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滥用《刑法》第300条 美国务院关注

乔松

【正见新闻网2024年08月02日】

图为中国东北的一处法院外,一辆警车通过。(Noel Celis/AFP via Getty Images)

美国国务院6月26日发布2023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报告关注中共滥用《刑法》第300条,以迫害法轮功学员。

原北京律师赖建平告诉大纪元,中共《刑法》第300条违反《宪法》,是典型的以莫须有的罪名构陷中国公民。

美国国务院的报告表示,对华协会的报告指出,妇女继续因违反刑法第300条而受到严厉的惩罚。

国务院的报告写道,“例如,一名未透露姓名的女性法轮功学员于2022年底被判处15年监禁,2036年获释后,还将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在此期间,她将被剥夺投票权和言论自由权,并受到‘警方的严密监视和旅行限制,被列为‘目标人物’’。”

“对华协会表示,这是法轮功学员仅因(《刑法》)第300条罪名被定罪刑期最长的一例。”

原北京律师赖建平就美国国务院的这份报告告诉大纪元,中共以《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学员判刑,“是典型的莫须有的罪名构陷中国公民。因为《刑法》第300条本身的条款就是违宪的”。

他表示,所谓《刑法》第300条是利用会道门、邪教破坏法律的实施,中共不应该滥用该条款给法轮功学员判刑。

他解释,“第一,法轮功是正常的宗教信仰,不是邪教;第二,法轮功没有(妨碍了所谓的法律的实施)、它(中共)不能证明他(法轮功)妨碍了所谓的法律的实施。”

2000年5月10日,中共《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认定》明确了14个邪教组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7种邪教组织和公安部认定的7种邪教组织均没有法轮功。

赖建平说,“(《刑法》第300条)本身的前提条件是不存在的,法轮功之所以被(中共)定性为邪教,之所以被打压、被迫害,就是因为他被中共视为对它的一个潜在的威胁,政治上的潜在威胁。它害怕法轮功的这套‘真、善、忍’的观念形态被老百姓所掌握,所以它(中共)就去构陷,这种行为本身是违宪的。

“因为共产党自己的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那一方面有宗教信仰自由,那又说我是影响了法律实施,那不就是共产党你政府单方面任意说了算?那不是随便你(中共)构陷的问题吗?”

中共《宪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赖建平说,“所以,这个刑法三百条本身就是一个恶法,本质上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一个恶法。它这个立法本身就是恶的,就是违宪的。”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数次在其年度人权报告中呼吁中共“废除”《刑法》第300条。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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