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 7月份4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正见新闻网2017年10月24日】

据明慧网统计,因检察院不起诉,大陆7月份有4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青岛黄岛区检察院对薛玉英做出不起诉决定

2017年7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薛玉英做出【青黄岛检公刑不诉(2017)57号】不起诉决定,于7月20日上午,向薛玉英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2015年8月23日,薛玉英在黄岛区宝山镇集市上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宝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黄岛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黄岛区法院于2016年4月12日非法庭审。

在法庭上,律师作了无罪辩护。2017年3月27日,法院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薛玉英回家。

2017年6月29日,山东省黄岛区法院向薛玉英送达了《刑事裁定书》,该裁定 “准许公诉机关(黄岛区法院)撤诉。”

检察院不起诉 河南原允香等3人被释放

2017年7月27日,河南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原允香、李桂莲、王小青做出不起诉决定,3人当天被释放回家。

原允香、李桂莲、王小青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所在辖区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关押时间一年以上。

在法庭辩论中,3人都指出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并心怀善心地给公检法人员讲真相,但仍被诬判。3人继续上诉和给公检法人员讲真相。最后,明白真相的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做出了不起诉的裁决。

7月27日,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做出:因司法解释发生变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

局部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总体上迫害严重

统计还显示,今年上半年因发生退卷或退案,大陆21个省和直辖市有54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97人被退卷。

但是,从总体上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依然严重。

今年7月,6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今年上半年,逾万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或者骚扰。

最近,中共以“十九大维稳”为名,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所谓“敲门行动”,至少10多个省份、直辖市,频频发生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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