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4年04月14日】
我修炼大法二十多年了,通过学法实修,明白了很多法理,能够用宇宙的特性去辨别善与恶、好与坏,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什么事情该做和不该做,自有心法来约束。今天,我就把自己所遇到的两件事写出来,与大家分享。
我家有一个街头门面,一直以三万元的年租租赁给一个生意人。别人家每年都要增加租金,我和老伴同修都达成了共识,无论租客的生意兴隆还是清淡,我们都按照原来订好的合同收租金,从不任意加价,租客对此非常满意,几年前我们就给租客夫妻讲了真相,并为他们做了三退。
二零二三年十月,门面的租期到了。租客老板给老伴打来电话告诉我们,他的钱被他的亲人借去了,等段时间再交租金,另外还要把滞纳金的利息一并交给我们。当时,我们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后来租客把这笔钱打在了我女儿的银行卡上,利息是二千八百元。
我和老伴知道后商定:这利息我们不能要,我们是修大法的,是做好人的,应该立即归还这笔钱。当我们来到门面向租客说明来意时,租客执意不接受,我们坚持要他收下,他也知道我们是修大法的好人。我们進一步劝他:你们做生意很辛苦,挣点钱也不容易。他看我们是真心实意的不要利息,就只好收下了,嘴里不断的说谢谢。我们说:不要谢我们,要谢我们的师父。他们也说谢谢大法师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老伴同修去买菜,去路边市场买人家杀好的鱼。可是,我们走到那里时,杀好的鱼已经卖完了。老伴就挑了一条鱼,卖家熟练的将鱼头砍掉了,我们就要了鱼身,付完钱就离开了。
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脑子里闪出一个念头:杀生。悟到是师父在点化我们,修炼人不能杀生。我们修炼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还从未遇到这样的事。师父在《转法轮》中讲:“杀生不只是会产生重大业力,还涉及到一个慈悲心的问题。我们修炼的人不得有个慈悲心吗?当我们慈悲心出来的时候,可能看到众生都苦,看谁都苦,会出现这个问题的。”对照师父的法,我们知道自己做错了。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不顾鱼儿的死活,其实动物也是很可怜的。常人想怎样的生活,那是常人的事,我们修炼人得用高标准要求自己,绝不能为了自己而有意伤害生灵。说白了,还是没有修出慈悲心来。
悟到就立即在法中归正。我俩马上回到刚才买鱼的地方,看见鱼老板正准备关门离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感到進退两难。正在这时,有个老大姐经过,她说她要这鱼,我们就把鱼给她了。我悟到怎么这么巧呀?这一定是师父看我们有改过的心,就安排人及时来买这条鱼,为我们解决了问题。师父真的是在身边看护着我们、点悟着我们。今后,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严格的以法为师,按照大法的要求,走正我们的修炼之路。感谢师父对我们的慈悲救度!
中共邪党诬蔑法轮功,自编自导雇人上演天安门自焚伪案,这是对中国乃至全世界不明真相的人撒的弥天大谎。法轮功教人向善,是绝对不能杀生的,这一点是不用质疑的。希望有缘的世人擦亮眼睛、理智思考,多多了解法轮功的真相,让中共的谎言在真相面前,不攻自破,它再也迷惑不了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