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摘器官 挤身国际学术大会 人类文明之耻

适鸣


【正见网2006年07月27日】

苏家屯案自3月8日首度曝光后,中共处心积虑守口如瓶,噤若寒蝉近20天, 3月27日终于避重就轻的公布《卫生部制定法规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并言明7月1日起施行。官方甚至表示欢迎到中国调查,但是信口雌黄、出尔反尔,至今一直拒不同意给去中国调查的人员签证。

中共活摘器官、杀戮法轮功成员的暴行令人发指。此次中共居然派出百名大陆医生参加波士顿的“世界人体器官移植大会”(World Transplant Congress)(7/22-7/27)。

只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料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长陈忠华和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两人,于7月25日下午都亲自收到美国法轮功学会的控诉状。刑事告诉状指出,陈忠华和朱同玉所任职的两家医院活体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行为直接违反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UN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陈、朱涉嫌摘取遭中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7月6日, 由前加拿大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组成的“加国活体摘取器官独立调查团”在渥太华发表了《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独立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根据公开的报告(中国)在2000年至2005年这6年间進行的41,500个器官移植无法解释其供体源自何处……,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这个疑问。 ”“根据我们目前所知,我们不得不得出一个令人遗憾的结论,即这个指控是真实的。我们相信,大规模的从非自愿的法轮功成员身上夺取器官一直存在,直到今天还在继续。”

据中共专利网站之资料,1985年至2005年4月共计有123件与“器官移植”相关的专利。自1999年迄2005年为止,国外专利39件,大陆境内专利55件,后者是前者1.4倍。1999年,国外专利10件,大陆境内专利2件,国外专利数量是大陆境内的五倍; 2003年,大陆专利16件,国外专利6件,是国外的3倍;2004年,大陆专利12件,国外专利挂零。显而易见的,1999年以后大陆境内有关“器官移植”的专利数量急速暴增。从中可见中共草菅人命的佐证。

生命诚可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个有良知的人自然不能践踏在别人的生命之上而换取一己的生命。一个有医德、有良知、仁心仁术的医生,不会为了一己的私利或医术而昧着良心去充当刽子手的勾当。

“活摘器官”是“群体灭绝”、“反人类罪”的最大罪行。世界最大活体器官供应中心的中国,是13亿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人的奇耻大辱,也是21世纪人类的悲哀,显示中共政权之邪恶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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