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7年02月25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瞿文才自己虽不修炼法轮功,通过妻子赵荣杰、儿子瞿延来、女儿瞿艳艳修炼受益,却屡遭江氏一伙非法关押、牢狱、酷刑迫害,渐渐的明白了法轮大法好和中共迫害的违法和邪恶。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瞿文才老先生将全家人的《刑事控告书》邮寄到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诉首恶江泽民。
瞿文才老先生,在《刑事控告书》中说:“在我长期面对和配合610、公、检、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处理解决他们(妻儿)三个人修炼大法的问题的过程中,我向执法人员咨询:炼法轮功到底违犯了哪条法律?以哪条法律来量刑?多数回答是法轮功属于“政治问题”,都是“610”说了算。我与律师探讨过,律师说:‘法轮功属于信仰问题,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不违法。’”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中国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冤必申、有状必告,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也让我有勇气站出来向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
瞿文才,今年六十八岁,妻子赵荣杰,今年六十九岁,他们有一双优秀的儿女。儿子瞿延来,今年四十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能源工程系,品学兼优,曾获黑龙江省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特等奖、数学一等奖。女儿瞿艳艳,十七、八岁开始和母亲一起修炼法轮功,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他们一家居住在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在江氏一伙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赵荣杰多次被绑架关押;瞿延来在上海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提篮桥监狱绝食五年,二零零七年三月初,瞿延来出现生命危险,被送入监狱医院,当年三月二日,瞿艳艳千里迢迢到上海看望哥哥,却在上海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直到二零一二年三月才走出冤狱。
瞿延来曾经一直绝食绝水,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期间,还多次遭受毒打。野蛮灌食造成四次严重胃出血,几度生命垂危,原本身高一百八十厘米,体重一百四十多斤的壮小伙子,被折磨得只能躺在床上或坐在轮椅上。
瞿延来曾说:“被五根绳子绑在床上的滋味是极其痛苦的,浑身上下说不出的难受,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难熬。我想一天不是由二十四小时组成的吗?!一小时不是由六十分钟组成的吗?!一分钟不是由六十秒组成的吗?!我问自己,再多坚持一秒行不行?肯定没问题!那我就一秒一秒的坚持到迫害结束的那一天吧!”
下面是瞿文才一家人在《刑事控告书》中的控告事实与理由。
一、瞿文才先生的醒悟
我叫瞿文才,今年六十八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在全国开展残酷打压法轮功的运动,虽然我清楚的知道,从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妻子赵荣杰,修炼前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如:哮喘、失眠、肝区疼痛、低血压、肩周炎等等,修炼大法后,无病一身轻,脾气暴躁的性格也改变了;女儿瞿艳艳修炼后,用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身心受益。
修炼是自愿的,没有组织,没有名册,想炼就炼,想走就走。但是作为当时在企业基层任副处长主持党委书记工作的我,在做强迫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工作的同时,还极力劝阻,甚至粗暴制止妻子和女儿炼功,不仅没有效果,而且儿子瞿延来于二零零一年,也开始坚定的修炼法轮功。他们娘三个因为坚持信仰,先后被非法拘留、判刑。
在我长期面对和配合“610”(江氏集团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处理解决他们三个人修炼大法的问题的过程中,我向执法人员咨询:炼法轮功到底违犯了哪条法律?以哪条法律来量刑?多数回答是法轮功属于政治问题,都是“610”说了算。我与律师探讨过,律师说:“法轮功属于信仰问题,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现在国家立法机构和权力部门根本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只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称法轮功为‘×教’,江泽民的讲话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零零九年七月,我退休后,学习了国家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以及与一些炼功人接触交流中,使我在打压迫害法轮功这个问题上,困扰多年百思不得其解的诸多“为什么”基本上有了答案:
为什么法轮功在一九九二年开始传出,在一九九三年东方健康博览会上获得多项最高殊荣,北京第一期法轮功传法班是在公安部的礼堂举办的,一九九八年以前全国多家电视台、报社、杂志报道刊登了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炼功的盛况,称赞是有益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健身活动。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国家总理朱镕基妥善的处理了万名炼功人员的上访问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集党、政、军三权于一身的江泽民强行镇压法轮功,这是江泽民以权代法,这不是法制而是权治。
为什么广大炼功人员不怕开除学籍、军籍、党籍、公职,不怕拘留、劳教、判刑,置自己生死于不顾进京上访、向世人讲明法轮功真相?法轮功学员坚定的说:“是通过炼法轮功让我们学会了做好人、做一个符合真、善、忍标准的修炼人;通过炼功使身患绝症、医生判死刑的我神奇地恢复了健康,这是现代医学都无法解释的奇迹,法轮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们不能光在功法中受益,是良知、良心让我们站出来、走出去向政府和人民为法轮功说句真心话、公道话: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大法是正法!”
