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管监狱的厅官为啥沦为阶下囚?(3)

【正见新闻网2018年07月06日】

近期,据财新网报导,中共“十八大”以后至少有25名监狱管理系统的厅官涉严重违纪违法而被查处,其中广西、新疆、湖北监狱管理系统落马者居多。

官媒称这些官员落马的原因为:或通过为他人办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等收取贿赂,或违规利用招标工程项目获利,或纵容亲属或情人敛财,或通过亲人收受贿赂等。

然而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在江泽民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司法部门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成千山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和劳教所,长年遭受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

这25名阶下囚原为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局长),或司法厅厅长(副厅长)。他们所管辖的监狱使用暴力、酷刑强制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将他们虐杀。

对此作为监狱管理部门的责任人他们无一例外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众所周知,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原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被判刑,原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头目、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被判刑,以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大量公检法司人员伴随厄运。

从以下列举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看上述25名落马官员鲜为人知的黑幕:

安徽

程瀚,安徽司法厅副厅长

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安徽省公安厅一处处长;2004年至2011年,先后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年4月至2014年8月,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17年12月13日,受审,择期宣判。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安徽被迫害者至少在数万人次,许多法轮功学员遭到反复迫害。

例如安徽建工学院副教授吴晓华,前后遭到23次以上的非法抓捕,被关进精神病院、劳教、判刑;阜阳市医院妇产科医生范文芳多次被劳教,遭七年冤狱,九死一生,回家不久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后被关进安徽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截至今日,19位合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长年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及党委书记、后任合肥市副市长及省司法厅副厅长的程瀚无疑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监狱迫害案例举例:

王洪荣,时年59岁,安徽合肥叉车厂行政科职工,该厂职工都知道王洪荣是有名的大好人。2003年4月30日,他被当地“610”跟踪,抄家,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9月24日,被非法绑架,后遭冤判八年,被劫持到安徽宿州监狱非法关押。

期间,狱警指使犯人,硬把他的双脚捺到开水脚盆里烫,顿时双脚充血、肿胀,半天后就溃烂,起泡。出狱时,他骨瘦如柴,脸已变形,于2007年6月22日凌晨5点在家含冤离世。

朱维英,60多岁,合肥市梅山饭店经理,多次被抄家、绑架、关押、劳教,被非法判刑八年,遭受过强行“转化”、野蛮灌食、绑老虎凳、电棍电击、鞋底抽耳光等酷刑折磨,后在安徽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得双目失明。2017年6月30日出狱后,其身体状况极差,目光呆滞,不久后,于7月中旬含冤离世。

青海

王胜德,青海司法厅厅长

曾任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局长;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任青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2016年9月30日,二审判其有期徒刑五年,罚款30万元。

王胜德在其任职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是青海省监狱、劳教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截至2016年1月18日明慧资料馆的数据统计显示,青海省经明慧网报导的迫害法轮功案例共计153例,直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165人,其中被迫害致死者7人。

监狱迫害案例举例:

赵宗华,1956年生,西宁市朝阳小学退休教师,修炼法轮功后,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却遭到学校的迫害,被停止授课,降低级别和扣押工资,并被分配从事打扫厕所的体力劳动。

2007年12月15日,赵宗华与丈夫魏海明一同被西宁市大通县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遭酷刑折磨,随后被大通县法院暗中庭审,被非法判刑五年。之后赵宗华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青海女子监狱。

赵宗华近十年的时间在冤狱中度过。魏海明于2012年7月从狱中回家不久后离世。

山东

曹务顺,山东监狱管理局里能分局局长

1995年3月,任山东省邹城监狱副监狱长、副书记,同年受命于山东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担任山东省鲁西监狱筹建处主任;后历任邹城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鲁西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等职。
曹务顺(网络图片)

曹务顺贪腐案件幕后涉及江派政治局常委、副总理张高丽。而张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曾于2001年底至2003年1月任山东省省长,其后至2007年3月任山东省委书记。在其任期内,山东迫害法轮功学员极为严重。

由曹务顺担任监狱长的邹城监狱直接迫害过法轮功学员,见下面两例:

山东泰安法轮功学罗秀平、赵玉海、类维芳因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于2002年被肥城市公安局非法绑架、关押。2003年4月20日,罗秀平、赵玉海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类维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后来赵玉海被关押在济宁市邹城监狱,罗秀平、类维芳被关押在济南女子监狱。

邹城监狱的“610”迫害在该监狱工作的法轮功学员满正玉,使其两次非法劳教和在洗脑班遭受迫害,多年停发其工资(只发生活费)。满正玉退休后得不到社保,不得不为生活奔波。

湖南省

万传友,湖南司法厅副厅长

1999年1月至2000年11月,任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000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湖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2007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5年10月22日,被“双开”。

据明慧网报导,截至2013年,湖南省司法厅管辖的三个劳教所,九所监狱酷刑虐杀了51名法轮功学员,迫害人数居全国第八位。其中,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虐杀19人,排名全国第三;长沙新开铺劳教所虐杀10人,津市监狱6人,常德武陵监狱4人,湖南女子监狱3人。

