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9年01月04日】
明慧网最近获悉,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五位遭绑架、构陷的法轮功学员丁国柱、杨秀芳、徐俊英、张传文、王海超被非法判刑。
丁国柱遭冤判三年半,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三年,张传文一年半,徐俊英一年半,杨秀芳一年零三个月。
2018年12月12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当庭,四位律师针对公诉人对五位学员的构陷、指控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并从国家现行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进行了无罪辩护。
在庭审的质证阶段,律师当庭指出公诉人举证的证人、证词存在不真实性、涉嫌伪证。当公诉人向法庭提供清原国保人员的一些鉴定文件时,律师立即指出鉴定文书不合法,认为它们纯属是不伦不类的违法的东西。
在此之后,公诉人拿出了做出鉴定的相关规定,律师马上回应:其所列出的相关规定恰恰说明公诉人和清原国保相关人员在违法。
最后有三位律师向法庭表明,他们代理的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他们是无罪的。
五名法轮功学员也向法庭表明,自己根本不承认清原检察院公诉人的无稽指控,阐明了自己所作所为都是在中国现行法律和宪法保护下的合法行为,根本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问题。
2018年6月21日下午,清原县南口前镇法轮功学员丁国柱、徐俊英、张传文及红透山矿的杨秀芳,在清原县敖家堡乡于家堡村给村民们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当地一个不明真相的人恶吿到敖家堡乡派出所。
随后,清原县国保大队长郑志文伙同敖家堡警察将四人非法抓捕。
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到张传文家串门,正碰到敖家堡两个警察及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王祥,在此抄家。王海超上前阻止警察抢走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一书。警察反而问王海超,她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家住在哪。
之后,警察又将王海超家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等私有物品全部抢走。王海超的婆婆说,家中有1,800元钱不见了。
丁国柱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其余四位女学员被劫持至抚顺看守所。
10月17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去见张传文时,看见张的眼眉上面有一处青色,问他是怎么回事?张传文说,他因不穿囚服被牢头(被判十五年徒刑的吸毒犯)打的,打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