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欲加之罪”何时了?

方圆

【正见新闻网2024年09月02日】

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辽宁女子监狱的残酷迫害。(明慧网)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一直利用刑法三百条即“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加害善良,然而这条罪名完全是欲加之罪,因为所有支持这条罪名的所谓法律依据和证据全是强加的。尽管当时全国人大在审议时已经明确将法轮功排除在X教之外,尽管法律界正义人士多次指出当局执法大错,尽管受难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在讲清这个法律真相,但是邪恶的中共610依然操控公检法司机械的运用此罪名陷害善良,二十五年来从未停止,欲加之罪何时了?

元凶江泽民利用中共暴政发动迫害法轮功灭绝运动后,作为中共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全国人大,不得不仓促召开人大会议,制定通过了《关于惩治X教的决定》(下称《决定》),在此《决定》通过出台前,全国人大当时完全否决了一名人大代表侯宜宾的《关于认定法轮功为X教的提议》,表明最高权力机关并不认为法轮功是X教。后来全国人大又修改刑法,增加了刑法三百条即“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条款。

全国人大当时出台《决定》又修改刑法,真正的立法意图是什么呢?一是法轮功不是X教,二是中国若有X教就绳之以法。所以这就是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共喉舌媒体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的原因,既然如此,那中共的公检法司为什么违背最高权力机关的意图,长期以来仍然将刑法三百条施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呢?这不是强加之罪吗?

中共的公检法司在作案过程中,仅有的一条法律依据就是两高的司法解释,以此支持刑法三百条加害法轮功学员,且不说两高是滥权立法,或者直接违反宪法这个母法关于信仰自由的法律常识规定,就其司法解释的次数和内容来看都是非法的,假设司法解释能成为迫害法轮功法律的话,就非同儿戏,但两高的司法解释前后已经进行了五次解释,有这么不严肃的法律吗?

关键的问题在于,两高司法解释里面根本就没有出现法轮功字样,所以解释的再完美也是徒劳的,因为严重违犯罪行法定原则及政教分离原则,更严重的是,两高居然将对X教的认定权这个本是司法机关业内资权,完全授权给市级公安国保,任凭国保胡作非为,陷害善良。可能两高对自己的解释行为失去了再解释的信心,干脆全权推给公安,自己留条后路。所以两高的司法解释是违法的,内容是非法的,根本不是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罪名,那不是强加之罪吗?

那么,公检法取得的那些所谓证据如人证、物证、事证等,是不是能支持罪名呢?更不能,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以此作为自己处事为人的标准,这不是真正的大好人吗?中共官方的最初调查也认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做好人有罪过吗?在遭到中共无理迫害后,他们为了诉冤寻正义,不得不走上和平理性讲真相之路,这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吗?依法信仰,合法诉冤,究竟破坏了那一条法律实施?那中共公检法人员在法庭上出具的所谓证据是从哪里来的?都是不法人员逼、骗、诱、编、凑来的。如山东临沂市血站法轮功学员冯贵春在去年被国保绑架构陷时,警察为了骗得口供,对她说“只要签了字,中秋节就放你回家,如果不签就等着判刑”,后来把抄家来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非法进行案件认证,凑合成一部分所谓证据,加上只有举报人名字不见举报人的所谓人证等,在今年对她进行多次非法庭审,最后仍然以刑法三百条秘密枉判冯贵春四年重型,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检法始终不敢,如果当庭启动这一程序,庭审枉判冯贵春的所有证据都是非法证据,都将被排除。

公检法持有的都是非法证据,怎么会支持罪名?硬把连证据都不支持的罪名扣在善良人身上,显然是强加之罪。

那公检法陷害无辜真正的依据是什么?是谎言,就是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信口雌黄说法轮功是X教,中共喉舌立即跟风报道,加上江泽民爪牙们鹦鹉学舌,四处宣传,居然成为公检法加害善良的所谓法律依据,真是荒唐至极。

所以这场运动完全是江泽民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中共暴政又假以法律之名发动的一场政治灭绝运动,而公检法的行为于法相悖,于理相反,于公权相背,不仅没有真正的履行执法公职,反而沦落为暴政工具,其行为完全是以办案为掩盖进行的违法犯罪,成为中共杀人的刽子手,不仅羞辱践踏了人类真正的法律,还触犯了国内所有的法律和国际法中的反人类罪。

江泽民的狡诈手法,并不是其发明创造,中共在历次运动中都是以谎言暴政进行政治迫害的,江泽民故伎重演,只不过将运动表演的更狡诈、流氓、恶毒罢了。但江泽民与中共这次却选错了对象,以往运动中,中共灭杀的对象都是社会中的平常之人,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达到政治运动目的,而这次面对的是一群信仰“真、善、忍”大法大道的广大群体,是上天眷顾厚爱之人,所以运动实质是中共与神佛相斗,人能斗过神吗?最后的结局必定是中共获罪于天遭天惩,天灭中共。

其实法轮功学员不是没有给迫害者机会,他们每次在被抄家、绑架、审讯、构陷、开庭、枉判、上诉、投狱时,不断的申诉鸣冤,都在给公检法司人员改过自新机会,法律界正义人士不断指出中共这种欲加之罪行为,也是不断给枉法者改过机会,但中共依然我行我素,充耳不闻,继续操作欲加之罪迫害善良。

这是因为夜郎自大的中共,信奉的是无神论唯物论,它以为凭借其强大的暴政力量,加上第二大经济体的支撑,征服手无寸铁的修炼者应该易如反掌,所以不相信天灭中共会如期到来,一直不收手迫害认罪伏法。

但天灭中共真实不虚,二十多年来,那些执迷不悟的迫害者不是一一遭到各种形式的恶报了吗?许多要“永远跟党走”的恶徒不是陆续走(死)了吗?特别是在针对中共而来的新冠瘟疫中,许多追随中共的各类专家、学者、教授、名人、军兵、官员等,不是已经和正在被大疫带走了吗?目前,中共内斗激烈,经济趋崩,腐败糜烂,外交四面楚歌,随时可能垮台解体,世界迎来光明,寰中迎来承平,即将实现,届时,中共的滔天罪行自然停止,其巨大罪恶将被彻底清算,中共强行扣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各种罪名将永远被摘除。

欲加之罪何时了?且等中共恶政倒。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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