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9年07月20日】
明慧编辑部《通告》发表后,本地同修积极配合,协调人很系统的从派出所、国保、610、检察院、法院到政府各部门,凡是涉及到的恶警恶人,一个不漏的整理并上报明慧。可是,过程中出现了“护短”现象:就是有的同修对曾经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恶人不同意上报,说XX跟自己是亲戚,应该救这些人,有意袒护。有的说:“XX挺不错的,别报了;”还有的说:“XX是我的好朋友,缓一缓再说吧?”比如:有一个派出所的副所长,干了不少迫害大法弟子坏事,每年敏感日都亲自上门骚扰辖区大法弟子。 在整理他的事时,一个同修不同意协调人上报,说:“他跟我是亲戚,曾保护过我,挺善的,咱不能毁了他。”
对此我想谈点个人浅见:
首先,我们要站在维护大法基点上看待《通告》,不要夹杂个人恩怨,不冤屈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维护大法是每个弟子责任,这点原则都不能坚持还算什么修炼人?公检法司610是旧势力迫害大法弟子在人间的机制,20多年来由于他们的打压,有多少同修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多少同修被他们用残酷手段迫害的不修了?有多少世人因他们的打压成了“墙头草”而失去未来?这些人的罪恶太大了,你“护短”是站在什么基点上呢?这不糊涂吗?修炼人维护大法的心如果做不到意如金刚,这个生命放到哪里都是靠不住的。“道说乾坤事 万物法为大”(《洪吟(五)》- 茶道)
其次,有的警察保护过你,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不过是缘分罢了,没有无缘无故爱。保护你也是被安排的,本身就是一关,看你今天怎么对待?如果你有“护短”的回报心,用人情对待,跟他境界有什么区别?这可是天大的私,旧势力会放过你吗?这等于与魔为伍。他保护过你不等于保护了所有大法弟子。如果他迫害了别人,别人上报时你应该支持,不要掩盖,要正气凛然,秉公不厄,不存半点私。假如说,有一天人间大淘汰开始时,你突然看到你的亲人或好朋友也在其中,心生怜悯,产生想救他(她)的“护短”之念,那还得了吗?那够神的标准吗?这心是很危险的。“善恶有报”是天理,即使你有“护短”的想法不上报明慧,天理也不会因你“护短”而放过他,倒说明你自己在这事上修得差。“护短”本身就是“短”,一个正派常人都不护短,那是拿不到桌面上来的,一个大法弟子怎么会有这种念呢?
把那些恶警恶人报上去,不是我们跟谁有仇和过不去,我们没有敌人,我们就是惩恶扬善,维护天理。只要是对大法来的,对大法弟子来的,就绝不放过!去掉人念、俗念。把他们报上去是警醒他们,救度他们,让他们停止作恶,好有未来。如果你有“护短”心,不仅害了他们(他们会继续作恶),也害了自己。
个人浅见,不在法的地方,恳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