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21年04月09日】
成都市成华区法轮功学员宁红于2021年3月26日被彭州市法院枉判3年、勒索罚金5000元。
明慧网报导,宁红,61岁,原是四川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受益。
2019年8月15日,宁红到成都彭州市小鱼洞镇邻近的海窝子镇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劫入拘留所。警察欲将她非法拘留15天,因她血压过高,拘留所拒收。
她被放回后,持续遭到骚扰。仅在2019年9月,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成龙派出所、成龙街道办、卓锦社区、卓锦二期物业管理公司,还有她原户籍住房所属的双林派出所及街道办,三番五次上门骚扰她。
每次少则五人,多则十几人上门,就连彭州市公安局小渔洞派出所也来几个警察骚扰。他们抢走她的法轮功书籍,强行给她拍照。
宁红的房东被物管公司下令,毁掉与宁红的租房合同,把她赶走。
宁红被构陷到彭州市公检法机构。2019年9月23日,她被判为监视居住。2021年3月26日,彭州市法院在她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病重的情况下,在其居住屋对她非法庭审,改判3年徒刑,并罚款5000。
此前,宁红曾遭冤狱3年。
2006年8月27日,她因发《九评共产党》光碟,被国安人员和双楠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关进郫县成都看守所。电台停发了她的工资。
2007年2月12日,宁红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枉判3年;同年6月26日,被秘密劫往四川省简阳市养马河监狱六监区继续迫害。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