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9年07月04日】
2017年邪党的敲门行动(实际上是敲门骚扰)后我写了那篇:<给上门骚扰的警察讲真相>一文发表在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二零一九年的一月二号和四月十七号都来找过我,那时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些对话,这里就不详述,当然下面说的也包括上几次找我时和他们的对话。
今天(2019年7月3号上午十点十分左右)又是咚咚咚、咚咚咚的敲门声,我去猫眼一看又是两个警察,然后我返回我的卧室穿上上衣打开大门说:“谁啊?”听到我的声音,他们从我的邻居家门口过来,我说你们又来干啥?
这两个警察是第一次来我家,一个大概25到30岁之间,一个大概40岁左右,说着就经过我家院子,然后来到客厅,下面就是我和两个警察的对话。
我:你们又来找我干啥?
警察:这次是好事啊,是好事。
我 :你们找我会有啥好事?
警察:我带来了一张表,我们都写好了,只要你签个字,以后就把你的名字除去就永远不再找你了,你看看内容吧。
我:我看了一下内容大概写的是热爱共产党还有不参与什么什么活动,做个合法公民,就一段话,然后下面就是签名一栏,我说名字我是不会给你们签的,我要知道你们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因为也有过报道有的穿着警服冒充警察的,不管你是不是警察我都有权利知道你叫什么,不然我总不能让两个陌生人来我家吧。(警察说是的)我去拿纸拿笔,然后把纸和笔放茶几上,先写下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对了还有警号,家庭地址,我看着他们都老老实实的写上了。
警察:你看我们多配合你,你让我们写我们都写了,你也签个名写一下吧?写了就永远不再找你了。
我:你能保证你们永远不找我?
警察:能,我能保证。
我:首先我要给你们普普法,我说你知不知道你在执法犯法,没有案由你们来找我就是非法询问的,你刚才说你能保证不来找我,这二十年了,几任派出所长和一些你们之前的那些警察都不敢保证,他们也有说过不找我了,现在他们有的都退休了,有的都去世了,你们不是还来找我吗?你能保证谁啊?你自己将来有什么事你都保证不了,你能保证谁?周永康当过公安部长、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他保证他自己不出事了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周永康在公安系统算是最大的官职了吧?照样判了他无期徒刑,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因为追随文革迫害政策迫害死那么多老干部和人民群众,等毛泽东一死,文革结束后,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在自己办公室饮弹自尽,他知道他迫害死那么多人罪责难逃啊,还有关于签字的问题,我也要告诉你:民法通则第120条,大意是:任何个人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经合法公民的同意都不能拍照录像签字,不能侵犯合法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和荣誉权,不然会承担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的。对了,你胸前带的什么?要给我拍照录像吗?
警察:这是执法记录仪。
我:你赶快给我关了,你还好意思说你执法啊,没有案由来找我就是非法的,这叫执法犯法啊,我可是合法公民,你凭啥来找我?凭啥让我签字,凭啥给我拍照录像,快关了,到底拍照、录像没有?
警察:好好关了。
我:是不是刚才给我录的有像?
警察:没有啊,真的没有,不信你过来看看,这是之前别人的录像,真的没录你的像。
我:嗯,看你人也挺实在,态度也挺好,我就相信你了。
警察:你看这个我给你念一下啊。
我:你不要念了,我刚刚已经看过了。
警察:你看这句说你是守法好公民,就这句话后面签个你的名字不就行了?
我:你还想让我签?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刚才给你背的民法通则你回去好好学习一下,不要执法犯法了,我本来就是合法公民,你那上面就是写的我是圣人,写的什么我也不签,凭啥给你签名?签名是乱签的吗?签名是对我的侮辱,就是一个普通人拿个表我也不签,何况你们拿个表不是执法犯法吗?我也不想让你们犯法啊,如果是贷款怎么办?名字能乱签吗?(那个年纪小一点的警察说:是的)我现在要告诉你:二零一四年国务院出台了公务员法终身追责制,意思是说:一旦执法人员办错案子,一辈子都要追究的,什么叫终身制,那就是退了休都要追究的,随时起诉随时都能让你负法律责任的,上次你们的那个同事还说找了几十个人了,你们上班不就是挣点工资为了生活好点吗?假如你执法犯法了,那几十上百或者更多的人都起诉你们的时候,你们一辈子甚至两辈子的工资也不够民事赔偿,我说这话可是为你们好啊,另外我还告诉你们一个“经典故事”。
警察:我们走吧?
我:先不能走,必须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因为对你们很重要。
警察:哎,太热了,我出去透透气。
我:你回来,我把电扇打开,一定要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很短的故事。
警察:好吧,你说吧。
我:德国的柏林墙一边是东德的专制社会,一边是西德的民主自由社会,当时有个东德的人要翻墙去西德想过自由民主的生活却被一个当兵的开枪打死了,最后柏林墙被扒掉了,东德也民主了。审判那个当兵的时候,当兵的说这是我执行上级的命令,说到这里,我说请你们两位注意了,当兵的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听见没有?执行上级的命令啊,这句话很重要啊,因为你们也总是说你们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可是法官说你虽然执行命令,可是你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就不会打死那个人了,你执行的是错误的命令是杀人的命令属于犯罪,就把那个士兵判有罪了。可是那些他们的上级,也就是发布命令的那些上级能保护这个当兵的吗?那些发布命令的上级都抓起来判刑了啊,你们两个知道吗?你们在这二十多年对我的骚扰下,对我家庭的干扰与刺激经常让我父母想起此事就难过、担心、受怕、我母亲已经去世了,前年开个十九大,你们找我那么多次,我父亲每当心里想起这个事心里就难过,前年也得了脑血栓,对老人精神的刺激和身体的伤害难道你们没有责任吗?我被你们找了二十年了,那些年你们逢年过节的都开个警车来我家,搞的都不敢给我说对象,到现在我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没结婚。我这几年为啥要研究法律,就是时机成熟时,不管是公安局的有些人还是市里的个别人,当年对我有伤害的警察和官员,我都要起诉他们的。当然你们两个是初次来我家,态度又挺好,对我也没有造成伤害,肯定不会起诉你们的。
警察:我们刚才不是给你写了我们的名字和警号还有地址了吗?你再写下日期,证明我们是今天来找你了,到时可要记住,我们再也不来找你了。
我:我说你放心,我不会起诉你们的,怕我记错吗?好,我写下你们来找我的年月日--2019年7月3日是第一次来我家,我保存好这张纸,不会起诉你们的。
警察:我们也只是工作,以后见面可要说话啊?
我:放心,我们都住的不远,都是一个县城的,抛开你的工作,我们是老乡,走在大街上碰面肯定会说话的。
警察:真的不好意思,今天打扰你了,我们还有其他工作要忙,我们走了。
我:好,我送你们走。
不足之处,请同修不吝指正,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