为什么给法轮功的定性,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没有决定,中国共产党的权力机关中央政治局没有决议,国家的执法机关公、检、法没有确认,是江泽民滥用手中权力超越法律一意孤行,并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610办公室”残酷打压法轮功,是江泽民在违法犯罪。
为什么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法轮功在中国没有被打压下去,而且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友好的俄罗斯允许民众公开炼法轮功;海峡对岸的台湾、一国两制的香港、澳门都允许民众公开炼功;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众都可以上街游行,要求“法办江泽民、停止迫害法轮功”。这就告诉我们法轮功所倡导的真、善、忍不仅符合中国人民的心愿,也符合世界人民的心愿,邪不压正、正必胜邪,法轮大法是正法,不是邪法。
江泽民打压法轮功十六年来,我家的钱财被勒索,家人坚持信仰,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遭受耸人听闻的酷刑折磨,给我的精神带来极大的摧残,有十二个年头,一家四口人没有团圆过年,我都是在挂心、担心、忧心、痛心中度过的。多次的抄家、多次的骚扰、跟踪、监控,使我非常恐惧、恐怖、恐慌,心无宁日。
二、赵荣杰自述屡遭绑架迫害 遭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我依法进京为大法和李洪志师父说句公道话,我把“法轮大法好”这五个字写在伞上走进天安门广场,却被警察绑架到前门派出所。我被送回大庆后,被非法拘禁在大庆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又被转到林甸看守所,非法拘禁至六月三十日。期间,我遭受殴打和体罚虐待,被戴上脚镣在烈日下暴晒,看守所里充斥的都是对法轮功学员疯狂的打骂声,使人处于极度的阴森恐怖之中。家人被勒索二千八百元人民币,同时我被留厂察看一年,每月只发二百二十八元工资,两万多工资被扣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我去伊春二姐家,我们姐俩被伊春红旗派出所以信仰法轮功为由绑架,在五马河分局安副局长的亲自授意下,我们被非法拘禁到伊春五马河看守所,十八天后,我被转回大庆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禁,一直被非法拘禁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家人被勒索两千元。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晚,我在路上行走,突然从路边警车里冲出几名警察将我绑架至龙凤派出所,警长刘德孝及其他几名警察到我家里抢劫走了我所有的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送回家中。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再次去伊春二姐家串门,红旗派出所又以我信仰法轮功为由,将我绑架到五马河看守所非法拘禁九天。
二零零三年,大庆市公安局高科长将我绑架到大庆油田总医院检查身体,欲将我送入劳教所,我出现抽搐症状,在众目睽睽之下,高科长和胁迫我检查身体的女警察逃之夭夭。
二零零六年上海召开八国峰会,石化总厂实业公司保卫科派出两台专车二十四小时昼夜形影不离,非法跟踪我三天,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社区人员白天到家里骚扰,晚上在家门口蹲坑,并无理扣发了我两千元工资。
二零一零年,我在路上被未出示任何证件的警察以坚持信仰为由绑架到龙凤分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和女儿瞿艳艳向一位法轮功学员打招呼,被龙凤分局张林等人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以坚持信仰为由绑架,女儿被非法拘禁长达二十天;
