诉他承认了就可以不被判刑。

●“井架上吊”实为城管逼死

吉林市郊一农民以修车为生,由于没办理营业手续,修车工具被城管没收,他不堪巨大的生活压力而上吊自杀。当家属要告城管部门时,当地民政部门为政府部门开脱责任,给予抚恤,把死者说成是练法轮功的。公安部门特意在死者周围摆上李洪志老师的相片和两瓶白酒,对死者重新录像。其实周围老百姓都知道,死者从未炼过法轮功。人们也都知道修炼法轮功是不喝酒的,但当时当地公安部门还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录像中露出破绽,使拙劣的谎言不攻自破。

三、利用普通人的正常病逝栽赃法轮功

生、老、病、死是人类的自然现象,疾病是造成死亡的首要原因,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所记载的全国平均死亡率,一千万人中每年约有六万五千人死亡。在医学比较发达的美国,每年仅急性心肌梗塞死就有20万人。

法轮功是一种古老的佛家修炼方法,他的祛病健身效果显著,但并不是说接触了法轮功、炼了法轮功就上了保险,包治百病长生不死。中共则毫无边际地把一些人的正常死亡说是因炼法轮功致死。其中有的人根本没有接触过法轮功,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为治病接触过法轮功,有些人在亲属的劝说下炼过功,但是他们真正的死因却是疾病。

举个简单例子,著名演员陈晓旭(八七版《红楼梦》林黛玉的扮演者)病逝后,科痞何祚庥称“陈晓旭就是被中医害死的”,引发强烈的争论。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对此言论进行了严厉批驳,他指出:“如果因为去世的人吃过中药,就认为是中医药有问题的话,那么,去世的人吃过西药,是不是也要认为西医药不科学?”与此同理,去世的人为治病也炼过法轮功,就能说是法轮功致死的吗?我们看看下面几个被收入“1400例”的事实真相,听听他们的家属怎么说。

●马锦秀被江氏集团算在“1400例”内的事实真相

据马锦秀的女儿披露:马锦秀于1981年左右患了糖尿病,每次都是四个“+”号,每天每顿吃三十多片药,饱受疾病折磨,特别是1994年和1995年两次中风致使面部偏瘫,十多年一直在死亡的边缘上挣扎,甚至早早就做了身后事料理,嘱托亲属:万一自己有什么不测,帮忙照看三个孩子。

1996年,马锦秀学习了法轮功后,病情奇迹般好转,面部的偏瘫迅速恢复,糖尿病的症状全都消失。直到1997年又出现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几个月后病故。马锦秀好几次跟女儿说:你看你某某阿姨,某某叔叔,比我后得的糖尿病,都比我先走了,还就算我活得长了,我还能得大法,真是幸运。

1999年7月20日以后,江氏集团为了栽赃法轮功,把马锦秀也列入“1400例”,其女儿听说后心情异常沉重:“妈妈明明是因脑梗塞病故的呀,怎么成了炼功造成的呢?妈妈在医院治疗了几个月去世,在医院,接受了大量的治疗,药也吃了,药液也大量注射了,可还是去世了,我们能说是医院造成的吗?因为医院也是‘治得了病、治不了命’的。为什么妈妈炼过功,就说炼功造成的呢?”马锦秀的丈夫也说:说你妈妈是炼功致死的,那倒不是,她是近二十年的糖尿病,又是脑梗塞。

●黑龙江省五常市兽药厂职工李凤香的真实情况

1998年春,家住黑龙江五常市的李凤香患乳腺癌晚期,肿块已经开始大面积化脓。她的妹妹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仅修炼一个星期,原来患有静脉炎、气管炎、甲状腺、心脏病、腰间盘突出等症状都不翼而飞,她亲身体验到大法的神奇,就专程去劝病重的姐姐也炼法轮功。李凤香炼功后,病情就有了明显的好转,但她毕竟是属于危重病人,于1999年6月病逝。中共把她的死归结到“1400例”中,她的丈夫迫于压力作了伪证。她的妹妹投书明慧网说:“如果不炼法轮功,说不定1998年都过不去。开始炼功不长时间,病情得到控制,精神焕发,脾气也变好了,天天乐呵呵地到炼功点学法、炼功,不知道的人根本看不出是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这用任何一种医疗手段都达不到的。”

●陈宇平之死的真相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学校教师陈宇平,1998年3月,3次被确诊为肝癌晚期,死时34岁。1999年当地“六一零”(江泽民专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为追随江氏集团栽赃法轮功,谎称其是炼功致死,并收入“1400例”。他的妻子刘志红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投书明慧网提到:陈宇平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之前从未炼过法轮功,之后她自己不顾李洪志师父对危重病人不能进班的规定,要丈夫炼功祛病。可是他不能做到真正的修炼,所以没有出现祛病健身的超常现象,照常病逝。

●我丈夫从未炼过法轮功,却被列为1400例之一

王喾是机关公务员,1984年得过乙型肝炎,1998年50岁时死于肝硬化,却无故被收入“1400例”。他的妻子2001年投书明慧网说“1998年8月,不知记者采访的谁,在报上登出来了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栽赃陷害法轮功。我丈夫纯属正常死亡,根本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本人从未炼过法轮功。”并提到“50岁的他去世的原因是:1、在工作中说真话受排挤;2、工作中叫人骗了一把,自己拿钱给补上;3、因为他哥哥在1995年8月25日去世,死于肝癌,时年50岁,弟弟在1997年5月9日死于肝病,时年46岁,因为他们兄弟都有肝病,所以对他压力很大。”

江泽民发动迫害前  大陆媒体多次正面报导法轮功

中共谎言无论怎样粉饰,也掩盖不了真实。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多年了,中国也成为全世界唯一一个不允许修炼法轮功的国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轮功已经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跨越国界和种族的界线,获得各阶层民众的广泛好评,得到各界褒奖和支持,法轮功的主要书籍《转法轮》被译成几十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

实际上,在迫害以前,大陆媒体多次正面客观报导法轮功。

中央电视台1998年5月15日晚10时在第一套节目《晚间新闻》和第五套节目中分别报导了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视察长春,广大群众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盛况,时间大约10分钟。

《羊城晚报》于1998年11月10日刊登了一篇题目为《老少皆炼法轮功》的文章。

《医药保健报》于1997年12月24日报导了一篇标题为《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的文章。

1998年7月19日,《中国经济时报》以《我站起来了!》为题报导河北邯郸家庭妇女谢秀芬在瘫痪十六年以后因炼法轮功恢复了行走能力。

1998年8月28日,《中国青年报》报导了沈阳亚洲体育节中华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周开幕式上,法轮功学员们多种难治之症痊愈的情况。

1998年12月31日,中国《深星时报》在“热点专题”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轮功简介及《法轮功修心健身走俏鹏城 三千学员勤修炼乐此不疲》、《大学校园设炼功点 教授学生自发炼功》、《法轮功祛病效果明显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并配以七幅法轮功学员心得交流会及炼功的彩色照片。

《中国青年报》 1998年8月28日的报导。

《医药保健报》1997年12月4日

而在1998年,中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专家,对近3万5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5次医学调查,证明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于98%。同时,以乔石为首的老干部也做了详尽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例如《法轮功健身功效北京万例调查报告》中显示修炼者在修炼法轮功前后身心状况调查的结果: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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