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7年07月19日】
香港主权移交中共20年来,多次因为中共强推23条恶法等事件引发数十万人上街游行抗议,港人仍能享有和平表达的权利,是“一国两制”的指标之一。在律政司最新的《检控守则》中,引用了法轮功学员遭诬告“阻街”、2005年在香港终审法院终极胜诉的“杨美云案”,以强调检控人员要考虑《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市民集会示威自由,被各界视为守护港人不受无理检控的重要防线。 从被政府诬告到洗脱罪名,再成为保障港人表达自由的著名人权案例,这段历程是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共打压18年的风风雨雨中,坚持讲清迫害真相的写照。
法轮功学员和平抗议
中共驻香港的联络办公室——中联办,在2002年3月份以后门前突然多了一个巨型花槽,阻碍团体组织去请愿抗议。这花槽的出现,据外界分析是中共当局为阻碍法轮功学员和平抗议而设置的。当年的3月14日,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正门和平静坐,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却被警方非法抓捕及诬告阻街。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1999年7月开始镇压法轮功后,在临近中国大陆的香港,部分法轮功学员便长期到位于湾仔的新华社静坐抗议,尤其是同年12月在香港召开的亚太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来自东南亚、欧美等近20个国家地区的一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聚集在新华社门前,由各国学员代表递交转交给中共政府和领导人的公开信,以表达各国法轮功学员对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的深切关注。多个西方及当地传皆报导了活动的盛况。
到了2001年,前身为“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的中联办迁至现址西环干诺道西160号。当地部分法轮功学员继续在中联办外静坐,向香港市民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2002年3月14日早上,4名瑞士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正门前绝食静坐,12名香港学员到现场声援。
在中联办的压力下,下午1时香港警方出动约70名警员用暴力将学员抓走。此次抗议活动的起因是,中共江泽民在3月初下达可以向法轮功学员开枪的密令,对法轮功学员可以“打死白打死”。基于此密令,4名瑞士法轮功学员决定到北京上访,岂料签证被中共无理取消,便决定改到中联办正门前绝食静坐。
遭抓捕诬告
当时警方驱赶学员不果,于是对正在静坐的学员施以按额头、掐颈、用力顶住学员耳后的穴位的手段,以及强扭手臂等等。导致至少有1位瑞士学员和8位香港学员受伤,他们感到头晕、恶心、全身疼痛及喘不过气来。
当年在现场拍下部分过程的周胜,也是其中一位被拘捕的法轮功学员。她亲眼看到现场女警掐一位年长女学员耳后的穴位,令其晕过去,然后将她抬上警车;一位男学员也是同样被掐穴位无法站立,被抬上警车。她自己则是被两名警员架上车。后来警方以阻街、阻差办公、袭警等罪名诬告学员。
在初审时,不少警员出庭说假话、作假供,令她很不理解。“明明学员没有咬警察,非要说学员咬她们,庭上都播放录像,宣誓后还讲假话。”
她形容当时内外交加的压力非常的大,除了担心输了官司,影响到日后游行请愿的活动,后来在学员的交流下最终大家能齐心渡过难关。
全港全方位讲真相
阻街案备受国际社会的关注,2002年8月15日,西区裁判法院裁定,16名瑞士及香港法轮功学员阻街及袭警等7项罪名成立,判罚款1,300元至3,800元不等。这是香港首次有法轮功学员因刑事罪行入罪,令香港各界及国际社会关注香港的言论和集会自由。
周胜表示,第一次在地方法院被判有罪时,随即就被通知无论他们决定上诉与否,都必须按手印、交罚金。当时有八九位学员到西区警署跟警察们讲真相,强调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请愿没有罪,是合法的行为,并告诉对方善恶有报的天理,他们拒绝按手印、交罚金。