二零一四年二月六日,我在龙华菜市场被龙凤分局张林非法搜查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在没有任何违法物品的情况下,以坚持信仰为由,被绑架到龙凤分局;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我在回家的路上,从警车里突然冲出几名警察,其中一人为龙凤分局五大队姜队长,他们以我坚持信仰为由将我绑架到龙凤分局。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福建泉州惠安公安分局的几名警察和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侵入我们的暂住地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等,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我和儿子瞿延来、女儿瞿艳艳非法拘禁到惠安拘留所。我被非法拘禁十天,儿子、女儿各被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底,龙凤分局警察突然通知我和瞿艳艳,以我们信仰法轮功为由将我们的护照作废,非法限制我们出入境。
三、瞿延来被非法判刑五年 自述遭酷刑迫害的事实
(一)在北京房山看守所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非法拘禁在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期间,一天晚上,我被两个警察先把双手拉到背后上背铐,再把手强压到地上,恶警用皮鞋拼命的把手铐踩紧,最后把我反吊起来,只让脚尖刚刚着地。那一瞬间的感受就象双臂、胸部都被撕碎了一样,整整吊了我两个小时。
(二)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在上海遭受的非人折磨1、桃浦派出所刑讯逼供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深夜十一点多,普陀区公安分局及桃浦派出所的警察侵入我的住所,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将我绑架到普陀区公安分局桃浦派出所。桃浦派出所的警察对我进行了非法讯问,期间换了很多人,不许我睡觉,晚上还用约束带把我连人带椅子铐到一起(约束带就是一根宽皮带,上面还带着两个皮带套。使用时把皮带在人身上系紧,手则紧铐在皮带套中)。
十月二日,审讯的人对我疯狂的拳打脚踢;捏住我的鼻子,给我灌水。
2、在普陀区看守所被各种酷刑折磨
十月二日的晚上,派出所的警察用警车将我直接送到了普陀区看守所,因我被打的伤势严重,看守所一个狱医给我量了血压后拒绝接收,派出所的警察强行让看守所接收了我。
我被两个犯人强行拖进四楼四号监房,几十分钟后,过来两个犯人又将我拖了出去,扔到看守所狱警的房间。一会儿,进来了两个审讯过我的警察,他们就极其恶毒的踩我的下身生殖器,并威胁说:“我们有的是时间,就不信你在看守所不说,要都象你这样,我们还办不了案子了?!”我又被拖回了监房。
十月三日早上,我被强行拖出监房,拉去灌食。看守所的狱警使两个犯人抓住我的双手,粗暴的先从四楼拖到了楼下,再从外面的水泥路拖到警车上。在楼外的水泥路上一拖,腿上的裤子马上就磨坏了,膝盖和脚趾当即也磨烂了,也不知道有多少细小坚硬的东西在我膝盖和脚趾的烂肉和骨头上磨来磨去,那种痛彻心腑的滋味,旁人真是无法体会。
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医院,我被插胃管灌食,从鼻子里往外淌血,嘴里也开始吐血。晚上我又被送回了看守所。上四楼的时候,狱警让犯人把我从楼下往楼上拖。那个狱警还用木板猛抽打我的脚底心。十月九日早上,我被拖到了管教办公室。一个狱医叫犯人把我按到椅子上,开始给我插管子。插了将近半小时也没插进去,从鼻子里往外淌血,从嘴里往外吐血。狱医叫犯人把我按到墙角,先来一顿拳打脚踢,再插,这回费了半天劲儿,终于插进去了。管子从鼻子插进胃里的感觉,就像有一条火蛇在往身体里钻,极其的痛苦。管子插进胃后,狱医让犯人灌了一点流质,就把管子拔了出来。犯人把我拖回了监房。
以后每天狱医都来给我插胃管,灌一点流质。有时灌了一半,把管子拔出来,再插一次管子,接着灌剩下的一半,总之想尽办法的折磨我。插胃管灌食的滋味是极其痛苦难熬的。每天灌的食物都是少得可怜的。
到看守所后,承办案件的警察也来审讯过我几次,他们让我交代,我没有什么可以交代的。一次一个警察威胁我说:“劳教你三年算了!”
