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6年01月21日】
“公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代是鄱阳人。祖辈父辈在唐高祖时入朝为官,只有公多次入举而事不济,在家以礼仪自受。等到公在去长安的路上去世,朝里公卿、乡邻故旧,无不叹息。只有我不这样想,对婆婆说:‘家里南边地里有田,完全可以养老;书房桌上有遗文,足够用来教育孩子的。形象天地间,范围阴阳内,生死聚散,每个人都会这样的,有什么伤心的呢?’
我本姓周,是公的妻子。嫁到鄱阳八年,与公恩义有加,所以在墓铭上写道:‘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 ”
几百年后的宋朝,这块墓碑被发现,人恨其不传,都距今已经一千年了。人们都说唐朝是天朝,看来不仅是向往唐朝的富足,也向往唐人豁达的宇宙观、人生观。
原文:庆元三年,信州上饶尉陈庄发土得唐碑,乃妇人为夫所作。其文曰:“君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为鄱阳人。祖、父皆仕于唐高祖之朝,惟公三举不第,居家以礼义自守。及卒于长安之道,朝廷公卿、乡邻耆旧,无不太息。惟予独不然。谓其母曰:‘家有南亩,足以养其亲;室有遗文,足以训其子。肖形天地间,范围阴阳内,死生聚散,特世态耳,何忧喜之有哉!’予姓周氏,公之妻室也。归公八载,恩义有夺,故赠之铭曰:‘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予案唐世上饶本隶饶州,其后分为信,故曹君为鄱阳人。妇人能文达理如此,惜其不传,故书之,以裨图志之缺。
(出自《容斋五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