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轮功学员赵淑玲被昌平法院非法诬判一年

【正见新闻网2017年08月01日】

2017年6月28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非法诬判昌平南口镇法轮功学员赵淑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刑期是2016年9月22日到2017年9月21日。赵淑玲是在2017年1月16日被昌平法院非法庭审的,现在又被非法枉判,这是江泽民邪恶集团持续18年大迫害后的又一罪恶,也是为全世界范围“起诉江泽民”大潮中,新近添加的又一犯罪铁证。

赵淑玲,女66岁,昌平区南口镇雪山村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全家幸福。2008年5月22日,曾被中共邪党非法劳教2年。

2016年9月22日,赵淑玲因在南口镇新兴路社区粘贴真相不干胶和发真相材料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遭南口派出所恶警绑架,当天还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转法轮》和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然后被劫持到昌平看守所迫害。赵淑玲在昌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一年,非法关押期间,昌平610还强迫洗脑迫害,强迫赵淑玲“转化”。这些罪责,昌平公安局、昌平看守所和昌平610的相关人员难辞其咎。
而这次昌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淑玲的非法枉判迫害,直接责任人是昌平区检察院公诉人王雪鹏,昌平区法院审判长王式宽,陪审员杨永红、任宝玲和书记员陈飞。

最新消息,赵淑玲已经于2017年7月25日,被由昌平看守所,绑架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12号的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迫害。

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是使人从本质上提高的高德大法,自1992年由李洪志大师传出以来,受到热烈的欢迎,前全国人大的调查结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法轮功目前已传至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和民众的欢迎,为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上赢得了荣誉。

赵淑玲和仍被非法关押在昌平看守所的李财华、张冠军等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的讲真相,是为了让他人拥有健康的身体和美好的心灵,是完全无私的利他行为,是在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2000年4月9日,国务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通字(2000)29号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传播“真善忍”,完全合法,正义律师的千百场无罪辩护,清清楚楚表明了这一点。

现在,已经有21万大法弟子与家属控告江泽民,全世界241万人举报江泽民,诉江大潮浩荡涌来,善恶必有报,正义的大审判即将到来,天灭中共就在眼前,神佛慈悲于人,不要再追随江泽民干坏事了,天良莫丧尽啊!“人之初,性本善”,静下心来,想想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舍弃一切,只为告诉你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

今天的检察官王雪鹏、法官王式宽等这些公检法司的人,你们该清醒了,你们已经被邪恶江泽民绑架裹胁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罪犯,不要为了眼前一点蝇头小利,害人害己还害了你们的父母妻儿。希望你们赶快悬崖勒马,枉法迫害救人的法轮功,那真正是十恶不赦的弥天大罪。

天堂地狱,取决人的善恶一念!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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