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著名书法家陈清彬遭中共绑架

【正见新闻网2024年06月25日】

 

示意图。图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陈清彬曾被绑架到重庆市南岸区市洗脑班迫害。(明慧网)

重庆著名书法家、法轮功学员陈清彬目前失联约两个月。6月20日,友人从陈母得知,陈清彬、陈半月父子被绑架,现于异地关押。具体情况不明。

现居美国的原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就此案例告诉大纪元,中共对陈清彬、陈半月父子的绑架,是“非法的”,是“非常严重的迫害”。

陈清彬(陈清兵),男,现年五十多岁,担任重庆大足区昌州书画院副院长,他是书法界名人,被日本书法界列入“瘦金体”名人录,陆媒多次对其报导。他也曾是大足县三驱镇中学教师,受家长、学生的喜爱。陈清彬与妻子、石桌小学教师邓尚媛,在1999年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功。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的性命双修功法,1992年在中国长春传出,广受欢迎。官方统计数字显示,法轮功学员超过了共产党党员人数。1999年7月20日,中共下令对其发动灭绝性的迫害。

自迫害以来,陈清彬屡遭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此次,再遭绑架。

吴绍平律师表示,中共对陈清彬的绑架是非法的。

他说,“他(陈清彬)从1999年到(现在)二十多年,坚持修炼法轮功,这是他对自己信仰自由权利的坚持和实践。这本身是受国际法的保护的。中国的《宪法》也规定公民享有这样的信仰自由的权利。他作为一个中国的公民,他依法去践行自己的宪法权利。”

“中共因他的信仰而去抓捕他们父子,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非法的,都是对于信仰自由权利的侵害,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迫害。”

“中共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国际法,也违反了自己制定的《宪法》。”他说。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吴绍平律师说,“中共自1999年7月以后,对法轮功进行了非常残酷的、史无前例的迫害。”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至今,至少508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今年1月—4月,获知134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3月,73名学员被判刑;4月,这一数字为84人;5月,71人。

陈清彬2000年11月进京为法轮功上访鸣冤,后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遭到毒打、电击、野蛮灌食等多种折磨;洗衣洗澡、洗脸、漱口、上厕所都有犯人跟着,连说话等最基本权都没有。

2005年,陈清彬在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3年3个月。

陈清彬儿子陈半月五六岁时,妻子邓尚媛因被中共迫害离开人世,陈清彬又当爹又当妈,缩衣节食的把儿子抚养成人。

吴绍平说,“他(陈清彬)二十多年来不断受到中共的各种骚扰、拘留、绑架、剥夺工作、殴打……”

“即使这样,他(陈清彬)仍然坚持自己对法轮功的‘真、善、忍’的信仰。我觉得他的精神非常可贵、也令人很钦佩。”

陈清彬遭非法判刑后,被重庆大足教委非法开除教师职务。出狱后,陈清彬为了谋生,在大足区龙岗镇办了一所书法班,受到家长的好评。很多人把孩子送去他那里学书法。

如今,陈清彬连同儿子双双遭中共绑架。陈的儿子陈半月今年约24岁,被绑架前,已大学毕业,正准备考研。

吴绍平律师说,“这次连他的儿子也一起进行抓捕,可见中共政权的毫无人性。”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还看到陈清彬的太太,也就是陈半月的母亲,就是因为中共的迫害而离开人世的。”

“中共的残酷迫害已经让这个家庭破碎,让他们整个家庭承受着非常巨大的苦难。”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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