其后一位警员表示要向上司请示,等了一段时间,该警员表示上司允许学员不用打手印可离开,又说等上诉有结果再说。“我们上司要我转告你们,拜托你们不要再打电话来了,我们的电话被你们打爆了,电邮也爆了,还有传真全部给你们发爆了,我们都受不了了!”当时海外各地的法轮功学员都向香港警署、各个政府部门讲真相。
当年被告的学员交流后,决定向政府相关部门讲真相,其中包括各国领事馆及香港律政司、法院、立法会议员、大律师公会及警署等,除了亲自上门讲真相,还邮寄真相资料。
向全港18区警察讲真相
由于初审时有不少警员在压力被迫出庭做假供,法轮功学员开始两人一组到全港18区警署讲真相。
周胜记得有一次他们到很偏远的新界打鼓岭小警署讲真相,向他们揭露中联办施压警方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她说,当时那里的警长很感动,“跟他讲了法轮功怎么好,我们炼了功身体好了,洪法又讲真相,他们都很感动。而且他们知道我们是住港岛区,跑到打鼓岭那么远的地方,他们都很感动,都收下我们的资料”。
除了在当地讲真相外,周胜与另外两位学员也到美国讲真相,在当地学员的协助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美国各界揭露中联办施压警方无理拘捕法轮功学员和平请愿的情况,并借口诬告学员。他们并将一封投诉信函递交到联合国。
终审法院旁的真相点
到了2004年11月10日高等法院上诉庭撤销阻街罪名,但驳回有关阻差办公及袭警的两项上诉。之后法轮功学员决定再上诉到终审法院。
周胜表示,从那时开始,有学员在终审法院旁边的斜坡开设真相点讲真相,当时将警方清场抓人的图片展示出来,并派发法轮功学员状告江泽民的真相资料,让路过的法官都能看到。最后终审法院裁定法轮功胜诉,她回想当年就是因为真相讲到位了,才推翻了诬告。
她说,压在心头上的大石终于落下了;也体会到付出多少得到多少,没有白费这几年的付出。
阻街案也称“杨美云案”
在香港法律界把法轮功的“阻街”案也称为“杨美云案”,身材细小的杨美云是当年第一个被抬进警车的法轮功学员。她表示当年十几位学员都手勾着手不愿给警员抓走,可能当时警员看她最为娇小就从她下手。她记得当时被拘在警署一段时间,警方表示有什么意见可以向当局反映,于是她在警署就写了一封信给当时的特首董建华,她在信中指法轮功学员和平请愿,也没做犯法的事,为何无理拘捕法轮功学员?并强调法轮功学员无罪。
杨美云是最早到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前讲真相的学员之一,她说,上诉到终审法院期间,正值大纪元社论《九评共产党》面世,她每天趁午休前后到终审法院外,向在法院、政府总部工作的公务员派真相资料,一天一位在法律界很有名望的人士亲自收下真相资料,令她印象深刻。她曾在金钟附近遇见当时政府聘请的代表律师,也将真相资料递给他。
法轮功学员杨美云是当天首个被警员抬上警车的。法轮功案终极胜诉案后,在香港社会普遍被称为“杨美云案”。该案2013年被引用在港府律政司的《检控守则2013》之中,成为保障港人言论、表达、请愿自由的法律依据。(大纪元资料图片)
当时除了亲自到每个法院介绍法轮功真相外,她也和学员到警署讲真相,一次到一个郊区警署,由于已经很晚了,当时在路上和学员心想着警长一定要等他们听真相,结果到达时已经过了6时,警察真的还没走,当时她一进警署时,“警察就说正气的人来了!”
阻街案胜诉 成港重要案例
曾赴美、法留学的卢女士,也是当年被诬告的12位香港法轮功学员之一。她指,阻街案最后获得胜诉,成为香港一个重要的案例,令以后所有的团体组织都可以比较自由地到中联办请愿抗议。她强调法轮功学员一直秉持和平、理性及坚持不懈的精神向市民讲清被中共迫害的真相,事实上也是在维护香港的一国两制。“法轮功学员希望香港维持一个和平修炼的环境,因为我们都知道共产邪党他们的手段嘛。我们在这个案子的过程中看到中共把那一套搬到香港。”
她说胜诉后,政府还赔偿他们的损失约200万港币。“我看到在香港真是一个正义的社会,也非常感谢这个香港法官在这种压力下有正义感,给香港造福。”
此阻街案胜诉成为日后重要案例。2013年律政司发表新修订的《检控守则2013》,特别新增针对“公众秩序活动”的检控指引,强调检控人员要考虑《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市民集会示威的自由,并引用法轮功学员2005年在中联办外集会被控阻街的案例,强调只有在有关行为“超出理智范围或合理界线”,当局才应提出刑事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