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迫害致死 吉林市八旬老人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8年01月02日】

家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现年八十二岁的徐彩玉老人,在一九九七年全家有幸修炼法轮功后,全家人都得到了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幸福!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徐彩玉老人全家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特别是女儿崔正淑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五岁,儿子永鹤当时只有九岁。

二零一五年五月当局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后,当年八十岁的徐彩玉老人托人代笔写诉状,控告元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为冤死的女儿讨公道,还法轮大法清白!徐彩玉老人在控告书中陈述了全家人修炼的喜悦和女儿被迫害的事实。

下面是徐彩玉老人在控告书中的部分陈述:

我女儿崔正淑,朝鲜族,出生于一九六八年七月七日,大专文化,曾毕业于吉林省白城财贸专科学校。女儿娴熟、漂亮、善良。

女儿被两次非法劳教 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女儿崔正淑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两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正月,约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自发到吉林市政府门前炼功证实法轮大法好!,崔正淑被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刑警队的恶警作为这次公开炼功的“组织者”抓捕,遭受酷刑折磨后,被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因制作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吉林市“六一零”办公室,船营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并非法劳教三年,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承受了非人的折磨。劳教所警察为了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用剥夺睡眠这一恶毒手段折磨崔正淑。有一次,在三十三天里,崔正淑仅睡了二十二个小时的觉,直至生命垂危。在身体极度虚弱,生活不能自理,进食困难的情况下,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为了推卸责任,在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八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把她送回家。

因崔正淑在劳教所期间被迫害得非常严重,精神和肉体上都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迫害。回到家后,原本反应机敏的她变得沉默寡言,生活不能自理,行走困难,浑身疼痛难忍,昼夜咳嗽,不能入睡、吃饭,到最后完全不能进食,双手双脚逐渐失去知觉,双耳失去听力,身体各部位损伤严重。

虽经家人精心照顾,但终因身体损伤太严重,在痛苦的病痛中煎熬的度过了四个月后,在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二日悲惨的离开了人间,年仅三十五岁。

幼小的孩子失去了妈妈、年轻的丈夫失去了妻子的那份痛苦和割舍,我们七十岁的父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痛彻肺腑的心痛与忧伤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现在回想起依旧是泪流满面。

一个原本幸福的美满家庭就这样被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善良人的打压迫害运动给摧毁了。

妈妈永远在孩子的心中

我的外孙他叫朴永鹤,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五日生,他曾有一个最幸福的家庭和最疼爱他的妈妈,刚一出生,妈妈崔正淑就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永鹤,希望他的未来美好、幸福。并把所有的母爱都倾注于他。他出生以来的成长日记和记录他每一步成长的照片、录像,都倾注和留下了妈妈对他的爱。

妈妈去世后,九岁的永鹤不止一次的哭着要妈妈。每当看到别的孩子和妈妈一起嬉戏、玩耍,孩子眼中就流露出不易察觉的伤感……永鹤曾在一次作文中写道:“听说北山荷花池的荷花开了,吃过晚饭,我急忙拉着妈妈的手去看荷花……”

我们家住在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吉林市北山公园脚下,北山有一个很大的荷花池,每年荷花盛开的时候,我的女儿崔正淑都带着儿子去看荷花,并告诉儿子荷花的品格是出污泥而不染。问小永鹤:想妈妈了?他点了点头,然后用报纸挡住了脸……

我的女儿离开我们后,我每月九百多元的退休金就是全家的收入:除每月房租五百元外,永鹤每月得交三百元学费和伙食费;家里的生活费就只剩下一百多元了,相当拮据。永鹤的爸爸失业后曾开食杂店,因不赚钱不干了,靠打零工赚点钱。七十多岁的我是家里的顶梁柱,为了家里的生活,我一度为了供小鹤上学,给人打工,每天工作十一个小时。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永鹤刚满十六周岁。此前七月,朴永鹤初中毕业,已达到普通高中入学分数,因家中经济困难只得辍学,出去找单位当学徒,赚钱养活自己。

我和女儿本来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只因我们炼法轮功,祛病健身、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违犯任何法律,就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的。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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