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泽民 辽宁农妇遭冤判 女儿被恐吓致疯

【正见新闻网2020年04月06日】

辽宁省东港市菩萨庙法轮功学员孙桂清因为控告江泽民,于2015年11月11日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判刑1年。2016年她回到家后,警察上门骚扰,造成她大女儿至今仍精神失常。

明慧网报导,孙桂清曾身患多种疾病,到处求医无果,最后卧床不起。在绝望中,她于2004年夏季在一位法轮功修炼者的介绍下开始学炼法轮功。

修炼后,孙桂清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不久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作为农家妇女她要干很多活,可一点儿不累;此外,她的道德品质也在不断回升。家人从她身上看到了法轮功的神奇与美好,都支持她修炼。

孙桂清在2015年5月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于同年11月11日遭非法抓捕、判刑。至今她及家人仍遭受迫害。

诉江遭绑架

2015年5月,孙桂清通过当地邮局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对江泽民的起诉,被邮局伙同菩萨庙派出所劫持。他们还收买她的邻居对她家进行监视居住、盯梢、蹲坑、跟踪,并充当内线、通风报信。

同年11月11日下午1点左右,孙桂清帮邻居家干活,给其讲了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她回家后,一人在家。菩萨庙派出所所长修晓东带领一帮人砸她家的大门,把她家团团围住。警察郑乾坤领人翻上墙头,大喊大叫。这伙人都没穿警服。

孙桂清出来问他们干什么、找谁。修晓东、郑乾坤等称他们是警察,其中一人说是来抓人的,有人举报她家里有人。孙桂清说就她一人在家,抓什么?

没有出示蒐查证、工作身份证、法律文书等,所长修晓东带领一帮警察闯进孙桂清的家翻找,没找到人。修晓东就下令叫一警察把孙桂清的电脑和打印机现场连上,作为迫害她的假证据,然后强行抄家。

同时,他们还打电话叫来东港市孤山公安分局局长潘保昌等人,两地的警察合起来约十多人,在孙桂清家乱翻乱抢,拍照、录像,还抢劫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200元钱等许多私人财物。

孙桂清找修晓东要清单,他们不但不给开清单,最后还强行把她连拖带拽推进一辆面包车,劫持到菩萨庙派出所。

被强行关进看守所迫害

在派出所里,修晓东问孙桂清她家的那些东西都是哪来的,孙桂清拒绝回答。修晓东就写假材料,并下令把她送进丹东拘留所。五个警察把孙桂清塞到一辆车上,修晓东亲自开车,与三个警察一同押送她前往丹东。

到了丹东监狱,他们把孙桂清从车里拖出来。修晓东下车,到监狱警卫敲门并向里喊话,无人应;又打电话,也没人接,最后就下令把孙桂清送往戒毒所。

拘留所的过道就是戒毒所,他们连背带抬地又把孙桂清绑架到戒毒所大门处。那里,修晓东同样找不到人,又下令把她送到丹东看守所去。

孙桂清一路上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直到看守所,他们也不听。修晓东还对看守所所长和警察说,看孙桂清还敢不敢在这里讲(真相)。

随后,修晓东和三个警察居然当着看守所所长王晶、大队长陈影、许多警察的面,在看守所大厅内里扒孙桂清的衣服,并抢走她上身穿的衣服、脚上的马靴、衣袋里的八十多元钱。

11月11日晚上12点左右,孙桂清被劫持到女监区三监室。在那里,被迫做奴工,生产海南飞机坐便纸;遭管监李雅文的迫害,被逼用竹板刮纸、捆纸,还要给纸垛好,干好几个人都干不完的活。

超负荷的迫害使孙桂清的右手指肿胀变形,分的产量要是干不完,晚上她就被禁止睡觉、罚站,每次晚上都要罚站两到三次,每次都是站一个半小时左右;还被强迫背监规,背不下来,就被罚坐小板凳、罚站、罚干活、逼迫“转化”(放弃修炼)。

狱警李晓兰找她谈话,说她写个放弃修炼的所谓《悔过书》后就可以回家。孙桂清说:“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又没干坏事,我悔什么过?我不写!”孙桂清又被送回监室继续遭迫害。

冤判1年

当地派出所所长为迫害孙桂清向检察院递交假证。检察院经过多次核实,以证据不足而退卷。办案单位仍不放,继续栽赃陷害、递交假证。检察院再次核实,认为证据不足,退卷。办案单位与看守所拒不释放孙桂清。

一次,狱警李晓兰、监管李雅文和多位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围攻迫害,孙桂清站出来抵制。李晓兰等人命令几个吸毒犯按住她,给她强行戴上手铐推到办公室,铐在铁椅子上谩骂。

孙桂清被迫害得严重贫血,身体消瘦、胸闷、呼吸困难、满头白发,办案单位与看守所还不放她回家。检察院把案件推给法院,让法院开庭解决;法院强加给她所谓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刑法》300条),把案结了,非法判孙桂清1年徒刑。

孙桂清通过丹东看守所再次向中级检察院、中级法院递交起诉书,却被看守所阻拦,夺走了10天内上诉期限。直到2016年11月10日,她才回到家中。

大女儿四次遭恐吓 精神失常

孙桂清的大女儿亲眼目睹家被抄、妈妈被警察绑架的最后一幕。2017年,菩萨庙派出所一年四次上孙桂清家骚扰迫害,其大女儿被迫害地精神失常,至今未好。

2017年3月下午3点多钟,王治云、郑乾坤等三个警察带着微型相机闯入孙桂清的家中,照相、录像、盘查,她的大女儿受到惊吓。

2017年4月24日早上6点55分,菩萨庙派出所所长修晓东、肖玉波早早就守在孙桂清家的大门外,趁她丈夫开门上班之时窜入屋内。修晓东手拿微型相机非法拍照,孙桂清的女儿再次遭到惊吓。

同年9月20日下午3点45分,菩萨庙派出所王治云佩戴手枪、带着微型相机,领两个警察再度非法闯入孙桂清家进行威胁迫、拍照、录像。她女儿非常惊慌,精神紧张到了极限。

9月22日下午4点25分,菩萨庙村治保主任宋永仁在派出所的指派下到孙桂清家干扰。孙桂清的女儿又遭惊吓。在2017年一年里,派出所的警察共有九人四次到孙桂清家干扰迫害。

中共迫害的违法性

孙桂清依法控告江泽民却被法院以《刑法》300条的所谓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冤判1年。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至今有超过21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将其绳之以法。

中共《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可见,控告江泽民的行为是合法的;相反,中共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判刑却违反了《宪法》。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中共法院惯用所谓《刑法》300条诬判法轮功学员。

大陆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从法律角度上指出,凡指控法轮功是破坏法律实施的,都没有具体指出被控吿者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因为他不能证明,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所以所有的指控肯定是不成立的、是很荒谬的。”

他还指出,“镇压法轮功完全是江泽民拍脑袋做出来的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前,法轮功已存在了8年,这期间没有一个公民、没有一个单位来指控,来举报法轮功对社会、对自己有什么危害,可见法轮功并没有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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