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1年05月20日】
师父在《洪吟》(四)<随笔>中说:“人眼识人理”。摄像头是给警察也是给普通人用来侦查办案用的,按人理去做。而我们修炼人是走在神路上的生命,闪闪发光。这二十多年来,我家属看到我身体放过金光,五彩光,我自己也看到了身体金光。我走在街上想的是师父在《转法轮》中传的法,“只有光,没有图像”,就大大方方发资料。但也不走极端,了解各路口摄像头位置,因为旧势力也是神,很骄傲的,看我们有时也眼气,心态尽量不要去显示自己不怕,也就抓不到把柄了。因为显示心危害很大,会出现武术气功中的找你比武的现象,很不必要去招惹这些麻烦。
“注意安全”是师父在正法中反复强调的,不能破迷,大陆大法弟子个个大摇大摆在摄像头下发资料,还拍不到,可能吗?
人行神事,既符合正法理,又不破世间迷才能走正路。
以上寥寥几句,是发资料十多年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