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酷刑 83岁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面临非法庭审

李洁思

【正见新闻网2024年12月26日】

江西南昌8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再面临非法庭审。(明慧网)
 

江西省南昌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因一年多前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绑架,被构陷到当地检察院、法院,面临非法庭审。此前她曾被非法判刑3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酷刑、药物迫害。出狱后,她的退休工资被社保局扣除。

2023年6月14日下午,王凤英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洪桂芳在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绑架,被劫持到派出所讯问、关押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她们被送进医院体检,王凤英的血压高达200。警察将她送回家并抄家。

同年12月,有三个人来找王凤英,说要对她开庭并收监。她不承认炼法轮功有罪,便几次到法院去要起诉书,问问公诉人,到底起诉她什么,可是几次去都没见到公诉人。

她向公诉人的助理递交了一份《撤诉申请书》,阐明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拥有法轮功书和资料合法,所以起诉她的证人证据不成立等等。

2000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

这个通知的发文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通知有一个附件《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其中写道:“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然后,列举了14种邪教的名称,其中,没有法轮功。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其中认定的邪教共14种,但没有法轮功。

此外,2011年3月1日,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废止了1999年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表示,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王凤英还向法院递交了多份法律文书,其中包括《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她在跑检察院、法院的过程中,发现法官、公诉人都不顾法律尊严。她就给控申科、检察长写信。

同时,她还把几份法律文书给院长、审判监督庭。法官刘玉芳给王凤英打电话,约她面谈,但之后法院又打电话说要对她开庭。

存款、退休工资被扣除

2021年2月1日,时年79岁的王凤英前往农商银行兑取一张定期存款单时,却发现存款金额减少了5,000元。她当即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在2020年8月从王凤英的存款账户上扣除了5,000元。而她的退休工资也被社保局非法扣押。

可是王凤英没有收到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任何口头或书面的通知或说明,也不知道是因何故被非法扣除这5,000元的存款金额。

2017年至2020年,她被非法判刑3年,被关入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酷刑折磨。2020年6月12日,她出狱回到家,得知年近九旬的老伴已在她遭迫害时忧郁去世。

王凤英出狱后,她原单位与南昌市社保局要索取她三年监狱中领取的退休工资,共七万多元。之后单位每月强行从她的退休金中扣除1,800元,只给她800元钱的生活费。

她的退休工资被南昌市社保局扣押后,她只能艰难度日,如今又无辜地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取走5,000元。

被非法判刑3年

王凤英是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早年工作时头部曾受过三次严重工伤,造成严重脑震荡后遗症,头部经常剧痛,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病。四处求医问诊的医疗费使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1996年王凤英修炼法轮功后,脑震荡后遗症神奇康复,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而且原为文盲的她能看懂法轮功的所有书籍。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教导人们遵循“真、善、忍”原则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广大修炼者身心受益。1999年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迫害延续至今,使不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关押、非法判刑,至今被确认迫害致死的学员有五千多人。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凤英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拘留,曾被强制关入洗脑班、永修县看守所、九江市马家垄劳教所、江西女子监狱遭受洗脑、酷刑、奴役等迫害。

她曾在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遭受四天四夜的刑讯逼供,仅2016年一年,就被绑架四次。

2017年6月12日上午,王凤英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

在红谷滩国保大队里,王凤英被铐在“老虎凳”上三个多小时。徐姓主任亲自动手把她推上老虎凳,别人都溜走了,他给老太太上刑,累得满身大汗。

王凤英被绑架后,当年86岁高龄的老伴寝食不安,不论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跑遍了当地派出所、公安分局、检察院、东湖区法院,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妻子,但没有得到任何音讯。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点多钟,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凤英。她当庭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说:“修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健康,我做一个善良的好人,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对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认可、不服从。”

当庭没有宣判,但之后王凤英被非法判刑3年,关进江西省女子监狱,那时她已75岁。

狱中遭受酷刑折磨

2017年,75岁的王凤英一进监狱,就被三个包夹(监管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监控。包夹不让她睡觉,动辄打骂她,骂得很难听。

夏天,她们逼王凤英在40℃的高温下晒太阳、走队列;逼迫她看“转化”(放弃修炼)的视频节目;对她罚站,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经常站到深夜12点。

一次,王凤英大叫:“站不住了,我的腿站坏了!”包夹就威胁、恫吓她,拉、拖、推她。王凤英痛苦地倒在地上,当时几百人都在围观。

包夹逼迫王凤英写“四书”(所谓放弃修炼的“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等)。她拒绝写。几个人一拥而上,把她打倒在地,然后抬她的头,搬她的脚,拽她的手,把她倒着拖,像五马分尸似地折磨她。

为逼她转化,她们把王凤英抬到六楼的车间里,给她穿上“束缚衣”,把她吊在铁架子上。

一次,监狱里的教导员过来,不但不同情她,也逼她写“四书”。她大叫:“我不写!我不写!”

防暴队里的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出现在王凤英跟前。她们个个身体肥大,有的体重160多斤,一起向她扑过来。有的坐在她身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们给她穿上“束缚衣”(酷刑手段),把她腾空吊起来,一手高一手低地吊着。她痛苦至极,汗水止不住地淌,身上的束缚衣全湿透了。

五天后,包夹又借来了一件束缚衣,逼王凤英穿上,把她的身体捆得很紧。

除此之外,王凤英一入监狱后就被带去检查身体,还被抓住强行抽血。检查出她有高血压后,她们就天天逼她吃药。吃了一年多时间后,王凤英开始抵制吃药。

她们还把药放在热水瓶里,王凤英知道后,就不喝瓶里的水。后来她发现饭里也放了药,就不吃饭,包夹就打她。她就到别的桌上拿饭吃,有时在菜里也能闻到药味,放的是药水。

她曾对去探视她的老伴说:“监狱逼我吃高血压的药,如果不吃,就强行灌。我没有病,为什么还要我吃药?”“如果我有什么事,我绝对不是自杀。”

回家后,王凤英知道了,她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迫吃的药,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罗春荣吃的是同一种药,它根本不是治高血压的,而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是一种特效慢性毒药。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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