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经济迫害令人震惊!

石铭


【正见网2023年08月03日】

据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报道,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中共继续以“维稳”、“清零”、“扫黑除恶”等借口迫害法轮功,继续执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上半年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不择手段、丧心病狂、令人震惊!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三年上半年获知至少702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其中有189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岁23人,70~80岁81人,60~70岁85人,年龄最长者88岁。

迫害最严重地区依次为:山东省110人,辽宁市85人,黑龙江省78人,吉林省68人,河北省54人,北京市42人,四川省36人,广东省31人,湖北省27人,江西省25人,重庆市20人。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2931242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646942元,警察敲诈勒索284300元。在此仅举部分遭受经济迫害方面的迫害案例:

1、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35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健,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开庭。三月九日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勒索罚金十万。本人于三月十日上诉。
2、四川德阳市52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婕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赵婕被枉判八年,勒索罚金十万元。家人呼吁无罪释放赵婕。
3、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周德勇,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款十万元,已提出上诉(其家属在海外呼吁) 。
4、张丙亮,男,68周岁,家住山东冠县梁堂镇张里村163号,被非法判刑四年,罚款10000元。张丙亮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冠县公安局警察强行抢走卖化肥的现金二十多万。
5、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蔡秀瑛被非法判刑10年,勒索罚金70000元。
6、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朱鸣镝被非法判刑9年8个月,勒索罚金60000    元。
7、    广东省揭阳市吴春雄被非法判刑8年半,勒索罚金60000元。    
8、山东省东营市刘燕美被非法判刑    7年,勒索罚金50000    元。            
9、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洪宾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50000元。    
            
被勒索罚金一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达近百人之多,这里不一一列名。仅半年时间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2931242元的数据就可以看出中共恶党在追随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方面是何等的邪恶至极、丧心病狂、令人震惊!凸显了其继续执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上愈加疯狂、严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上更加灭绝人性、丧尽天良、令人震惊!

第24个“七二零”纪念日刚刚过去,明慧网每天都在报道着法轮功学员们遭受迫害的具体案例。中共只要存在一天,迫害就不会停止,惨绝人寰的迫害就会时刻发生。借第二十四个“七二零”纪念日刚刚过去之际,呼吁全人类都来关注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惨绝人寰的迫害 结束这场已达二十四年的血腥迫害,让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立即停止,让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惨剧不再重演!

愿所有还存有良知善念的中国人及国际社会关注法轮功学员们的悲惨遭遇,关注所有被中共打压迫害的中国民众的悲惨遭遇,尽快解体灭亡中共这个万恶滔天的恶魔,结束这场已经长达24年之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及对所有中国大陆民众的迫害,恢复人类的基本人权,还人类应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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