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剑雄被查 曾迫害法轮功

【正见新闻网2024年06月16日】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剑雄被当局调查。(大纪元合成图)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剑雄被当局调查,他曾是已经落马的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的下属,两人曾长期共事。

6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剑雄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佛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剑雄1963年1月出生于佛山南海,1992年加入中共。李剑雄从南海县公安局九江派出所警员做起,历任上东派出所所长,九江派出所所长,黄岐派出所所长,南海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等职。

2011年起,李剑雄任禅城区政府副区长,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年8月,李剑雄升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2016年,李剑雄任顺德区副区长、公安局长。

李剑雄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局长期间,有“马路局长”之称。据《南方都市报》当时报导,李剑雄声称,他亲自领枪上街巡防,每月在街上巡逻至少5次。

李剑雄任顺德区副区长、公安局长期间,《羊城晚报》曾报导,顺德区2016全年共出动“大巡查”警力超过73万人次,刑事拘留2,930人,行政拘留5,145人,抓获网上追逃417人。

2017年5月21日,海外独立调查机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布通告,时任顺德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剑雄等人,对于广州市民植育升(法轮功学员)在佛山市顺德区遭到非法抓捕、关押,负有责任。(点击观看相关通告)

据通告,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佛山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

值得注意的是,李剑雄曾是已经落马的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的下属。

2021年5月11日,广东省政法委副书记江楷鑫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江楷鑫于2011年任汕头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江楷鑫调任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同年李剑雄也由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局长升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楷鑫成为李剑雄的直接“领导”。2017年,江楷鑫调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至被查。

江楷鑫在进入广东省政法委之前,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在公安系统长达26年之久,是当地公安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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