犯人殴打
十一月二十日,我从提篮桥监狱医院查完身体后,回来我换到了五号监房。从十一月二十二日开始,监房里的犯人就开始疯狂的殴打我了。那是正宗的拳打脚踢,监房里二十多个人几乎是人人上阵,轮流打我,一时伸不上手的,就在旁边呐喊助威,还有的犯人高声叫着:“什么都玩过,就是没玩过人,这回要好好的玩玩人!”他们还用各种恶毒的语言辱骂我和法轮功。
我把眼睛闭上,一声不吭,他们见通常的打人方式对我没用,就强行扭曲我的腰、胳膊、手指。他们又把我的腿拉直,穿上皮鞋(监房里本来没有皮鞋,估计是狱警给的),猛踢我的大腿内侧,还说这是“炒蹄筋”。
浇凉水
过一会,又把大量的食盐塞到我的嘴里,还用凉水不间断的从我的头顶浇下来,不但寒冷至极,还有窒息的感觉,因为水不间断地从鼻子留下,呼吸都极困难。殴打我没反应,但凉水一浇,我就会不由自主的发抖,犯人们一看我终于有反应了,很是兴奋,干脆不断的用凉水浇,还说这是“滴水观音”。出狱后才听说,大庆石化总厂一位叫许继善的大法弟子就是在监狱被浇凉水活活呛死的。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被扔到监房的铁门口,只穿着衬衫,敞着门让冷风吹。这样翻来覆去折磨了我整整二十天,期间我没说一句话,但内心却非常的平静。
狱医也对我恶语相向,时不时的威胁恐吓我:给你送到提篮桥,用五根绳子绑起来你就吃饭了;熊文旗钢筋铁骨在提篮桥也被整吃饭了;提篮桥的法轮功几乎百分之一百都“转化”了,等你到了提篮桥才知道厉害。
3、在提篮桥监狱医院被各种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四日下午,我就被送到了提篮桥监狱医院三楼东部的病房,住十五号病床。
劳役犯采用五根绳子绑床的酷刑折磨我。劳役犯带着一次性手套拿来了五根看起来就很脏的绳子(后来听劳役犯说,绑绳是从来不洗的,什么艾滋病人、皮肤病人、传染病人都绑,上面屎尿也沾带了不少)。他们把我双手的手腕用绳子绑紧,两臂拉开固定到病床的中部;双脚的脚腕用绳子绑紧,两腿拉直,床脚处有铁栏杆,就固定在那里;胸部用绳子和病床的床头连在一起,拉紧系好。绑好后,护士给我进行了静脉输液。被五根绳子绑在床上的滋味是极其痛苦的,浑身上下说不出的难受,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难熬。
刚住院的病房里的劳役犯恶狠狠的对我说:“再不吃饭,对你就不客气了!一周之内肯定让你吃饭!”紧接着我身上的绳子被收得更紧了,病床是双摇床,这种床两侧都能被摇高,一个犯人把床也摇了起来,床摇得越高绳子就勒的越紧,当时感觉呼吸都有些困难,我还是不肯屈服。过了几天,他们又把床摇平,在我的臀部下放了一个大汽车轮胎,这样我两头底,中间高,小腹的皮肉被抻得有些疼,我还是一声不吭。又过了几天,他们又把我从平躺的姿势,侧立着绑了起来,身体一侧受力,一侧不受力,这滋味更是难受。
这样一直绑床到三月三十一日,医院方面说我胃出血好了,通知看守所把我接了回去。在监狱医院近二十天里我只能躺在床上大小便,也没洗过澡。
四月二日上午我又被送往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临走之前,检察院驻看守所的检察官恶狠狠的对我说:“就是一开始规矩没做好才搞成这个样子!”还指使犯人拖我。
监狱医院安排我住进了原来的三楼东部病房,因为上海市政法委关于我住院的事对医院有过要求。到了病房我被绑到了二号病床。这次住院,护士只是给我静脉输液,没有灌食。有护士说,这是医生故意饿我。
住院第十天,护士开始给我灌食了,一天灌食七次。但护士悄悄告诉我说,现在安素用量是每天半罐,比上次住院时少了一半;而且给我吊的盐水中加了大量的氯化钾,盐水中钾含量大了,会刺激人的血管,输液时会感觉非常疼痛。我发现吊盐水时,盐水流经的血管确实极其疼痛。每天护士要给我静脉输液五瓶盐水。
四月十六日我身上的绳子被撤掉了。绳子撤掉后,才发现双手手背的静脉很多都被绳子勒断掉了,以前清晰可见的静脉血管现在都消失了。
在医院里洗澡用的是凉水,劳役犯用刷地板的硬毛刷子在我身上用力的刷,刷得身上血红血红的。
四月下旬我被转到传染病区,即迁往肺结核病房和肝炎病房。我所在的病房也被搬到了八号监三楼,但还住二号病床。换了病房没几天,一个医生早上巡视病房时,和劳役犯讲,不能让我老这样躺在床上,要给我活动活动筋骨,还说了一句:“我最会整你这样的人了。”医生巡视病房结束后,劳役犯就经常抓着我的手在病房内跑着拖来拖去,拖完后再把我放在床上,在我身上用力到处乱捏。这回我倒没象以前那样闭上眼睛,而是默默看着他们表演。不管身心被折磨得再痛苦,我都不能靠大喊大叫来发泄!