万传友参与了对湖南省劳教所、监狱系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虐杀,是主要责任人之一。

监狱、劳教所案例举例:

文惠英,湖南常德市桃源人,是桃源县航运公司会计科长(退休),2007年10月,被桃源县“610”警察绑架后,被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期间,她被长期吊铐、殴打,罚站,被折磨得脱相。2009年9月,她在监狱绝食反迫害,持续50多天,被野蛮灌食,三颗牙齿被撬掉,被迫害得全身浮肿,于2010年2月14日离世。

贺雪兆,原湖南省郴州资兴鲤鱼江电厂子弟学校初中物理老师,遭受了长达六年的残酷迫害,多次遭绑架、关押及非人的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劳教,关洗脑班和非法判刑八年。

他曾在新开铺劳教所被关押了20个月,警察动用各种刑罚对他迫害,上抻床、穿约束衣、戴钢盔帽子、手铐;还被关押在郴州劳教所、常德津市监狱、津市监狱遭受迫害。最后他于2006年1月13日离世,死前不停拉血,死后七窍流血,属中毒死亡症状。

河北省

孙海,河北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据中共媒体报导,孙海先后在河北省涿鹿监狱、河北省第二监狱(现石家庄监狱)任狱长,曾在涿鹿监狱时被评为所谓全省优秀狱长;在任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任副局长后,分管狱政、执法,其职权涉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2014年8月26日,被审查。

河北省石家庄监狱关押迫害过许多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消息,十几年来,先后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约有六百来人。在2002年在该监狱被非法判刑十年以上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上百人之多。

曾任该监狱长的孙海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主要责任人。

监狱迫害案例举例:

杨晓杰,40岁,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原中国青年报北方办事处职工。自1999年7月20日起,他多次被警察非法抄家、关押、拘留。2002年,他及妻子被非法诬判十一年重刑。他被关押到河北省石家庄北郊监狱(石家庄监狱),常年被严管、关禁闭、拳打脚踢、高浓度盐水灌食、长期剥夺睡眠等,于2006年1月26日被迫害致死。

石彦武,时年40岁,大学毕业,河北省行唐县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5月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关在石家庄监狱,期间常被毒打、不准休息、强制劳动、电棍电、冷水泼等。在大狱里苦熬了十年,出狱前两个月,于2012年2月27日家人接到他病危的消息,赶到医院,他深度昏迷,次日离世。狱方称是脑干出血,不准家人把遗体带走,逼迫就地火化。

吉林省

赵洪兴,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

曾在吉林省长春市警界任职,长期担任吉林省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副书记等职务;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2015年4月9日,被“双开”

据明慧网报导,赵洪兴在吉林省四平市任职期间,直接参与指挥迫害四平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凶狠。从1999年7月至2004年10月,四平地区有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监狱迫害案例举例:

韩翠媛,女,时年40岁左右,四平市人,大学本科毕业。她及父亲、姐姐因信仰法轮功遭到拘留、劳教等迫害;2002年7月,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入监后,不让她睡觉,打骂她。她绝食抗议,遭野蛮灌食,十几个犯人死死按住她,掐她的脖子,导致她当场休克,口吐白沫,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离世。

贵州省

曹云平,贵州司法厅副厅长

1996年8月至2001年3月,任贵州省从江县委书记;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常委、凯里市委书记;2005年12月,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厅党委委员,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2017年2月7日,被公诉。

中共自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贵州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贵州都匀监狱迫害,它是黔南唯一关押重刑犯的监狱。

据明慧网信息,有128名法轮功学员在都匀监狱遭受过迫害,最长刑期达15年,他们中有博士、银行行长、在校大学生等,其中有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自2005年就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厅党委委员,省监狱局党委书记的曹云平对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监狱迫害案例举例:

吴伯通,74岁,安顺市关岭县水利局职工,2000年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劫持到贵州中八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2005年9月5日,被劫持到贵州都匀监狱,入狱仅六天,于9月11日上午7时35分被迫害致死。狱方为掩盖罪恶,遗体当日被强行火化。

云南省

康晓东,云南司法厅副厅长

历任省林业厅物资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省林业厅劳动服务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省司法厅厅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04年至2013年10月,任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2013年10月16日,被免去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一审判其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300万元。

明慧网报导,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7月,在云南省被迫害致死和在迫害中离世的法轮功学员有49人,其中在监狱遭迫害后死亡的有11人,占总数的23%。

监狱迫害案例举例:

方征平,时年60岁,四川西昌市法轮功学员,2007年10月14日,到云南绥江县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绥江县警察绑架,后又被绥江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受迫害。2013年5月,家属得知他已离世。

罗江平,51岁,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法轮功学员,2012年1月,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被绑架,遭非法判刑四年半。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他遭脚镣手铐、打毒针、超强劳动、单独关小号等迫害,迫害致生命垂危,于2013年12月23日保外就医回家,仅5天,于28日下午5点多含冤离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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