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4年03月11日】
2004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等102名中国政府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这是自去年9月加拿大皇家骑警将45名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列入监察名单以来第二个国家接到这样的名单。
* 以美国移民归化法为依据
“法轮功之友”和“追查国际”的这一要求是根据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以及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案(IRFA)第三条款提出的。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美国国务院在2004年2月24日发布的年度“人权报告”中指出,“其(中国)政府在继续对法轮功精神运动进行镇压。成千上万的人还被关押在监狱、精神病院,和未经审判地被送入劳改营。自从1999年对法轮功的镇压开始,已有几百人被证实受酷刑、虐待和迫害致死。”
这些侵犯事实在联合国以及许多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中有更多记录,法轮大法明慧网并有成千上万的关于迫害的直接或间接的证词。
* 名单所列者为迫害的直接参与者或主要负责人
根据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案(IRFA)第三条款,名单中列举的中国政府官员都是直接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或是迫害的主要负责人。这些侵犯包括:酷刑折磨、用非人道或可耻行为惩罚、没有罪名地延长刑期、非法绑架,用黑社会方式造成当事人失踪、或其他剥夺人生存权、自由和安全的恶行。 所有的侵犯都是因为受害者对法轮功的信仰。
名单中包括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文件指出,四年多来,江泽民出于妒嫉,采用了集古今中外大全的酷刑和手段,系统地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通过威逼和经济利益的诱饵胁迫官员、警察出卖良知共同犯罪;以威胁利诱和株连九族胁迫全社会背叛自己的良知协从犯罪。
* 马三家劳教所和万家劳教所榜上有名
提交美国政府的文件中还包括中国共产党关于成立执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内部文件。
在如何对付法轮功学员上,江命令其盖世太保机构“610”执行三条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报告并列举了发生在几个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省份中的犯罪事实。其中包括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苏境、万家劳教所的史英白也被列入名单。据法网恢恢网站资料:苏境迫害法轮功手段极为恶毒,曾因打压有功,“立二等功”。史英白及其下属曾用多种酷刑、洗脑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他们放弃信仰。马三家劳教所和万家劳教所均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劳教所之一。
*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将江泽民等四十五人列入监视名单
中央社1月25日渥太华报道,渥太华公民报和温哥华太阳报以标题“十五名中国官员在皇家警察的监视名单上,警察对法轮功团体酷刑控告予以追踪”,报导了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等十五名涉嫌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列入监视名单的消息。
当时,包括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在内的十五名中共官员,被指控对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加以迫害、酷刑,乃至于虐杀,构成了反人道罪,名单上的官员一旦踏入加国土地,皇家骑警将对指控进行调查。根据加拿大反人道罪和战争罪方案,如指控成立,被调查者将面临遣返、驱逐出境或刑事起诉,任何人不能受豁免权保护。
据明慧网报道,今年1月底,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再次向皇家骑警提供了三十个参与迫害者的姓名,使上述名单人数上升为四十五名。
* 加国民意调查六成以上赞成禁止入境
加拿大多元文化OMNI 2电视台的中文节目,在国语新闻节目中,进行了观众民意调查,题目是:“您是否赞成应该禁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江泽民等中国高官进入加拿大?”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有百分之六十三的观众,赞成加拿大应该禁止江泽民等人入境。
提交美国政府的报告中列举的迫害者的罪行确凿,罪行之大,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国家跟进,要求禁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入境,邪恶终将无藏身之地。
法轮功之友是成立于2000年的美国非营利组织,宗旨是支持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自由,致力于防止在世界范围内对公开、自由、堂堂正正修炼法轮功的权利的侵犯,并结束这种侵犯。网址:www.fofg.org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是成立于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其宗旨是将人权侵犯者送上法庭,致力于调查和公布对「法轮功」人权的侵犯。网址:www.upholdjusti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