4、非法庭审: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早上,我被劳役犯用轮椅从八号监传染病区推进了医院大楼,这时房间里进来几个人,说是给我开庭。公诉人草草的读了一遍起诉书,上海市普陀区法院给我指定的律师就问我用不用他给辩护;我还没回答,他就直接说拒绝为我辩护,请求退出法庭,就走了。
接着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十五分钟后再开庭时,法官宣布判我五年有期徒刑。对我的这次审判就这样荒唐的以最快速度结束了,走了个过场。我本来是和大约十名炼功人一同被非法起诉,现在则被改为单独开庭审理,并且开庭时也不通知家人,连法院都没让我去。
5、在提篮桥监狱遭受的各种酷刑折磨
瞿延来在提篮桥监狱遭受的酷刑折磨,请见《五年冤狱 五年绝食抗议——瞿延来诉述受迫害经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5/%E4%BA%94%E5%B9%B4%E5%86%A4%E7%8B%B1-%E4%BA%94%E5%B9%B4%E7%BB%9D%E9%A3%9F%E6%8A%97%E8%AE%AE-311949.html
四、瞿艳艳自述遭受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非法拘禁到北京房山区看守所期间,看守所警察将我拖出去,暴打,然后给我戴上“后串”的刑具,就是把双手反铐到背后再和双脚铐在一起,无法坐、躺、立、行走,那种痛苦的感觉只能用痛彻心腑来比喻。大约九天后,我被大庆龙凤分局警察马云峰(男)、吕慧(女)及一名男警共三人接回,他们拿着勒索我家人的一万元钱在北京大肆挥霍购物。
火车到达哈尔滨车站时,我提前下车,没有和他们一起回家,结果当晚十二点钟左右,十几名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闯入我哈尔滨舅舅的家中,连房屋棚顶的柜子都翻了一遍,威胁我的舅舅把我交出来,年近七十岁的老人被吓的几夜不敢睡觉,很多年都沉浸在那一晚恐怖的回忆中。
二零零七年,我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以信仰法轮功为由枉法判刑五年,被非法拘禁在上海松江女子监狱五大队。
五大队实质是专门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严管大队,负责专门监视法轮功学员一举一动的犯人称为“包夹犯”。这类犯人按照五大队另立的一套评分标准给她们加分减刑。失去自由的人的最大愿望就是早日重获自由,所以在减刑的诱惑下,卑劣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一进五大队,我就被送到一楼禁闭室,折磨了大约四个多月,在这期间,不允许到外面的卫生间上厕所、不许洗澡,每天的大小便只能使用痰盂,并且要让“包夹”的犯人倒。
期间,我坐在地上双盘,被包夹犯人拖拽、用鞋底使劲踩我的手,并狠狠的碾压。
两平米多的禁闭室顶棚的灯二十四小时开着,有一扇加了防护屏的窗户,窗户常年敞开。当时正是上海的冬天,我在禁闭室内冻的手指通红、脚上都是开裂的血口子,晚上冻得根本无法入睡。天气转暖后,蚊虫肆虐,我的脚趾被蜈蚣咬伤,每晚都在噬骨的疼痛中度过。
我每天要被罚站到晚上十点左右,她们以军训让我活动身体为由强迫我操练,因为拒绝,犯人就把我的手脚固定成一种大字形的姿势,很长世间不放下来。
四个多月后,我被送到楼上的房间,其实和禁闭间的管理基本一样,只是换了一个稍微大点的房间而已。因为拒绝放弃信仰和不写认罪书、保证书等,我遭受了如下的折磨:
(1)监狱规定休息时间里不让睡觉;
(2)不允许在外面卫生间上厕所;
(3)逼迫看造谣,污蔑大法影视;
(4)不许正常洗澡、故意限制水量不让清洗衣服;
(5)不让购买食品等。看似很小的事情,在失去自由的环境里分分秒秒中面对,没有超常的意志是承受不了的,后来得知上海女监整套迫害机制都是向北京监狱学的。
二零一一年的十月末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这段时间,在副监狱长李海莲亲自督导下,成立“转化”我的攻坚组,李海莲、五监区长侯丽琴、负责监房的警官杨蕾,还有一位不知名的其它监区的警官,当时她本人介绍说姓王(王新兰:一监区监区长)后来又有人称呼她为张(张红(永)梅:一监区监区长),亲自指挥犯人范晓娟等,对我实施残酷折磨:
(1)剥夺睡眠(熬鹰)。白天罚站、罚坐到晚上十一、二点,晚上躺在床上,警察指使值班的包夹犯高蓓每隔十分钟左右撞醒我一次。期间有几个月的时间,晚上的时候我被叫到警察的值班室以谈话为名聊到凌晨两三点钟。整整一百多天几乎没有睡觉。
(2)罚站、罚坐。她们逼我每天早上五点多起床,站到晚上十一至十二点;罚坐:身体笔直的坐在凳子上眼睛都不准眨。
(3)侮辱、谩骂。犯人范晓娟甚至趁我不备将写有李洪志师父名字的纸张放在我的凳子上让我坐在上面。同时不间断的侮辱谩骂,警察规定犯人要不间断的谩骂我,一个累了换另一个。
(4)不准上厕所,即使在室内使用痰盂也不给倒。
(5)只给极其少量的饭菜,让我忍受饥饿的折磨。
(6)威胁、恐吓。警察威胁我,如果我不写保证书、认罪书等放弃信仰的材料就把我直接送到洗脑班继续折磨不让回家。
从女监回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能回忆过去的那段经历,只要回忆,就会感到心脏撕裂般的疼痛,这是没有经历的人无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