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清真相的一个要点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22年08月04日】

师父告诉大法弟子,“讲清真相” (《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我个人认为讲清真相就是要把真相讲清楚。

我想给同修们一个建议,不知道是否合适。

就是:我们在给世人,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讲真相时,首先讲清:至今,中国的法律没有明文(指明)法轮功是什么教,所以法轮功实际上至今在中国大陆仍然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全国人大的文件才算数,其他什么公安部等等条文、规定都算不上法律。而全国人大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有关法律条文,根本没有法轮功的名字,就是说它打击的是邪教,而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根本就没有法轮功。

我不知道是否同修们都知道这一点。我认为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搞清楚这一点,在讲真相时把这一点讲清楚。

所以,自从1999年7.20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都是违法的,违反中国的法律的;公安、司法等部门都是在违法犯罪,实际上都把概念混淆了、模糊了。而罪魁祸首江泽民之流则是故意为之,凌驾于法律之上。

关于这一点我有一点点体会。在与政法委、洗脑班人员辩论时,我让他们念全国人大有关法律要点,念完后我问他们:你看:那一句话提到法轮功了?他们哑口无言!

我接着说:邪教我也反对啊!他们无话可说,只有一笑。

所以,公安部等部门发出的指令、规定,他们都将为此负责!

另外就是要讲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自由,所以信仰法轮大法应该受到《宪法》保护。与《宪法》抵触的应该服从《宪法》。

中共从来没有严肃对待过法律和《宪法》,只认权力。

中共邪党虽然不按法律办事,但是说到这一点,他们还是不好狡辩。虽然他们把法律当作门面,给国际上看,但是谈到《宪法》他们应该是害怕的。这是他们怕见光的地方。

当然,大法弟子是以救人为根本目地,还不要忘了。所以也要向他们陈述利害关系,讲清:迫害法轮功,会面临严重的后果;要讲良心,要给自己和家人留后路,不要当替罪羊;正面认识法轮功,同情、帮助和保护法轮功将会得福报。

正念要强,却不要敌视、怨恨对方,对对方负责,善待众生。对毫无人性的邪恶之徒,另当别论。最后这段如有问题,请慈悲指正。

本文仅为我个人建议,还望以法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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