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9年05月05日】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邵明罡,多次遭中共当局迫害致生命垂危,在不断的骚扰、恐吓中,于2019年2月17日含冤离世,终年62岁。
遭冤判六年 被迫害离世
明慧网报导,邵明罡于2016年3月4日被锦州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和凌河区公安分局绑架,由于迫害,血压高达240,锦州市看守所拒收。警察利用非法手段,强行将他关入看守所,并要求锦州市凌河区法院迅速审判他。
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不顾邵明罡身体虚弱,于2016年3月16日在看守所对他强行非法庭审;3月28日,非法判他六年重刑。同年,邵明罡被非法关押在沈阳东陵监狱。
在沈阳东陵监狱二监区,他被迫害得身体每况愈下,血压一直很高、每天昏睡、时而理智不清、大小便失禁、行走极其艰难。
2018年1月2日至5日,他大口吐血,监狱不予救治,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向监区提出抗议。几天后他又吐血,这才把他送进东陵监狱医院,只给他测了血压和心电图,根本不治疗。1月底,他又被押回监区,晚间上厕所时,摔倒在地。
2月2日,邵明罡在车间又摔倒在地,被其他法轮功学员扶起;第二天早晨,进车间后,又摔倒在地;下午,再跌坐在厕所里。
2018年4月28日,费尽周折,邵明罡的“监外执行”手续才终于办成;同年5月2日,他回到家中。
邵明罡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逐渐好转,自己能够短距离行走、头脑清醒、语言表达接近正常、食量正常。
可是好景不长,中共人员要求他每周要向他们汇报,还让他准备一部手机、手机卡,并交150元钱的监听费,随时和他们联系。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1月15日,沈阳东陵监狱、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门一帮人员多次到邵明罡家来骚扰、恐吓,还说他是装病,逼迫家属带他到医院开检查证明,将结果给监狱,否则就要把他抓走。
家属还频繁接到他们的骚扰、恐吓电话,为此邵明罡受到强烈的刺激,身体不断恶化,最终含冤离世。
多次被迫害 生命垂危
自从1999年7月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邵明罡历经磨难,几次在迫害中徘徊于生死之间。
在1999年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发动迫害以后,邵明罡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遭拘留,被单位非法开除。
2000年,他再次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锦州市教养院。
2000年8月20日,邵明罡在劳教所被“四防”(防逃跑、防恶劣事件发生、防盗、防火)人员孙维臣等毒打,遭强制洗脑、强制放弃信仰等迫害。
2004年4月,锦州市国安在对邵明罡跟踪数月之后,企图对他进行非法抓捕、抄家,正巧他不在家。这之后,他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5月16日,他在山东滨州被绑架。
被绑架之后,锦州市国安警察用打火机烧他的下颌。锦州“610”人员李协江等人对他进行毒打、刑讯逼供,打得他面部变形。后来,他被关进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邵明罡开始绝食抗议对他的残酷迫害。8月30日,其家属在没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遭枉判三年,被关进锦州市教养院,继续遭受迫害。
后来得知,邵明罡在被非法劳教前身体被迫害得非常严重,极度虚弱,劳教所最初拒绝接收他,但锦州市公安局人员不死心,由局长亲自批条,强行劳教他三年,让劳教所必须收下。
9月初,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开始了新一轮的突击“转化”(逼迫放弃修炼),即用各种酷刑折磨他们,逼其放弃信仰。
在9月份整个一个月里,以原教养院院长张海平为首,劳教所二大队的警察全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们吃住都在教养院。
邵明罡先被关押在新收大队的“小号”(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狭小的房间)内折磨。警察每天对他野蛮灌食,使其一度生命垂危。教养院原副院长李凤林亲自指挥,强制给他灌大剂量的盐水。
教养院的警察和“四防”人员还昼夜值班,对邵明罡进行强制“转化”,导致他血压高达260,被折磨得成皮包骨头,整个人变了形。
其血压一直很高,后来狱医量完他的血压后不再告诉警察结果,看样子血压高得厉害。他心脏常常疼痛,被关进病号房后还继续遭受迫害。
2005年10月,教养院全体二大队狱警又昼夜不停地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多种酷刑折磨,强制其“转化”,其中施用吊刑、双盘腿捆绑、挤墙角电击、超大噪音、暴打、不让睡觉等,手段极其残忍、血腥。
邵明罡被迫害得头发全部变白、奄奄一息。
2006年5月下旬,锦州劳动教养院对坚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又实施了新一轮的突击“转化”迫害,手段十分卑鄙、凶狠,除了使用各种酷刑手段,如铐刑、体罚、刑讯逼供、暴力提审等外,还往学员吃的饭里掺进不明药物,致使部分学员的身体出现异常。
邵明罡从早上4点30分至晚上21点不间地断遭受酷刑,被迫害得患严重疾病。
2007年5月22日,他的非法劳教期满,才重获自由。
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锦州市公安局“610”及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有预谋地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邵明罡也在其中。
被绑架之后,邵明罡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期间,其血压再次被迫害得高达240,他的生命又一次徘徊在生死边缘。
因为这之前,一个在押人员被同室的犯人打死,看守所的三名狱警和协警被判刑。此事对各地看守所震动很大,所以发现邵明罡血压高随时有生命危险时,锦州市看守所拒绝继续关押他。
锦州市“610”人员无奈,向他勒索了5,000元钱之后,他于2014年12月20日回到家中。
然而锦州市的“610”人员对邵明罡的释放耿耿于怀,几次到他家进行骚扰,使他无法正常生活,被迫再次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非法判刑
2016年3月4日,邵明罡被绑架后,才12天就被所谓“庭审”,随后,于3月28日就遭冤判六年,他上诉至锦州中法。
据悉,锦州市所有关于法轮功案件的一审均是经过市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及该院刑二庭副庭长倪凯的审批后才下达判决书的,各区、县法院基本没有裁决权。吴、倪二人作为中级法院法官却无视宪法、法律,执法犯法。
锦州市中级法院在办理法轮功案件时,滥用《刑事诉讼法》第23条“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介入、包办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对二审的上诉案不作为,一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见中级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形同虚设,使确有错误的法轮功案件无法通过再审改判、纠正,因此加重了对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邵明罡被非法关入东陵监狱后,一直被迫害得很严重。2018年1月1日至5日,他被迫害得大口吐血,在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抗议下,被送进东陵监狱医院。医院只测了他的血压和心电图,并没采取任何措施给其治疗。
之后他多次昏倒在地,摔倒在厕所里,没有知觉。即使这样,他仍被逼迫出工。直到4月28日他才相当费力地办好了监外执行手续,于5月2日回到家中。
回去后,他身体已经逐渐好转,但沈阳东陵监狱、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门一帮人员多次来他家骚扰、恐吓,使其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病情恶化,于2019年2月17日下午3点多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